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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后,荒地归村集体,是否应当给原开发者一些补偿?

天空藍 回答数10 浏览数304266
盐碱地被我开发出来,改良了土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这次土地确权没有划入范围内,要被村里收回,是否应当得到一些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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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江苏 用Deepseek满血版问问看
iiinter | 未知
首先,你所开荒的地块,应该是在四荒范围之内的未利用土地,也就是指没有利用的荒山,荒坡,荒沟等。如果是毁林开荒,或破坏植被,道路和农田水利以及水土保持设施等,还会触犯法律。
国务院连续多年多次颁发《有关治理农村四荒资源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开发四荒的主体,范围,如果你是按国家相关规定合理开发四荒,而且承包了使用权,那么,你应该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放的土地证,或林权证草原证等相应权属证明。当然,村里无权收回这些荒地。
二轮承包后,农村一般农户都有或多或少的开荒,而且没有取得土地承包使用权,那么,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收回。但是,农民在开发这些荒地时,投入了人力,物力,并且通过开发管护,或保持了水土,提高了这些土地生产能力,所以说,是应当给予赔相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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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hole | 未知
过去国家鼓励农民开垦沙滩荒地,但这些后开发出来的耕地,这次土地确权,没有划入土地确权的范围之内,很多农民都感到困惑和委屈。
那么有些地区土地确权后,把这些没有确权的土地收回集体,这样做是否合理,又是否应当给土地开发者相应的补偿呢?据我所知:国家目前还没有出台有关这部分土地的处理意见,所以,各地都是自行其是。
我认为:这部分耕地原则上是不应当收回集体的,因为开发者开发土地投入了很大的资金和精力,尽管没有取得土地确权证,但理应继续享受耕种土地的权利。
如果,你的土地被集体强行的收回了,村集体也应当给予相应的土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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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王子 | 未知
这道是个众说不一,争议不断的话题。土地确权后各个村子不周程度存在着权属有争议的地段,都在搁置没有确权。有些村的做法开垦属于原种土地撂荒的谁开垦谁继续耕种但不给确权,等待土地有新的变动政策变动时一同变更。如果原始荒地,开垦了影响水土保持不但不确权还要求退耕种草(其实这种开荒地在确权前就种草撂了,耕种费劲收成微薄)。
根据题主的叙述,开垦的盐碱地,面积不可能是一二亩或三四亩吧。是向有关部门申请开垦,是你开垦并无人阻挡被默许了的那种开垦或者是有关部门阻挡你强行开垦的,开垦的地块适不适宜耕种,对其他生态环境有没有直接影响。本人理解,不论那种形势开垦不给确权是正确的,别无他议,确权确的是集体发包给农户的承包地。至于集体要收回,在开垦时集体并没有看重这块盐碱地,(你不嫌费劲爱如何折腾就折腾去。按农村常理猜测的。)别人投入了大量人力物理除盐压碱培肥了地力,取得了收成,不乏有人见了眼红的因素,遇到了确权要顶力收归集体。收归集体不能不考虑别人培肥地力的付出。按本人的看法应该给以适当的补偿。如果你所开垦的盐碱地破坏了周边的生态环境应无偿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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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lyc616 | 未知
首先肯定,土地,林地,荒山荒坡都属于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村集体批准是不可占用的。
一,本次确权是以二轮家庭承包土地确权,你所开发的荒地不在你的确权范围。
二,请问你在开荒前是否和村集体签订过开发荒地协议吗?
如果有那就按协议执行。如果没有那就算私自开发。
三,如果你是私自开发的土地也没方碍集体规划,村集体要收回。是有依据的。但考虑到你投资大于收益,也可以协商解决。你可根据你投资与收益的实际情况向村委提出书面申请补尝,村委会将召开会议进行调查,按照当时情况和你开发投资过程进行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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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renjia | 未知
首先,农村土地所有权属是集体所有,不是属于私人的,一般农户的是承包经营权,现在国家农村土地三权分置,还要把老百姓承包权和经营权分开,更好发挥土地资源优势。二是你有效开发集体的荒地后,只要你是合理利用资源,你是可以继续承包使用土地,只是土地的所有性质是属于集体所有。国家需要征收利用土地,你会得到相应赔偿和补偿款,你违规违纪的使用土地,肯定是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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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w001 | 未知
必须说说个人承包土地,没有人愿意白送土地给你,几千年来中国农民赖以生存的只有土地,农民对土地有着跟生命一样重要的情感,有些时候甚至比生命都重要。不论由谁来经营,必须给拥有经营权的农民补偿,否则,一切都免谈。文中提到,集体荒地归集体,原有的开发着,是投入了一定成本的,如果有合同约束,并且合同中明确了,使用年限,期限够了,那可以不用给,如果经营期限未够,开发成本都没收回,那就得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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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ABC | 未知
我认为应当给予补偿才合理,毕竟开发者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改量了土壤,把地变增值了,村集体想要收回土地的话,那功劳钱和苦劳钱理应给开发者才对。如果开发者已经种植作物的话,也理应进行相应赔偿才合理。当然,如果是,村集体收回土地进行出租,把开发者作为优先候选人,然后在租金上减轻租金也是可以的。开发者也可以在合理的条件下重新优惠得到该土地的使用权利,这样岂不是俩全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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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bj | 未知
承包荒地可以免费三年,三年以后按承包费上交村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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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chan | 未知
需要说明的是,任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当然也包括荒地。只是原先国家鼓励农民开发利用荒地,某种程度上说,这些农民开发利用荒地为国家做了一定的贡献。现在农村土地需要确权,为了综合考虑,国家需要把这部分原先的荒地召回重新确权。相信国家会按开发利用的程度、投资多少,会给予相应补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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