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辞职后遇到如下的劳动补偿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aa3050 回答数1 浏览数109888
今年9月份从网上投了一份简历,面试了这家坑爹的单位,面试通过,对方问我何时能够报道入职,我告诉对方人事,我需要1个月交接时间。于是约定10.8日报道。到了10.8日我正式入职,当天签定了劳动合同时期应该是1年,新单位人事告知新员工入职有一个月试用期。11月初,人事部门通知我填写转正申请表,并且由我的部门领导考核打分,我成绩合格,我记得领导评语是符合要求,同意留任。我就把表格上交,觉得应该人事就进行转正了,这个期间发放了10月份工资,我有工资流水,社保也给我投了,到现在我的社保关系还在这家单位。昨天11.30日人事部门负责人突然找我谈话,大意是公司结构调整,我不能转正了,要我交接手头工作,离职。说是给我半月工资补偿(2100元),我当时就懵逼了,因为我一直以为也已经转正了。稀里糊涂就填了一份劳动补偿协议。并且对方要求办理离职,明天不用来了。还要我写自愿离职申请,我反应过来,没写。我想问下这种情况我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么?对方的这个补偿协议符合法律法规吗?如果我还可以申请仲裁,我申请补偿的标准是多少?谢谢大家。
欲望ぁぃ天使 | 未知
这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首先我们作为求职者作为员工,我们要记得用劳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根据你所填写的这个问题的内容来看,您和企业签订的闹钟合同期限是一年,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条款规定,一年的劳动合同他的试用期,最长是一个月。
你是10月8日入职的,也就是说,你将会在11月8日之前,企业觉得你试用期是否转正,过了10月8日,如果企业没有做出任何的转正表示,你也可以视为你已经转正。
另外,企业已经让你进行了顺气转正的有关评审和转正手续,只不过没有交给你,但是一如果你有掌握这个证据,或者你留存相关的复印件的话是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已经是转正的员工。
那么对于企业转正的员工来说,进行劳动合同的解除不同于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的解除他们解除的理由和原因是根本不一样的,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问题。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理由是试用期内不满足论条件无法进行转正。这是一般的正常情况,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是企业的员工通过非法的,不诚信的等等相关的手段进入企业,这是特殊情况。
大体上正常情况下都是以不能够符合录用条件为你理由进行合同解除的。
对于转正的员工,如果要想解除合同,那就必须证明无法胜任本职工作,要么就是需要证明为严重违法公司的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很大的损失,同时有相关的公司文件支持并进行公布。
否则向您所提到的这种解读方法,可以视为企业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我们就会进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仲裁。
您可以提起两种请求;第一是继续履行劳动和合同,第二是要求企业承担违法解除合同所带来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补偿金的标准是满一年补偿一个月,赔偿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双倍。
您的这种情况可以采取第二个要求企业支付违法解除合同的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两个月的赔偿金。如果企业要求你立刻离职您可以还要求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合计四个月工资标准。
以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和有所启发。欢迎交流。
六合同风,资深人力资源总监,擅长求职面试辅导,劳动法规辅导,职业发展辅导。
用Deepseek满血版问问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当贝投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