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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所在的分公司快要撤离了,劳动合同还有7年到期,员工该有什么补偿?

fanlb 回答数7 浏览数293931
员工所在的分公司快要撤离了,劳动合同还有7年到期,员工该有什么补偿?
jayson | 未知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主要与员工在该单位已工作的年限相关,与劳动合同剩余期限并无多少关联。
如果你所在公司要撤离,需要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则你在该单位历史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单位须支付你最近一个月薪资标准的经济补偿。你可以自己算算补偿金。
但如果是你自己主动辞职,则单位无需支付你经济补偿。
另你所述劳动合同还有7年到期,这种情形也比较少见,一般有期限劳动合同以1-5年居多,再往上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一下签七八年甚至十年的实在不多见,不知道单位当初是如何考虑的。但只是题外话,不影响你被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有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时补偿标准是一样de的。
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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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gxuejiazu | 未知
你提的问题关踺在两方面。
一,你签的劳务合同是和谁签订的,若是和总公司签订的,请你不要担心,总公司会平衡关系,妥善处理,或调到其它分公司,或新成立分公司。
二,假如是和分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情况比较复杂,①分公司招工是否经总公司同意,或授权。②分公司是否是独立法人,假如是独立法人,总公司只有协调责任,不承担对你后几个月的工作按排或其他义务,由你和分公司依照合同履行双方义务,当然包括了七个月的如何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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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里曙光 | 未知
企业因自身原因无法执行劳动合同,应予劳动者补偿。标准是每年工龄为上年平均一个月工资,不足六个月按六个月计。如果公司属于非法裁员,那赔偿额双倍计算。大致是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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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twing | 未知
是与总公司签的合同还是分公司签的?如果是总公司,那么分公司无权遣散。如果是与分公司签的,分公司要依法履行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的补偿责任(保险和劳动法规定的生活补贴)。如果分公司不履行可申诉至劳动局,要求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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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waylw | 未知
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按最后一个月工资支付一月,工作一年陪尝一月,关于劳动合同没到期的问题,还是以当地社保局的回答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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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221 | 未知
记住在熊市,只有压力位,没有支撑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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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run2005 | 未知
这和劳动合同还有多久到期没关系,跟你在当前单位工作年限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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