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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维权直通车 | 小米,等了快10年,说好的电视主机独立升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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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3月13日讯(记者 崔洪曙 陈勇)近日,宿迁市泗阳县的姜先生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96096热线来电反映,自己于2015年花了4000多元购买了一台小米电视,当初看中的就是其宣称的“电视主机可低成本独立升级”。如今快10年过去了,这台电视早已因性能落后无法正常使用,可小米公司却一直未推出新一代电视主机,这让无法实现“低成本升级”的姜先生感觉受到了欺骗。

小米电视3的宣传页面

“你看,现在这电视根本没法用了。”在家中,姜先生拿起遥控器,向记者演示了一番:开机还算正常,可选择视频节目时,切换非常迟缓,好不容易点开一部电影,再返回主界面时,画面居然黑屏了近半分钟。

姜先生说,2015年,小米公司发布了新一代的小米电视3,在发布会上,重点宣传了这款产品的亮点:主机、屏幕可独立升级。记者随后查询到这款产品的官方宣传资料,上面写着:智能电视进入分体时代,当电视性能落伍时,无需更换屏幕,只需以低成本升级主机,就能让你的电视紧跟科技潮流。这样的宣传让当时的姜先生怦然心动,2015年11月10日,他在淘宝小米官方旗舰店花了4138.86元,买下了这款“分体电视”。

硬件可升级是这款电视的卖点之一

“一开始用着还不错,一两年后就开始有点卡了。”姜先生告诉记者,当时这款电视的独立主机售价999元,他想着再等等,等小米推出新的主机,就直接升级一下,也花不了多少钱。没想到,这一等就是快10年,小米再也没推出过新的主机。

姜先生认为,小米公司的行为,与宣传严重不符,构成虚假宣传与欺诈行为,误导他作出错误的购买决策,严重侵害了他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从今年开始,姜先生多次向小米公司反映情况,然而小米客服的回复是:这款产品推出时间已经很久了,目前已经停止售后服务,而且当时的宣传并没有说明“一定可以升级”,也没有说“永远可以升级”。姜先生认为对方是在“强词夺理”,要求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退一赔三,而小米客服给出的解决方案是补偿2200元指定机型代金券。对此,姜先生表示无法接受。后来他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但最终调解也未能成功。

记者通过新浪旗下消费者平台“黑猫投诉”发现,共有1894条投诉中包含搜索词小米电视3,其中有不少投诉与“虚假宣传、无法升级主机”有关。

记者随后拨打了小米公司的客服电话,工作人员承诺将安排专员介入处理此事,然而截至记者发稿时,也没有收到正式的回应和解决方案。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广告法》第28条,对商品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属于虚假宣传,小米在发布会上明确宣称“主机可独立升级”,但近十年未推出新一代主机,导致消费者无法实现升级,该行为可能构成虚假宣传。违反广告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消费者主张退一赔三,需要证明小米属于欺诈,如果小米明知无法兑现升级承诺仍宣传,消费者因受误导而购买。若小米在宣传时已预见无法提供后续升级服务却未告知,可能构成欺诈。但是消费者主张欺诈举证责任较重,如果仅因技术迭代导致主机未升级,可能难以认定欺诈,法院可能支持退货退款或部分赔偿。消费者如果协商未果,可向12315平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者直接要求向法院进行集体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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