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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阿里YunOS强制卸载用户已安装的第三方软件的行为 ...

tz123456 回答数5 浏览数1575
近日,有众多网友反映家里采用阿里云os系统的电视机、盒子上安装的第三方影视聚合软件和直播软件被系统强制卸载,无法使用。随后,阿里官方发表声明称这是为了响应广电总局的“相关法规”,却并没有对此次行为做出任何补偿。
请教大牛,
  1.阿里此举是否存在违规?(对已出售的商品进行强功能性削减)
  2.目前仅是采用阿里云os的设备存在屏蔽用户已安装的“非法软件”的情况,下一步广电会不会要求所有电视机、盒子采用此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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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chuki | 来自北京
2015年11月10日,朋友圈中有人惊乎阿里云OS系统在自动删除第三方直播应用,据说是因为这些直播有境外频道,事情发现到第二天,双十一已经在全中国的盒子厂家及用户中引发地震,迫于双十一销量的压力,阿里云OS在双十一下午停止了删除应用,部分机型可以恢复安装,业界论坛纷纷发文表示对阿里云OS的行为进行口伐,封杀直播是智能电视发展的倒退,剥夺用户的自主权意欲何为?接着在13日又说文章说“阿里似乎马上意识到了这种做法的错误,或是迫于舆论压力,再次将电视盒子的自主权还给了消费者。目前阿里云OS系统电视盒子的直播应用基本已经恢复使用。在走了歪路之后,阿里再次回到了正途!”正在业界一片为阿里及时应对叫好之际,一个云联盟停服公告,从14号开始停止所有阿里云OS系统的智能电视机顶盒的服务,新增白名单功能,所有的应用均不能运行,天猫魔盒也决定在2015年11月15日前进行系统升级,升级后,81个非法违规第三方应用将会全部屏蔽。

也是这一天,天猫魔盒与阿里云OS联盟盒子正式启用白名单制,除白名单内的应用外,其它应用均无法下载安装并直接删除。并且,白名单是通过手动审核机制,将所有APP经过肉眼观测并将包名填写入系统的机制。消息一经宣布,在业界引起轩然大波。
  而就在此前的双11,天猫魔盒狂销20万台,云OS联盟盒子卖了10万台。30万台机器很多已经到达了消费者手上,有部分正在运送途中的,有消费者表示,直接退货,不会再使用阿里云OS的任何机器,有网站及时地推出了非阿里云OS的智能电视盒导购文章。不禁要问,阿里云OS,何出此招七伤拳?
阿里云OS原来是手机上的一个操作系统,据说是“自主研发”的,兼容安卓虚拟机,里面有两套虚拟机。而阿里云OS此前被谷歌封杀,也被认为是Android系统二次开发的产物。阿里云OS从一出生开始就是一个怪胎,一开始是要做独立操作系统的,后来才开始用Android改,背负了很多历史问题,对其他大众应用的兼容性不是很好。后来就了兼容安卓,就直接在安卓的操作系统上改图标,改文件名,加虚拟机,就像游侠X电动车一样,换个壳,换几条减震,再换个LOGO,就造成了一台电动车,去刷脸融资。云OS当年在王坚的带领下,本来是想一款独立的操作系统的,但就会面临,缺乏手机应用的问题,手机硬件厂商天宇建议阿里云兼容android,并且有意愿在手机上采用阿里云OS,阿里云兼容了安卓,天宇推出了大黄蜂手机,卖得还不错。阿里云希望自己的操作系统能够被更多的厂商使用,并且仍然希望能创造独立于Android的生态系统,学习苹果创造闭环的生态系统,而天宇则完全是市场导向,希望阿里云能踏踏实实做好Android应用的兼容。这种矛盾随着阿里云和海尔合作爆发,随后天宇和阿里云再也没有合作。
阿里云在手机上没有把路子走通,不单只阿里云,国内就算是拿原生安卓来改UI的各种手机操作系统,MIUI、锤子除了自家的手机外,都没有见到大规模存量多少,更不用说封闭、运行速度慢的阿里云OS。阿里云OS本来应该自生自灭了,后来白捡到一个机会-智能电视盒操作系统。
2011年,广电总局下发《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广办发网字[2011]181号)文件,正式将互联网电视机顶盒,即网络高清播放机终端产品,纳入互联网电视一体机的管理范围。并且在2013年开始突然严格起来,没有牌照的盒子被各地查扣,山寨盒子纷纷跑去跟版照商谈合作,而牌照商基本都是非技术出身,根本就不知道应该怎么样去合作适配,作为牌照商的华数,因为起步比较早,在智能电视机行业有不错的适配终端量,但是在智能电视盒领域,由于广电总局的各种担心失控,始终没有实质性进展。作为全球第一大的网上商城,淘宝天猫最了解中国的山寨盒子销量,主要就是在网络上销售,阿里云OS与华数联手,把山寨盒子快速合规化,只要使用阿里云OS,都预装了华数TV,接驳了播控平台,由华数对盒子进行播控,阿里OS负责操作系统的支持与运营,阿里云OS建立了软件应用商店,进入了良性的经营模式。
适配阿里云OS很简单,一开始,只要厂商把现在正在使用的安卓操作系统固件发给阿里云,阿里云折腾一下就可以发回给厂商了。兼容性也不存在什么问题,原来怎么用还就怎么用,最早的时候还可以用自己的桌面,后来就只能使用阿里云OS指定的桌面,并且留给厂商的只有少数的坑位,运营权基本上属于阿里云,但由于阿里云OS采用了补贴,厂家只要保证用户在一定时间内没有刷掉云OS就能拿到从20至40元不等的补贴,补贴主要根据不同芯片方案来决定,越贵越补得多,电视机上面的阿里云OS多达200元/台,这也是为什么市场上阿里云OS的机器这么多的原因。在淘宝天猫上网络销售,如果不是阿里云OS的,根本没有办法参加天猫的促销活动,而厂家为了拼销量,早就已经脱光光,甚至已经把未收到的阿里云补贴返点都直接补贴给了消费者,其实厂家要想竞争,不得已跟随。
阿里云OS虽然负责技术运营阿里云OS,但是牌照方华数也对某些权限具生杀大权。
质问一:
181号文能否作为法律依据?
  据悉,广电总局此次严格监管的全部依据来自俗称的“181号文”,即指广电总局在2011年10月下发的《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有网友认为,181号文属于部门规章,因此181号文只有在广电部门的法定权限内才有法律效力。
  中国人民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副教授王旭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在目前的情况下,广电总局的行政权限主要是依靠编制管理机构的三定方案来确定,没有关于其职权的基本法律。
  因此,关于广电总局的行政权限,实际是由2013年7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下称“广电总局三定方案”)所确定的。
  关于181号文,王旭认为该文件甚至称不上规章,“从法律上说属于’规章以下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或者叫行政规定,它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法律,不能在文件中对公民设定权利或义务。当然,广电总局是可以发布行政规定的,但只能是对上位法的具体执行,而不能设定许可或设定许可的相关条件。”据此,王旭认为,此次广电总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严格意义上来说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更多只是一种政策发布和制定。
质问二:
企业如何能承担执法者的责任?
法律赋予公民及政府权利及义务,政府依法行使的权力只限于国家公务员进行行政和执法,就像社会中争议很大的协警,没有执法权一样,法律只把执法权赋予给警察而没有给到协警。而行使国家法律赋予的行政监管权力,必须是行政执法机构,华数等七大牌照商无一例外是国有合资企业,作为一个以利益为驱动的企业,又如何能承担国家执法的任务?一个企业又如何来限制和夺取另一个企业的利益?181号文既然是一个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管理要求,就应当是一个管理其下属行业性的要求规定,只属于业务性的指导性文件,作为依法成立的企业,应当是法无禁止即可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第二章第七条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限定只能与七家播控机构进行播控对接,而且规定对接后平台资产所有权归集成商,作为硬件企业失去所有权和运营权,明显打击了经营者的积极性和,有失公平。而集成平台与硬件厂家之间的业务是周喻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阿里云OS与华数的联姻,在阿里云系统上主推华数TV,也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当然也不能禁止第三方视频服务接入阿里云OS,否则又违反了《反垄断法》。
质问三:
到底终端是用户的还是厂家的、操作系统商还是牌照方的?
用户花了真金白银买到了智能电视或智能机顶盒,有付过服务费和没付过费的,用户在买的时候也没有与厂家签订过租用或免费增值使用协议,厂家随意远程控制,增加开机广告、随意远程升级删除用户安装的应用和数据,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因为终端的控制权在于用户,而且厂家在销售时都在宣传可以安装应用,软件也有相应的安装应用的功能,如果在后续使用中,厂家随意升级造成硬件失去购买时承诺的功能,则为《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第二章第九条,虚假宣传。厂家将使用第三方的操作系统,无论是否强制,均对产品质量负担质保的义务,与消费者打交道的是厂家和渠道商家,厂家因为国家行政机关的宣传诱导,采用了阿里云OS,把升级权限留给了阿里云,把操作系统的最高权限留给了阿里云OS,阿里云OS突然升级,删除所有的用户数据,从法理上来说,厂家有不可推脱的法律责任。就像你买了一台电视机,厂家通过远程遥控让你看不了电视了,让你去维修、去买新的电视,那这个就是厂家留有后门,恶意损坏的行为。
电视机、盒子均为《物权法》中定义的动产,消费者具有所有权,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远程操控使盒子删除应用,是造成物权毁损。”第三十五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第三十六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因此消费者可以要求厂家恢复原状,恢复用户数据使盒子能够正常使用。消费者购买盒子或电视机,收到货和发票后,视为交付,物权从商家转给消费者,所以消费者依法占用所有权。厂家、操作系统、明显不依法占有。
质问四:
81个非法违规应用,文出自哪里,是否要公开?
全国各大网站都在传”广电总局整顿"电视盒子" 81个非法违规应用被屏蔽“,都说是消息人士在微博曝出,网上流出,而且指明是移动端,广电总局官方网站上找不到一个这样的文件,也没有见公开发任何地方,广电总局是否要依法公开此文给”涉案“的开发者和公司?法院审案都可以上诉,行政机关执法也可以复议,那么广电总局是否也提供一个复议的通道呢?是否也公开处理处理的程序与流程。作为一个监管机构是行使了警告、纠正的义务,而不是一上来就打死的措施?这81个应用,所违的法是哪一条哪一项,如果是真违了法,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也可以依法行使辩护的权利,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执行,而不是直接弄死,创业也不容易。
质问五:
作为一家纯外资公司,在美国上市的公司,阿里云OS用什么来确保国家安全?
就为了表达比原生安卓有撑控力,所以就随意删除用户数据,达到想让用户看什么就看什么的可控可管?总局为什么不先去管一下横店的手撕鬼子剧?YunOS 采取后台强制升级,因此用户不能取消,不能通过停留在旧版的形式避开,那如果用户不想升级,是否可以退货?阿里云OS是否愿意承担厂家的退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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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qAXiWNF | 来自北京
下载到自己设备的软件目前不是个人财产,但是软件其中的个人数据属于个人财产。
如果天猫这次动作造成了资料丢失,属于违法行为。
我国宪法
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这次卸载的很多程序虽违反政策要求,但并不违法,因此如果其中含有数据,则是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比如优酷程序保存的视频,可以视为购买的免费产品,已经保存本地;如果卸载过程造成了缓存视频的丢失,虽然购买价格为0,仍然视为财产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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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one11 | 来自北京
意味着,广电对人性得把握越来越精明!不会一口限制,但是会慢慢得如温水煮青蛙!达到自己得需要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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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shuye | 来自福建
1,我们都知道奇葩的广电总局的奇葩行为
2,阿里巴巴的措施自然是被迫的
3,阿里巴巴被迫不意味着它这个举动是正确的
4,怎么才是正确的举动呢:
为了彻底贯彻响应国家广电总局的本次行动,以及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天猫盒子决定从某日起停止服务。
5,因为4不可能发生,所以作为保护投资的考量,从一开始消费者就不应该购买这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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