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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影片《爱乐之城》(La La Land)?

lysoo 回答数5 浏览数780
本题已收录至资深圆桌:2017 奥斯卡巡礼 »,更多「奥斯卡」相关话题欢迎关注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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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ylxp | 来自吉林
说点俗的。La La Land 是好莱坞投资新思路的成功典范。此片仅仅花费了3000万美金的成本,就已在全球收获了3亿美金的回报。再加上金球奖7提7中,奥斯卡提名追平了泰坦尼克号的14提记录,后期的版权和周边产品收入也一定会非常惊人。
导演达米恩·查泽雷今年才刚刚33岁,如果算上他在大学毕业时的实验作品,爱乐之城也只是他导演的第三部电影。而他的商业出道作品《爆裂鼓手》,也是仅靠500万美金的投资就拿下多项奥斯卡奖,并收获了十几倍的资金回报。
2010年,他拿着爱乐之城的项目书去见投资人,刚说完这是部音乐剧,对方就已经皱起了眉头。听他说完这还是关于爵士乐的音乐剧,投资人已经想起身走开了,但是出于礼貌还是问了一句“你打算找谁负责音乐部分?“
查泽雷答曰:“我大学室友。”
投资人表示:“。。。”
自然,当时没有人对这部电影感兴趣,这个项目也就不了了之。直到2014年查泽雷靠《爆裂鼓手》一战成名,才为《爱乐之城》的剧本找到狮门影业这个东家。多说一句,爆裂鼓手讲的就是查泽雷自己高中时代的故事,他本想成为爵士鼓手,后来被乐队开除,“不得已”才去了哈佛学电影。
好莱坞一向都追求大电影,大制作,大场面。直到近年,以Blumhouse为首的几家制作商,才改变了策略,开始制作大量“3-5百万”小电影。这个制作成本是经过仔细核算的。在这个范围内,即使电影拍砸没能公映,光靠出卖版权到各大网站也能够勉强回本。每年出品十几部电影,大多数略亏,但是总能有一两部爆款,就能获得数十倍的收益。
Blumhouse近年的知名作品有《人类清除计划》系列,《鬼影实录》系列,《爆裂鼓手》等,当然他们还有更多的电影连中国的盗版网站都懒得放。
这类低成本电影有一套完整的生产技巧。拿《爱乐之城》来说,首先,剧本中的故事原本是设定在波士顿,然而为了节约成本就把地点改成了洛杉矶,这样就省掉了大量的机票酒店和其他旅行开支。
然后,这部两个多小时的电影的拍摄流程只有短短的四十天。这比有的美剧单集拍摄时间还短,更不用说那些要拍一两年的大制作了。不过,这对导演来说已经是相当奢侈的资金量了,毕竟爆裂鼓手只拍了19天。
再者,拍摄团队尽量用熟人。用熟人的好处是,如果一年能快速的拍好几部戏,即使平均到每一部戏的工资略低也能让大家有合适的收入。就演员来说,《爆裂鼓手》里的配角也出现在《爱乐之城》中,甚至原本男主角都要用上一部中的迈尔斯.特勒,但是最后由于价钱没谈拢,就换成了高司令。
另外,大牌巨星能用还是会用,但是不能给钱。这类低成本电影省钱的一个方式就是酬转股,让主要演员白演,然后按票房分账。原本《爱乐之城》的女主角是想请哈利波特里的艾玛.沃特森,后来迪士尼真金白银的把人挖去拍《美女与野兽》,这才换成艾玛.斯通。其实如果跟国产小鲜肉们学习一下,演技靠CG,台词靠配音,可能还能更省点。
还有很多其他扣扣索索的省钱小手段。比如,按照规定,有台词的演员工资至少是400美金一天,而没有台词的只需要100美金一天,所以在这些3-5百万战略电影中,你很少会听到餐厅的服务生或者路人会开口说话。
这样一来,拍一部007的预算就够拍十部爱乐之城,或者60部爆裂鼓手。这样全新的电影投资思路,也值得我们的电影人思考。比如,如果哪位导演想请余文乐又觉得稍微有点贵,就可以试试用我本人,价格合适量又足,可以说是十分划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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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忙着去解决人生大事,有一阵子没上知乎了。大家都还好吗!后面的朋友,把手里的钢琴举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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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othy_fully | 未知
一次霍金出席记者会,有人问霍金,人世间最让你感动的是什么?霍金想了想说,是遥远的相似性。可能在某个地方的你,听着我喜欢的歌,看着我喜欢的电影,看着我喜欢的书,或许我们不认识,但这遥远的相似性确是存在,确实发生。这是让人感动的。


遥远的相似性哈哈哈哈


这部电影让我想起我还在军队的一个夜里,从床上爬起来,冒着电闪雷鸣倾盆大雨,一个人偷偷跑到深山里,挖出一个手机。
然后一整晚坐在树下,单曲循环一首关于梦想的歌。
OK,认真讲,之前就看了,我知道也许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这个电影,但我就是大爱。
最起码这是一部电影够格到完全不必质疑演技质疑音乐潜规则小鲜肉炒作等等,对吧?

有些人说这个电影太理想化了,说出这样的话,肯定不懂得什么叫留白隐藏。女主角在现实中就跑过龙套,就受过白眼,只是电影把这些都简化了,只有真正体会过得人才明白其中的辛酸。这电影表面确实很理想化,但这不是经不起推敲的童话故事,是导演一直在提醒我们现实的存在,只是隐藏起来了而已。
电影中间女主和她妈打电话,问男主靠不靠谱,男主就听着,看着天花板漏水的印子,最后选择去做了不喜欢的音乐来赚钱。那个印子,就是现实在这场瑰丽的梦境中漏出的马脚。
又有人说这电影太平淡了,没有共鸣,我打赌他没有冲进雨里跳舞或是做过其他疯狂的事,只等着电影的大场面深套路来刺激自己。如果你有共鸣怎么可能说出这样的话,没错故事是很老套,但我认为这电影一点也不平淡,有时候激情只在一行歌词一句话里,一个眼神里。
在众星闪耀的城市,每个人的梦想最终都败给现实,可是无论多少年过去,依然会有人追求梦想,就好像赤足跳进冰冷的河水,毫不犹豫毫不后悔。
人就是这样,我们就是这样的人。
整个电影就是很简单的一句话
愿你一生努力,一生被爱,想要的都拥有,得不到的都释怀。

不需要big loud fast ,就这一句话,就让我觉得这电影实在美好得无可救药,浪漫得一塌糊涂。

这部电影让我回忆起所有人,所有事,所有那些瞬间。让我记起了抑郁症最严重的时候是有多么想要杀死自己,让我记起重新开始画画的时候是多么的平静,让我记起即使画的再渣我也不会再怀疑自己的那种心情。
记起大学的时候教我跳舞的哥对我说,以前学校不给批准场地,他每天晚上就在教学楼大厅练到凌晨。
记起在国外露天酒吧驻唱的黑人朋友对我说他从不后悔。
也让我想到我的前女友。想到那些遗憾,那些梦想,那些原本可以。
然而看完电影回到床上,我释怀了。一个人跪在床上,原谅了所有人,原谅了自己。
那些吃过的苦那些焦虑那些误会,那些最终没能在一起,所有的一切最终融化在最后那一个透明的微笑里。

虽然只在我一个人的脑子里,我甚至连相视一笑的对象都没有。
但是没关系。
我喜欢这部电影,因为它让我感到坚强和理解,哪怕是在只有我一个人的夜。
哪怕我做过的所有浪漫的、疯狂的、伟大的、深刻的事最终都被抹去,都消失在风里。
也没关系。
下辈子我选择再来一次,毫不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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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diaozi | 未知
《爱乐之城》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爱情片,看这么多人在纠结前任现任问题,我觉得很好玩。
这片子的力量是属于年轻导演达米安·沙泽勒的,而非爱情的。它的好处是充分证明了电影并不止是故事。视听技巧与演员魅力带来的情绪调动都是一种乐趣。看电影只看文本的,大概很难体会这种妙处了。
事实上就内核而言,比起爱情,《爱乐之城》更多的是对自我的认知摸索。纯当爱情片要说浪漫,不如《Once》太多。但不浪漫,反而是它最大的优点。

很多人诟病人物的性格缺陷。可我恰恰认为人物设置得很好。男女主比起往常爱情片里爱情能占生活80%的玻璃人儿,更像现实里能看见的你我。
这片就是两个正在闯事业的成年人在合适的时间感受了一把浪漫而已。非常克制,讲究分寸。更何况他们事业发展得还都那么幸运。
女主不喜欢爵士。而男主,在赞美女主的才华之前连她的作品都没看过。哪有什么灵魂共鸣可言呢?说话都是鸡同鸭讲的。唯一合适的地方,大概就是两人都刚好失意而已。但没关系,相爱就是不需要理由,他们来电了。这算是爱情,但更多的还是荷尔蒙。
相逢时,俩人一个戴着婚戒,心里还没忘记前任。一个有未婚夫。本来也不是奔着把彼此当唯一去。都有所保留。

男主成熟睿智才华横溢,知道自己的路要怎么走。
女主的问题,其实只是比男主长大得晚了一点。而男主也没打算陪她长大,顶多助推一把。
这是个成熟男人和不那么成熟的女人的故事。
两个人也都是没有那么爱彼此的也没有那么懂彼此的。否则,就吵那么一场架,何至于分手?
片子里我最喜欢的一场戏,不是最后的蒙太奇,也不是男女主的相遇。而是俩人分手了,女主因为男主的鼓励而去试镜,试镜结束后两人重回当初的山顶。女主问男主:「我们之间到哪步了?」男主说:「你现在试镜了,得等结果,结果要是好,你就得花全部的精力去做这件事,因为这是你的梦想。」
这场稍不注意,就会变成情侣复合撕逼的狗血戏。但导演把握得极好。台词实在太好了。它变成了一场男主帮女主找到自己应有状态的戏,格局一下子变大了。
这片还真不是什么理想主义的电影,两个人各自的理想与面包真的有什么大冲突吗?没有。有的只是人成长的必经之道罢了。
为什么这么多人觉得它理想主义?
@Wayang电影老师和我聊的时候提到一点,我深以为然:「大概因为当下实用主义太盛,音乐与电影这种艺术审美向的存在离大家生活太远,所以大家先天不把它当一个职业,先天认为做这些和面包有冲突罢了。」
片子里两人并没有什么「我必须走上与我理想背道而驰的路」的桥段。
把女主想成应聘被拒然后被大公司发了offer,把男主想成完成目标前积累原始资本最终实现了目标。是不是好理解一些了?

不过男主自认终于扬帆逐梦却被恋人不解,女主那种事业上的沮丧和无助,还是挺能让人共情的。这就是普通人会遭遇的事。但并不是人人都能这么好聚好散。也不是每个人都能想清楚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我其实最想说的是:很多人之所以一直相信自己是一项事业的天选之人,并为此奋斗终身,原因也不过是在「首演」时体验了最初的掌声。
初心示人时,收获的反馈,那种力量真的非常强大。
我自己对此深有体会。我能够一直对电影怀有极大的创作热情与耐心,有至少60%的理由与此有关。
我第一次导演短片,是本科时拍作业。全学院很多人来看。放完后,那个120个人的小礼堂里,掌声夹杂着此起彼伏的「牛逼!」响了非常久。我当时眼泪哗的就下来了。
我问观众,「你们看明白了吗?我感觉我好像没讲清楚。」
观众说,「看明白啦。很清楚啊。」
前排有人小声问导演在哪,有人指我,一群人回头看我。我又尴尬又高兴,手足无措。出去时不认识的老师和我说拍得好,我都不知道该回什么。
那天是我第一次体会创作者和观众通过电影完成交流的感受。太美好了。我表达的,观众看懂了。
真的很激动。
现在再回头看我那个处女作,非常非常非常糟。那是个平庸的综合类大学,学生水平普遍弱。系里真正爱电影的人也并不多。之所以获得所有人的认同,很大原因是其他作品衬的结果。
可当时的叫好声带给我的幸福感永远留下来了。
后来入行,每一次写戏好痛苦,拍戏好煎熬,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应该干这行时。我总会想起那个晚上的小礼堂,那场震撼的掌声,那个闪闪发光的我。
多少次在内心绝望时重回那一刻,它总能让我想起,我为什么想要拍电影。

所谓的理想主义,不过是人想做点自己喜欢的事罢了。
比起男主无因的赞美,女主需要的是真正看懂自己事业实力的人的认可。

我最喜欢的那段戏为什么好?因为男主终于明白女主最需要的是什么,他帮女主,给了初心第二次机会。那也是爱,只不过那不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而是一个先成熟者对后成熟者的爱。他作为一个长者(大误)的意义,远远大于恋人。
人的自信心真的比我们自己想象的更脆弱。
至于爱情,是世间大美。但决定爱情的,往往并不只爱情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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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 | 来自北京
昨晚在伦敦看了《爱乐之城》(La La Land, 2016)提前试映,时间刚好是它横扫美国金球奖七项大奖的第二天。


(感谢知友
@谢拓 评论提醒,之前写成了六项大奖)

不过其实早在金球奖之前,这部威尼斯电影节的开幕影片,已经让有幸提前看到它的观众大呼过瘾,口碑一路走高。而今天公布的2017 BAFTA(英国电影学院奖)提名,《爱乐之城》更是强势领跑,获得11项提名。
所以真正坐在影院里好好看完这部电影,抛去所有的个人情感因素,我明白了这部电影为什么能获得这样的殊荣与宠爱——它提醒了我们,并且给我们展现了电影最美的一面。电影不是雄心勃勃的摇钱树,而是无与伦比的造梦机。有些东西你只能在电影中看到,这也是它之所以存在的意义。
我认为影评不应该干预观众的情感,更不应该指导观众是否必须要喜欢一部电影。观影的体验是因人而异的,是否喜欢也是个人的评判。
一篇合适的影评,应该是作者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观影经验,深入浅出地与观众分享关于某部电影的背景知识或是主题阐释。
所以,虽然下面的内容有一定程度的剧透,但我也尽量做到了客观。
希望对大家有用。
(再次注意:以下内容有剧透)
1、感谢迷影情结,带我们回到歌舞片的黄金年代
回想起这样好评如潮的盛况,最近的一部电影好像还是迈克尔·哈扎纳维希乌斯(Michel Hazanavicius)那部致敬经典的黑白默片《艺术家》(The Artist, 2011),后来这部影片包揽了奥斯卡的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男主角、最佳原创配乐、最佳服装设计5项大奖。《爱乐之城》有与它类似的地方,就是渗透在整部影片里,深深的迷影情结。
所以,如果你细心观察,会发现整部电影里有无数个令人惊喜的设计和彩蛋。
比如开场的那段高速公路上的群舞,让人忍不住想起艾伦·帕克那部追梦歌舞片《名扬四海》(Fame,1980)。


(《爱乐之城》剧照)


(《名扬四海》剧照)
《爱乐之城》开场的这段歌舞封锁高速公路拍了两天,用了100多个歌舞演员,在场面调度上让人无话可说,奉献了年度最令人难忘、最让人无法老老实实坐在座位上的开场。


(youtube视频截图,出处见水印)
艾玛·斯通(Emma Stone)在《爱乐之城》里饰演女主角米娅(Mia)。米娅是一个梦想成为好莱坞女演员的女孩,每天不停地面试,却因为各种各样无奈又令人发笑的原因被打断。在她的房间里,贴着一张巨幅的海报,上面是英格丽·褒曼。而故事最后米娅和赛巴斯汀五年后在酒吧里相遇的桥段,也忍不住让人想起褒曼主演的《卡萨布拉卡》(Casablanca,1942):「 世界上有那么多城市,城市里有那么多酒馆,你却偏偏走进了我这一家。」


(《卡萨布兰卡》剧照,男女主角在酒吧相遇)
某一次甄选失败后,米娅沮丧地回到家,同住的朋友们为了鼓励她要带她去Party换换心情。这时,四个American Candy上演了一段性感又可爱的Street Dance。让人想起一流百老汇导演鲍勃·福斯的《错失甜蜜》(Sweet Charity,1969)。在《错失甜蜜》中,三个舞团闺蜜也在普通的街区上演过一场激情四射的完美演出。


(《爱乐之城》剧照)


(《错失甜蜜》剧照)
《爱乐之城》里描绘米娅和赛巴斯汀感情的段落很多,其中最成功的,是用歌舞剧这种形式,把不可言传的暧昧、浪漫动人的恋爱以及痛彻心扉的争吵都视觉化地表现出来了。它非常细腻又梦幻地描写了爱情,那些淘气、可爱、心动、默契的感觉都传达的很好。
比如男女主角第二次在Party上相遇,两个人在山顶跳了一段舞:Lovely Night Dance。很多观众已经看出赛巴斯汀抱着灯柱转了一圈的动作致敬了经典的歌舞剧《雨中曲》(Singin' in the Rain,1952),在此我就不多做介绍了。


(《爱乐之城》剧照)


(《雨中曲》剧照)
还是这个场景,后来米娅脱下高跟鞋,两个人跳了一段让人忍俊不禁的舞蹈,后来这段以洛杉矶夕阳为背景的美丽舞蹈被做成了《爱乐之城》的海报,可能也是大多数观众对于《爱乐之城》的最初印象。
比起匆匆出现的《雨中曲》致敬,这段舞蹈的设计其实更让人玩味,让人想起30年代的一部经典爱情歌舞剧《随我婆娑》(Shall we dance,1937)。
《随我婆娑》的男主角是一个出色的芭蕾舞演员,不过从不是循规蹈矩的那一个。他暗自在舞鞋上钉上扣板,将踢踏舞跳得出神入化。《随我婆娑》里面有个段落叫《Let's Call The Whole Thing Off》,讲述男主角带女主角去溜旱冰,两个人滑累了就坐下来聊天谈情,聊着聊着就跳了起来。推荐大家去找找这个片段看,暧昧中带着天真可爱,是相当经典的歌舞段落。


(youtube电影官方视频截图)


(《随我婆娑》剧照)


(youtube视频截图,出处见水印)


(《随我婆娑》剧照)
关于这个场景说了很多,但还想在补充一句。我看到也有影评人认为这段致敬了《篷车队》(The Band Wagon,1953)。如果单看场景的话,《爱乐之城》确实更像《篷车队》。但考虑到具体情境和情感表达,我觉得《随我婆娑》的滑冰舞更俏皮也更幽默一些。


(《篷车队》剧照)
后来,米娅接到一个电话,对方通知她可以去参加试镜的第二次面试。赛巴斯汀便顺水推舟,约米娅去看尼古拉斯·雷(Nicholas Ray)执导,詹姆斯·迪恩(James Dean)主演的经典电影《无因的反抗》(Rebel Without a Cause,1955)。看到一半胶片烧了,于是两个人来到格里菲斯天文台(Griffith Observatory),这里也是《无因的反抗》里非常重要的一段打斗戏的拍摄地。


(《爱乐之城》剧照)


(《无因的反抗》剧照)

而至于他们在天文台里面跳的那场与星空共舞的浪漫华尔兹,有人说致敬了《摇摆乐时代》(Swing Time,1936),不过我也看到有其它影评人写说这段剪影的舞蹈看起来很像迪士尼的《睡美人》(Sleeping Beauty,1959)。不过不管是哪个,都把爱情萌芽时那种飞翔在天边的喜悦用影像化的方式表达了出来,相当具有共鸣。


(《爱乐之城》剧照)


(《摇摆乐时代》剧照)
严格来说,《爱乐之城》前半部分运用了大量的歌舞剧段落,显得非常熠熠生辉、神采奕奕,而到后半部分,更多的笔墨被用来描绘男女主角的困境与成长。
当然这样的设计也可能是在铺路,后半部分的平淡是为了突出影片最后十分钟的情感大爆发。
影片的最后,五年未见的米娅和赛巴斯汀在他开的酒吧里意外见面,萨巴斯汀弹了一首钢琴曲,随着音符,导演向我们展开了一种全新的假设,他们的故事像电影胶片般一幕幕展开,全是鲜花与笑容。这最后的歌舞场景,用尽了整部电影最华丽最鲜艳的色彩和歌舞,那格外夺目而灿烂的光亮,正照进现实的无奈和欲言又止。
因为最后一段歌舞段落的前提是「假设」,也就是「Fake」,所以你会发现,在这最后十分钟里,这部本来就天马行空的电影,变得更加「不设限」了。
贯穿整部电影的「舞台感」,从收敛的舞台聚光灯效果,变成了一场真正的剧场演出。


(《爱乐之城》剧照。这段太喜欢,私心很重地多截了几张图……)
说到这一段,就不得不提一下由金·凯利主演的歌舞剧《一个美国人在巴黎》(An American in Paris,1951)。其中有一段近二十分钟的舞台场景舞蹈片段,用手绘的舞台背景搭配庞大的真人歌舞演出,流畅动人,想象力更是让人啧啧称其,完整看下来,简直是欢欣雀跃,叹为观止。即使以现在的眼光看,也一点不过时。要知道,这可是一部半个世纪之前的电影啊!
后来,这部精彩绝伦的歌舞片,摘得了第24届奥斯卡最佳影片,也被改编成舞台剧在百老汇和伦敦西区上演。


(《一个美国人在巴黎》剧照)
总的来说,《爱乐之城》用它优雅而浪漫的风格,对现实、艺术、爱情、梦想,进行了强有力的表达。它的节拍就是武器,舞步就是进攻,把观众带进了一场视听盛宴,一个五光十色的梦。
这梦让人回想起当年的米高梅,那个拥有107座奥斯卡小金人的米高梅,那个旗下明星比天上的星星还多的米高梅。在那个歌舞片全胜的鼎盛年代,充斥在胶片里的欢歌笑语与无限辉煌。
《爱乐之城》也让人想起六十年代的法国导演雅克·德米(Jacques Demy),他的经典之作《瑟堡的雨伞》(Les parapluies de Cherbourg,1964)和《柳媚花娇》(Les Demoiselles de Rochefort,1967),充满了法式的诗意与甜蜜。有时我们形容一个人说话好听,会说他说话像唱歌一样。但雅克·德米的电影,才是真正把每一句日常生活中的台词,唱成了一首不做作的歌。


(《爱乐之城》剧照)


(《瑟堡的雨伞》剧照)
但是冷静下来想想,米高梅早在2010年已经申请破产,年轻人说到歌舞剧,可能至多只知道《雨中曲》,这种活跃在剧院和荧屏上的艺术,曾经给观众带来了无限愉悦,现在却变得无人问津,多么悲哀。这也就是为什么,我花了这么多笔墨去罗列导演达米安·沙泽勒在《爱乐之城》里的经典致敬。
我非常感谢有《爱乐之城》这部片子,因为它那样聪明而巧妙地创造了新时代的歌舞剧电影。它把大家司空见惯的剧情演绎得如彩虹般绚烂,它成功地吸引了观众的注意,因此给了观众机会,去好奇、去享受、去了解。
2、无比默契的导演、配乐黄金搭档
《爱乐之城》是达米安·沙泽勒(Damien Chazelle)的第三部作品,他的上一部作品《爆裂鼓手》(Whiplash,2014)也是口碑极佳,勇夺第87届奥斯卡最佳剪辑。
不难看出,他的电影都与音乐有关,他的王牌搭档贾斯汀·赫维兹(Justin Hurwitz)是他这两部影片的作曲家。他们以前是哈佛同学,并且一起组过乐队,达米安是鼓手,贾斯汀是钢琴。


(左:达米安、右:贾斯汀)
谈到拍摄《爱乐之城》的初衷,达米安表示他想表达的是生活和艺术、梦想和现实是怎样融合在一起的。他觉得音乐是最好的表达方式,所以才通过音乐和舞蹈拍摄了这部片子。
我看过达米安的一个采访,他在采访中提到《瑟堡的雨伞》给他的影响。他说一开始五分钟还在怀疑这部电影不会每一句台词都要唱出来吧,但是看到最后,却被电影深深地打动了。他说:「It's close to my heart in a special way。」
他很高兴大家看到了《爱乐之城》里的那些经典致敬,但他希望自己所做的,不仅仅是创造了一个画廊,悬挂着那些经典作品,而是把这些「新」和「旧」融合在一起,以一种非常人性化、现代化、带有鲜明个人风格的手法。


而说到《爱乐之城》的音乐,我想它可能会比《爆裂鼓手》更受欢迎。因为《爱乐之城》的音乐更加纯粹、浪漫、自由、明亮。
饰演男主角赛巴斯汀的瑞恩·高斯林(Ryan Gosling)为了诠释好钢琴家的角色,在影片开拍之前,曾花了三个月练习电影里的钢琴曲。谈到《爱乐之城》的音乐时他说:“I practiced some of those piano pieces four hours a day for three months. I should never want to hear them again, but I’m still moved by them.”(我连续三个月每天花四个小时练琴,按理说我应该不想再听到这些歌了,但它还是如此地打动我。)
我个人最喜欢的是最后一段舞蹈段落的配乐《Epilogue》,简直是耳朵的福音,随着快节奏的画面把剧情推向高潮。


值得一提的是,《爱乐之城》一些重点歌舞片段的配乐是在曾经录制了《雨中曲》的录音室完成的。所有的乐器在同一个房间录制,人声也是,虽然是一种非常传统的录制方法,但是达米安和贾斯汀都认为这是最符合《爱乐之城》的录音方式。


3、非你不可的主角和大咖配角
好像很多人知道,《爱乐之城》原计划的主演并不是高司令和石头姐。男主角本来要用《爆裂鼓手》的主演迈尔斯·特勒,女主角本来想邀请艾玛·沃森,但迈尔斯退出,艾玛为了真人版《美女与野兽》(Beauty and the Beast,2017)拒绝了《爱乐之城》。
也幸好如此,我们看到了现在的米娅和赛巴斯汀。导演在采访中曾说道,他认为艾玛和瑞恩是最接近经典好莱坞情侣形象的男女演员。而《爱乐之城》的制作人也承认,他们两个人在荧幕上的化学反应无人能敌。
其实,这并不是爱玛和瑞恩的第一次合作,他们曾经合作过《疯狂愚蠢的爱》(Crazy, Stupid, Love,2011)和《匪帮传奇》(Gangster Squad,2013)。
虽说我个人还深陷在爱玛·斯通和安德鲁·加菲尔德的浪漫情事里,但也不得不承认,爱玛和瑞恩,实力演绎了1+1>2的力量。漂亮有趣的追梦女孩+帅且傲气的钢琴家,这一段荧屏恋曲,实力虐狗。


虽然瑞恩的表现也很出色,但不得不承认,这是一部属于女主角米娅的电影。爱玛·斯通在本片中献出了她最美丽、活泼、灵动的演出,从唱到跳,给予观众无限惊喜。


《爱乐之城》的主角已经足够夺人眼球,但其实它的配角也不容小觑。
在《爆裂鼓手》里凭借魔鬼老师夺得奥斯卡最佳男配角的J·K·西蒙斯(J.K. Simmons)饰演酒吧老板Bill,虽然出场戏份不多,但刻薄的形象相当传神。


在酒吧里邀请赛巴斯汀加入乐团的吉他手Keith是由约翰·传奇(John Legend)饰演的——他本人是R&B唱作人和钢琴家,九次夺得格莱美奖。


写了这么多,其实关于这部电影想说的话也还远远没说完。
它确实炫目,确实令人窒息,确实让人甜到心坎也泪流不止。
但我想这篇文章到这里也该适可而止了。期待国内尽早上映!
更多细节,欢迎在下面留言讨论。

-------------------------------------试映日小插曲--------------------------------------

其实英国《爱乐之城》的正式上映时间是1月13日,但是昨天(也就是1月9日)有一些影院有试映场。
赶上伦敦地铁大罢工,我和 @阿猴HOSEA 急急忙忙赶到电影院,虽然提前订了票,但影院的工作人员却表示机器坏了取不出票,于是给我们手写了两张。
手写票配上手写电影名,必须纪念一下,为这个美好的夜晚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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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shui | 来自北京
刚刚看完La La Land(中译名为“爱乐之城”),真是年末的小惊喜。电影的情节并不复杂,探讨的话题也似曾相识,从思想层面上并没有让人耳目一新,但是在情感的处理上,却非常动人。

从爱情角度讲,其实是一个典型的好莱坞式boy-meets-girl的故事类型。女主角Mia (Emma Stone)是一个还在到处试镜到处碰壁的准女演员,白天还要去咖啡馆工作来维持生计。男主角Sebastian(Ryan Gosling)则是一个一门心思想演奏爵士乐的钢琴伴奏师。两个都不得志的人相遇相爱相互鼓励,度过了短暂的浪漫时光。故事总要有转折,年轻人不得不成长,白日梦要醒来,生活要出现变化,而这里的变化始于Sebastian签约了一家很火的乐队做键盘手。这个乐队做的更近于流行音乐,到处巡演,是一份稳定的、薪水可观的工作,但和Sebastian所向往的音乐,想完成的志业(开一家爵士乐酒吧,演奏真正的爵士乐,传达爵士乐的即兴与变化之精神),基本毫无关系。Mia问他为什么要做这个选择,而Sebastian却觉得他在努力做一个好男人、好伴侣,满足Mia的期待,而Mia对于他成功的不满,是因为他事业有起色了,导致Mia和他相处时优越感降低了,所以才会不满。俩人那天晚上不欢而散,第二天Mia自编自导自演的戏剧首演(基本没什么人去),Sebastian也因为工作而错过,Mia对自己的事业和爱情都失望到极点。这时候出现了一个试镜机会,Sebastian说服Mia去了。试镜之后,Sebastian已经预感到了Mia未来的成功,和即将到来的分离。影片的结尾,则是五年后各有人生的Mia与Sebastian再度重逢。

影片也可以算做是young adult的成长主题。YouTube影评人Chris Stuckmann说,很多观众觉得这部电影是一封写给洛城LA的情书,因为La La Land本身也是洛城别称。但在他看来,这部电影其实一封写给passionate people的情书,写给那些怀有热忱坚持梦想的人。——这也是我说这部电影在主题上并没有推陈出新的原因。坚持梦想vs面对现实,实在是一个太老套的话题了,感觉已经被各路文艺作品和鸡汤文章换了八万个角度切入,怎么选都有理由,都可以理解,但让人甘愿去追逐、并为之目眩神迷或黯然心碎的,是一个学名为“可能性”的骗局,是一个标着“what if”的鱼钩,是平行世界里的你我。

追看过同人文的都知道,同人的一大动因就是,what if. 如果你们没有遇到,如果你们早一点遇到,如果你们晚一点遇到,如果换一个时空换一个地点遇到,故事都完全是不同的打开方式了。而这个电影的结尾十分钟,就是一个完美的“what if”命题作文。

五年后,Mia已经有了自己的家庭,为人妻为人母,事业有所成就,在LA定居。某个傍晚,和丈夫晚饭后散步,无意间进入一家爵士酒吧,恰好便是Sebastian开的,Logo用的还是当年俩人热恋时Mia给他设计的。俗套吧,煽情吧,但真的很好哭的。Mia从Sebastian上台弹琴开始,就恍惚间看到了另一条人生轨迹,Sebastian也一样。如果,如果当时吻你,当时抱你,如果我当时没有签约乐队,如果我出现在了你的首演现场,如果我陪你去巴黎,我们会不会已经是一对眷侣,是一个宝宝的父母,晚饭散步后来到这家酒吧,看另一个做着音乐梦的人年轻人琴声悠扬,而台下的我们十指紧扣。

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我真的一下子想起来我学妹和我讲过的一个场景。当时她和喜欢的男孩子面临各自东西的毕业,她要回国,而男孩子将去欧洲,俩人都心知肚明没有未来,只有抓紧眼前,一响贪欢。俩人一起去旅行,去住在大森林里的小木屋里,过几天与世隔绝的日子,各自都已经讲好,回来后便不留遗憾地各奔前程。可不巧,回来没几天,男孩子生病发烧了,本来讲好再不见面的,他却撒娇耍赖也要学妹来照顾他。学妹没办法,去陪他,给他煮粥做饭,叮嘱他喝水。那一天结束的时候,他们难过极了。

学妹跟我讲,”因为我突然清楚地意识到,我所不能拥有的,是怎样的一个未来,是我和他之间怎样的一种可能性。“那么日常,那么具体,清清楚楚让你看到体会到,你要放弃的,是怎样一种生活。这比抽象的”我不能跟他在一起了“要让人心痛多了。

La La Land的结尾也是这样一种具体的心痛。如果说此前的分开只是一种概念,而分开五年后的重逢,却吊诡地让你意识到,不在一起了,分开了,是怎样具体而微的事实,是从此丧失了有你的人生,是你再没有可能成为我孩子的父亲,是我们便只有这台上台下相望一眼的缘分。

怡微写《玻璃之城》的影评,讲到”人生有你一定要走完的缘分“,说这部电影其实就是讲人人都会遭遇的爱的难题,明知早晚会分开,为什么会在一起?明知再撑一下也许会有未来,为什么就拿不出一分一厘的意志力?——那么其实,La La Land,讲得也是相似的故事。没有误会,也没有天灾人祸,但人与人的相守相爱,就是那样难,连吃餐饭都是要珍惜的缘分。

如果我知道我们只有这一小段缘分,我们那样全面又细致地走进过一个人的世界,然后又不带片缕地走出彼此的生命,如果我可以知道我真正放弃的是什么,错过的是什么,——至少,我们曾经在洛城玫瑰色的日落里共舞过,被这城市的璀璨星光照耀过。

感谢有你陪我发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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