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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ppy729
| 未知
谷阿莫被告,国内了解的并不太多,其实这一个网红的故事。
谷阿莫,一个台湾的大叔,喜欢讲故事,尤其喜欢通过简单精辟幽默的语言,把数个小时的电影高度概括成几分钟的短片。在台湾他有几十万粉丝。
2018年6月7日,影音平台KKTV、电影公司“又水整合”、迪士尼等5家公司,不满谷阿莫制作的“X分钟看完XX”电影系列,将他起诉。
这件事告诉我们,影视类短视频并不会完,但是你需要找一个“度”。
如果没有影视类短视频,就很难炒火一部电影,这就类似电影的宣传片或宣传海报一样。在能吸引观众到影院,或者说付费给制作方的前提下,那么制作方是非常希望有此类短视频炒火自己的产品滴。
哪怕你不能炒火电影或电视剧,你能借用短视频,将这些电影+电视剧的制作方炒火,他们也不会追究此类节目滴。
总之一句话,就是影视类短视频可以存在,但是必须让版权方有利益!哪怕他只是一种炒作也可以!如果版权方无利益,没有任何形式的利益回报,那么短视频节目将不会存在。今天或许会,但明天肯定不会……
所以一切看“度”,利益而已!
个人浅见,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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