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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是我干的的
| 来自上海
不需要。万达有责任及义务免费提供3D眼镜观影。影院对3D影片不提供3D眼镜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第360问答16条、第26条的规定。
消费者选择3D电复马拉握齐附续死念领影就选择了与之配套的服务,3D眼镜和3D影片动受万具有不可分割属性,强制要求消费者购买或租赁与3D影片配套的3D眼镜,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扩展资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单望其响找法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影院要求“自购3D眼镜”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相当于“霸王条款”,是无效的。消费者如遇到此类转嫁成本的违法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同时主管部门则应加啊核应得话毫了示就频毛强监管,该处罚的应及时作出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武汉各大怀影院承诺:提供免费3D眼镜例第属厚青情观影
人民网-“自购3D眼镜”显失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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