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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穿成炮灰女配,你会如何办?

猫眯小D 回答数5 浏览数1985
大家设想一台剧情自由发挥吧~
希望大家就像这两个回答下面的答主一样编小说。
这个不太会写的话,也可以去回答那两个问题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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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 用Deepseek满血版问问看
chinaz123 | 来自北京
【全文完,请放心食用】
作为一个古早总裁文的恶毒穿书女配。
大结局那天。
我以为自己终于迎来了炮灰结局,就安心躺在自己5米的大床上服用了安眠药。
准备着结束我这悲催而无脑的一生。
而我在完成这个任务后,也终于可以迎来美好的退休生活。
可就在这时,系统却拉响了警报。
「亲爱的宿主。
「因近年大女主文盛行,所以遗憾地通知您,您需要重新改造文本:走大女主线。
「此次重来没有任何人设限制,请您任意改造,弥补遗憾。
「祝您早日完成剧本任务,顺利退休!
「当然,如果任务无法完成,您将会被抹杀在该时空。」
*一
当这句话的尾音落下,我睁开了眼。
实不相瞒。
睁开眼的那一瞬间,连我自己都愣了一会。
系统连拒绝的时间都没给我,就把我送了回来。
我面前是一面巨大的落地镜,而我坐在金丝绒的沙发上,背后是三个穿着黑西服的保镖。
我盯着镜子里的自己打量了片刻。
两条长腿交叠,穿着性感短裙,手里还夹着一根香烟。
波浪大卷,鲜艳红唇——
很好,很反派。
这些我都可以接受,唯一让我觉着无语的只有一件事——
明明是在一间灯光幽暗的小黑屋里。
我怎么还戴着一个黑墨镜?
我气急败坏地将眼镜摘下来,这才看见地上楚楚可怜的人儿。
「温婷?」
我惊呼一声。
这场景我太熟悉了。
可不就是我和女主第一次见面的时候。
我把她绑来小黑屋里,对她威逼利诱各种欺辱。
温婷冷哼道:「我和沈棠华没有关系,只是我家破产资不抵债,他才把我带回沈家别墅的。」
原书中,温家是男主家服装集团的下游公司,破产之后还不起债。
所以才被男主带回家当女仆。
毕竟是霸总言情,这套逻辑满分。
温婷自认为和沈棠华没有关系。
但是沈棠华可不一样。
他是实打实对温婷见色起意,要不然他也不会将温婷带回家。
而且据我所知,温婷家破产和沈棠华有着直接的联系。
这是我在原书当中调查了好久才发现的。
但后期我已经没法接近温婷,所以也没有办法告诉她。
就在我出神之时,手上的香烟刚好烧完,烫得我手一麻,这才回过神。
我没好气地指挥着身后的保镖。
「把灯打开,弄得跟黑社会一样,咱们请温婷小姐是来吃饭的,搞这么诡异做什么?」
保镖一愣,显然没明白我在唱哪出戏。
温婷也一愣,因为我这身打扮实在不像是请人吃饭的样子。
当然,灯打开的那一刹那,我也愣住了。
因为温婷是被五花大绑,绑来的。
空气中有一瞬间的尴尬。
我盯着温婷看了好大一会儿,见她身上并没有受伤的痕迹,才松了口气。
诚如系统所言,在打这个剧本的时候我确实有很多遗憾,其中一个就是没能和男主商场厮杀,被迫恋爱脑,苦追男主。
男主就是沈棠华。
沈家服装集团的继承人。
天才设计师——
不过后期这设计师江郎才尽,温婷做了他的枪手,替他画设计稿。
啧啧,实在是丢人。
第二个遗憾则是关于温婷的。
我很欣赏温婷的才华,但被迫和温婷斗智斗勇,所以一直没法好好和她做朋友。
如今重来一遍,我当然不想和温婷交恶。
我对上温婷狐疑的眼神,挥手先让几个保镖走了出去,这才扶起来她。
「见谅哈,见谅。我这保镖临时雇的,我让他们去请你,没想到就这么把你绑来了。」
温婷显然并没有打算给我台阶下。
「凯蓝小姐,你已经坐在这沙发上盯了我两个小时了。」
「……」
她见我语塞,便又继续说,「你想干什么就直说吧,我和沈棠华一点关系都没有。」
提及沈棠华,温婷面上竟然闪过一丝罕见的厌恶。
这可太稀奇了。
我记得之前的剧情,她都像是菟丝花一样缠绕在男主身侧,娇弱又体贴。
眸光清澈锐利,神情坚毅果敢,哪有半点被pua过度的小白兔样子。
罕见,实在是罕见。
可能是我出神的时间太久了。
温婷不免有些怀疑,她用一种‘凯蓝小姐脑子不太好’的眼神打量着我。
我赶忙回过神,颇为郑重地点了点头,「我懂,我懂,你眼又不瞎,才不会看上沈棠华呢。」
这下好了,我话一说出口,温婷看我的眼神就更为古怪了。
越解释越说不清。
我干脆不说了。
温婷摸不透我的性格,又被我先前的阵仗吓到。
这会儿除了解释她和男主并无关系,压根不敢有二话。
为了表示我的诚意,我将那黑社会标配的西装外套扔在沙发上,准备带小白花女主去吃一顿好的。
饶是温婷,也摸不准我是在试探她,还是真的是为了请她来吃一顿饭,才把她从沈棠华的别墅绑回来。
我恨沈棠华,但这和温婷没有关系。
沈棠华这人比陈世美还要下三滥。
在原书中几乎全都在利用女配,最后用完利利索索地把女配,也就是我,踹了。
踹就踹了,还把我家给告了。
大结局那天,我为家族顶罪,判了三年有期徒刑,最后在进监狱之前服药自杀。
重来一次,我势必不会让男主奸计得逞。
更不会让他再借别人的才华,充当自己的。
我不仅要抢走沈华棠的剧本让他无路可走,更要光明正大地走出我自己的女霸总之路。
*二
我之所以说男主借别人的才华,是有完全的依据的。
后期我调查到温家破产的真相,其主要原因就是沈棠华想要将温家的设计稿占为己有,但温婷父母不同意。
于是沈棠华逼死了温婷父母,又觉着温婷长得好看,就把她带回别墅里当女佣。
当时沈棠华家族的势力已经如日中天,哪怕我调查出来这些事情,也撼动不了他分毫。
更何况,我本来就是个炮灰女配,查出来也没有什么用。
至于为什么会查。
只是因为我扮无脑女配太无聊了,才想起来看看为什么温家破产,破得那么巧妙。
我领着诚惶诚恐的温婷就近去了一家五星级的酒店。
路上,我此地无银三百两地解释道,「之所以用这种方法请你,是害怕你不来。实不相瞒,当时我在那戴着墨镜,是因为睡着了。你也知道,从沈家别墅过来蛮远的,我都等困了。」
「睡着了?」
温婷很想控制她的满脸黑线,但她表情管理显然不够严格。
我煞有其事地说,「那当然,我作为凯平集团的下任继承人,每天事务很多的,所以那会儿保镖才没开灯,主要是怕打扰我的睡眠。」
「你睡觉还抽烟?」
温婷拧着眉,几乎可以确定我这人精神实在不正常。
我大脑高速旋转,正想着怎么样才能化解眼下的不解之谜,温婷却岔开了话题。
「你要是真想打我,这会儿就不会带我出来了。」她坐在我的副驾驶上,神情倒十分不卑不亢,「你到底想让我做什么?是不是让我帮你监视沈棠华?」
「……」
果然不愧是女主,前期条理如此清晰,即使被我这等反派绑架之后,眼中坚毅都未曾消减。
佩服,佩服。
我摇摇头,「其实,我是觉着你家公司挺有潜力的,想重金购买你家秋季新款设计稿,署名还是你家的公司,这样你就能够少给沈棠华当几年佣人了。」
既然沈棠华想要这个设计稿,我为什么不能买来自己用呢?
先沈棠华一步将设计稿掌握到手里,他并不知情,到最后我有授权他没有,只能被判抄袭。
温婷神情变了变,看我的目光便正常了一些。
「你说真的?」
说话间,我一个飘逸倒车入库,这才抬头对她说。
「拜托,我家也是服装产业巨头好不好,别说是买设计稿,就是帮你还债也不是不可能。」
温婷还想说什么,我食指竖在唇边冲她比一个噤声的手势。
「嘘,别说话,别问为什么,有些事情是没有答案的。」
正如我一切重来,正如我还可以有机会完成所有未了的心愿。
温婷被我认真的神色弄得一愣。
好在,她是个爽快人,真就没有再问为什么,同我一起进了酒店里面。
我和她是完完全全两个世界的人。
她生的温雅纯善,按照人设来看,就是纯纯的小白花。
我嘛,就是千金大小姐,宠坏了的掌上明珠,有一副艳丽的面容,更有一具火辣的肉体。
但我俩唯一相同的一点,就是两个极端的美女。
凑在一起,分外吸睛。
酒店的服务生已经给我俩开好包厢。
落座之后,我就和她洽谈设计稿的购买流程。
出价很高,条件诱人。
温婷几乎没多想就同意了。
我对她只有一个要求,就是不要将这件事告诉沈棠华,我会给她一个惊喜。
温婷不知道我说的惊喜是什么,但当她收到我转过去的一部分定金之后,只能欣然点头。
作为凯平集团的大小姐,我吩咐公司迅速起草合同,赶在第二道大菜上来之前,秘书就已经将合同发了过来。
签完合同之后,剩下的款项支出就交给财务了。
温婷被我这雷厉风行的动作弄得两眼发懵。
她连连看了好几遍电子合同,才敢相信这是真的。
我看出来她是想问什么,但又觉着我什么都不会说。
只举起红酒,遥遥冲我敬了一杯酒。
「凯蓝小姐,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我感谢你雪中送炭,冲我伸出援手——」
她话还没有说完,包厢的大门被一脚踢开,我听见外面传来一声暴喝。
「凯蓝!你又想——」
沈棠华迈进来的半个身子一顿,又退出去重新看了看门牌号,才不敢置信地探头进来。
「你们这是……」
我两手一摊,冲‘伟大’的男主露出一抹艳笑。
「诚如你所见,我们在吃饭。」
「……」
*三
沈棠华可能做梦都没有想到,我让三个大汉将他金屋藏娇的小佣人绑来,就是为了请她吃一顿饭。
他更想不到的是,素来对他冷眉冷眼的小女佣,竟然能在饭局上主动给他的魔鬼未婚妻敬酒。
我看着他脸上色彩纷纭。
最终,挤出来一抹僵硬的笑,才迈步进来。
「真是……你早说呀,本来我还想介绍温婷给你认识呢。」
认识个锤子,他都把温婷带回别墅一个月了,要不是我消息灵通,只怕他能瞒我一辈子。
也不至于,但一定可以瞒到我家破产。
瞧瞧,还说没有见色起意。
这刚得知他这小心肝被绑过来了,二话不说就赶来踹门——
要说没几分心思谁信?
反正我是不信。
但眼下,我可不想和他闹掰。
我笑眯眯地拍了拍自己旁边的位子。
「想给你打电话的,怕你在开会,就没有通知你。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呀?」
沈棠华被我这态度弄得一头雾水。
他余光看见完好无损的温婷,更加懵逼。
他思索着答道,「嗯,我正巧在这里吃饭,听说你来了,就过来看看。」
我没打算拆穿他破门而入。
但那厢温婷可是丝毫不惧,立在一旁凉凉地说。
「沈少爷果然对凯蓝小姐爱之有加,瞧这,开门不用手,急到都用脚了。」
我看见沈棠华眉尾一抽,显然快要原形毕露。
我拉着他坐下来,「对吧,我和棠华恩爱两不疑,这都被温小姐发现了。」
温婷一脸不解,毕竟我这态度和传闻中的暴躁易怒大相径庭。
但事到如今,她也不好多说什么,只能继续给我敬酒,却没再说先前的那个话题了。
一顿饭吃的是心怀鬼胎,沈棠华也觉着古怪,但又不知道我在玩什么把戏。
但我知道他在想什么,尤其是他那不怀好意的眼神时常越过我,落到温婷身上的时候。
沈棠华的脾气并不好,从他刚刚踹门的举动可以看出来一点。
温婷后期变得温顺可人,我相信沈棠华的拳头一定起了或多或少的作用。
我当然不可能把小白花放回去了。
念及此,我对他危险的眼神视而不见,转而道,「晚上我想让温婷陪我去走走,棠华你应该不会介意吧?」
他满脸都写着介意。
所以他说,「我陪你不好么?」
呦,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沈棠华对我可是看哪哪烦,这会儿竟然能说陪我去走走,可见对温婷的感情实在深沉。
我心里啧啧摇头,面上却分毫不显,只是略带娇嗔地说,「你懂什么嘛,人家就想让温婷陪我走走。」
沈棠华显然是被恶心到了,原先我就经常这样恶心他。
他眼眉微皱,似乎是想用眼神逼视温婷拒绝,可温婷腰杆子显然比我想象的硬,她二话不说就答应了。
「沈少爷和凯蓝小姐那么好,总不会连个佣人都舍不得给凯蓝小姐用吧?」
因为和沈棠华离得近,温婷说完这话,我几乎都能听到他气得磨牙。
倒也不怪他生气,这老哥丢下一身事务跑来英雄救美,发现两美交谈甚欢,全然不把他放在眼里。
他那霸总的性格自然不会允许,但温婷已经把他往下爬的台阶当场挖断,他只能硬着头皮说,「也是,你能认清自己的位置最好,好好让凯蓝小姐开心。」
他原以为这话能够激怒温婷,没想到温婷应得爽快。
「你放心,我会的。」
实不相瞒,饶是我穿回来当大女主。
我坐在这两人中间,也觉着自己像极了一个女配。
这两人跟说相声似的,你一句我一句,真让人跟不上趟啊。
我看见沈棠华脸气得老绿,温婷眼中则斗志满满,就差把‘气死你活该’拿喇叭筒喊出来了。
沈棠华显然很不理解,但为了自己的寿命着想,还是决定先撤离战场。
当然,沈总还是有钱的,临走之前顺带豪气一回,把单买了。
他走后,我脸上的笑意就淡了下来。
饶是温婷再傻,也知道我方才那是逢场作戏了。
温婷愣了一瞬,才试探性地问道,「凯蓝小姐,你不喜欢沈棠华么?」
我轻哼一声,「你觉着,沈棠华配得上我么?」
*四
温婷家中也是做服装产业的。
服装这一行业的两大巨头,就是我家和沈家。
而目前国内两个设计天才,就是我和沈棠华。
要说相配,那确实是门当户对。
温婷告诉我,在她没见过我的时候,她觉着我和沈棠华不仅家世想当,连王八蛋的性格都如出一辙。
两个王八凑在一起之后,可不就是千秋万代嘛。
但这个想法在今天之后,她就动摇了。
所以我听她说,「他确实配不上你,你值得更好的。」
说到这里我就好奇了起来。
沈温婷又为啥这样讨厌沈棠华?
难不成她知道什么秘密?
但我和温婷的关系还没到推心置腹的地步。
我也没好意思多问,拎包就和温婷拐上了旁边的商业街。
讨好一个女孩子很简单,一束恰到好处的花,一个微不足道的浪漫。
其实并不需要家缠万贯,就可以轻而易举地让其开心开怀。
我乐意给她一点恰到好处的浪漫。
因为我知道,在这本书开始之后,她所有的浪漫与荣宠,不过就是旁人的施舍与逗弄。
说真的,我一点都不羡慕她是女主。
被一个男人蒙在鼓里,最后和害死自己父母的男人同床共枕,还将自己的设计稿全都给了沈棠华。
她让沈棠华功成名就,扬名立万,自己却只能成为附属品。
我可怜她,当然,这一切的罪魁祸首都是沈棠华。
那个将自己包装成为天才设计师的男人,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铜臭商人。
终有一天我会亲手将他拉下神坛。
看他如何将所有偷来的华丽羽毛,一根一根脱下来。
温婷见我又在出神,便扭过头看我,「怎么了?你是不是累了?」
老实说,我们还是建立起来一点点微妙的友谊。
也许是因为我们拥有一个共同的敌人。
我摇摇头,准备将她先送回去。
毕竟来日方长,我冒昧对她太好,也会让这小姑娘起疑心。
温婷倒是没有二话,利落地上了车,回到了沈家。
她从车上下来之前,我邀请她帮我一个忙,算是我今天对她提出来的第二个要求。
无条件的好会让人怀疑,但有条件的不会。
果不其然,温婷脸上的警惕稍稍下去了点儿。
她认真地说,「什么忙?能帮的我一定帮。」
「也不是什么大忙,就是我公司最近有个秀展,想邀请你去当模特。」
别的不说,单靠温婷这张女主脸,旁人也绝对会惊为天人。
得知我的要求如此简单,温婷二话不说就同意了。
像是想到了什么,她冲我眨眨眼。
「到时候沈棠华要是不愿意的话,你可以继续绑架我。」
好家伙,我的套路都被她知道了嘛。
我笑呵呵地冲她摆了摆手,「那回头见咯。」
*五
我作为凯平集团的独女,是名义上也是法律意义上的顺位继承人。
如果我不用履行那该死的恋爱剧情,其实我一天的工作还是很忙的。
我老爹不是我亲爹,而是我的养父。
他这人还挺痴情。
年轻时候喜欢沈棠华的母亲,为此一生未娶,只从孤儿院领养了个我。
现在他对我属于半撒手的状态。
公司一大半的事务几乎全由我经手,但董事会对我还是不够信任。
我想完全接管凯平集团,还得干一番大事业。
我的初步目标是,先压沈家一头,然后找到机会,借机将其吞并。
温婷那边行动也快,没过几天就将温家的设计稿传到了我的邮箱。
我把这件事交给秘书,并且嘱咐她秘密制定,绝对不能透露给外界一点消息。
这场秀,我决定邀请温婷来压轴。
温婷对此毫无异议,虽然她也不明白我想做什么,但没办法,我实在是给得太多了。
处理完这件事之后,就得去处理那个当着我面和小美女眉来眼去的小兔崽子了。
沈棠华从来没有主动找过我,这是真的。
因为我几乎每天都会去烦他,他压根没有空闲主动找我,就被我填满了。
重来一次,我不但要烦他,还要烦死他。
所以当我驱车来到沈家的大别墅之时,沈棠华面色一瞬间的拉垮。
但碍于我背后的凯平集团,只能打起精神和我打口水战。
倒是难为这霸总了。
他说,「你来得挺巧,正赶上饭点了。」
说得像是我专门来吃他家的饭一样,虽然我确实是有这个想法。
我装作听不懂,扭着我的水蛇腰,踩着十一厘米的高跟鞋,摇曳到他跟前。
沈棠华本能地有点犯怵,但他还是正襟危坐,把气质拿捏得死死的。
我冷笑一声,装作不经意,一下歪到沙发里。
沈棠华早就有此预判,生怕我的大红唇擦到他昂贵的衬衫上,当即一躲。
没想到我醉翁之意不在酒。
特地选的铆钉高跟鞋,直接踩上他那穿着居家拖鞋的脚上。
沈棠华疼得脸色都惨白了。
他咬着牙挤出来一句,「站不稳还穿那么高的高跟鞋做什么?」
我秉持着以往的风范,娇滴滴地说,「当然是想摔进gie gie的怀里呀。」
「……」
沈少爷被我整得一点胃口都没有。
显然他也想不通,为什么我顶着一张御得不能再御的霸总脸,偏爱夹着声音喊gie gie。
但他选取了有效躲避方式,决定以工作为由,率先从餐桌撤离。
正好,也省得我再想法子逼他赶紧走了。
我见他走了之后,才招呼温婷过来坐下来吃饭。
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的温婷情绪不是很高涨,虽然眼中没有那种很明显的警惕,但却充斥着浓浓的疲倦。
这个模样我可太熟悉了。
原先男女主争吵最尖锐的时候,温婷就是这种模样。
怎么才几天不见,温婷就露出这个神情?
难道两人的感情按了快进,这会儿已经到了争吵的地步了么。
男主这会儿对女主顶多就是强取豪夺,仗势欺人。
我实在想不出来两人有什么实质的感情基础。
不对——
就离谱,我不是沈棠华的未婚妻么!
我这么八卦自己的未婚夫和别的女人感情干啥!!!
我平息了会儿自己天马行空的脑子,才轻声问道,「怎么了?不开心么?」
温婷一愣。
「我还以为自己将情绪藏得很明显了。」
明白。
至少和她朝夕相处的沈棠华都没有看出来。
她喃喃开口,「凯蓝小姐,我——」
她有些为难地看着我,但绝不是因为说不出口,而极有可能她这份不开心,是源于我。
我……难道沈棠华这人和温婷说我的坏话了么?
当了七年凯蓝,为了保持人设,我心思一重的时候,就爱掏烟。
然而我根本没有烟瘾。
我掏出来烟盒,又在温婷的注视下,默默将烟盒放进兜里。
我笑着,「温小姐应该不喜欢烟味吧,那我不抽了。」
得,瞧我这绅士发言,男主看了都得绕路。
温婷眸光一颤,到底还是咬牙说了,「凯蓝小姐,你就不怀疑沈棠华对我……有些不轨之心?」
想来是我近来对她嘘寒问暖来得太过贴心,小姑娘自己都觉着有些看不下去,转而来暗示我了。
我玩弄着手上的美甲,好半天才抬头,用一种势在必得的眼神,望向她。
「我可不傻哦。」
温婷被我那眼神看得一愣,她神情有些无法理解,所以她小声地问我,「那为什么……你还对我那么好?我……」
有些感情不单单是外人插足,而是内人劈腿。
为难一个和自己同样的受害者,除了是自己蠢,就还是蠢。
我向来如此认为。
我笑着抬起手,小姑娘以为我要打她,慌忙别过脸。
我将她鬓边的碎发别到耳后。
没有解释,而行动是最好的答案。
「别多想,因为你好,我才会对你好。」
*六
撩妹语录心中背,女主成为我大腿。
重来一次,我决定走男主的路让男主无路可走。
兴许是因为我找温婷太过频繁,连沈棠华都觉着有些不对劲,主要是因为我粘着沈棠华的时间直线下降。
秘书告诉我,最近沈棠华在暗中调查我的动向,生怕我再整出什么幺蛾子。
说到调查,我想起来一件要紧事。
「对了,你去帮我联系一下这几个人。」
我按照记忆写下了一个名字,交由秘书去办。
「联系好了,让她们潜伏在沈氏集团,不要轻举妄动。」
秘书不明所以,在转身之前,她又说,「对了,凯蓝小姐,你上次让我调查的温家破产的事情有眉目了。」
她将手中的文件夹掏出来,放在我的桌上。
我对这件事已经了如指掌。
草草翻动了两下,只见确实和我原先调查的东西一样,就没有再多说。
秘书走后,我倒没有清闲下来。
门从外面推开,进来的人却让我大吃一惊。
这人是原书中的男二,陆子狂,开始是和我狼狈为奸,我求男主,他求女主。
但在原书的后期,这小哥因为我开车想要撞死女主,同我反目成仇,为我进局子又加柴添火,助男主一臂之力。
这才是原书进展的前期,他不是还在国外留学,跑这里来干什么。
我心中拿捏不定,难不成这帅哥现在就来审判我了?
「哟,大律师,你不是在国外留学嘛?这会儿回来做什么?」
按理来说,我和陆子狂这人还是一表三千里的表姐弟。
主要是我一个小姨二婚嫁给了他爸,血缘上没有半点关系。
但陆子狂这人嘴甜,一开口就喊我姐姐。
「姐姐,我妈让我回来了,打算让我进入凯平集团的。」
他长得颇为阳光,一笑起来露出两个虎牙,真是天然无攻击力。
我可是见过他在法庭上舌战群儒的模样。
原书当中确实是有这么一茬,但我没答应,转而将他送去沈家了,这才导致他喜欢上了温婷。
重来一次,我欣然应允。
毕竟凯兰集团的律师团,确实缺少一些新鲜血液。
陆子狂一脸震惊,「姐,你今天怎么这么好说话?」
我翻了个白眼,「我什么时候不好说话过?」
陆子狂啧啧摇头,「奇怪,我怎么感觉你好像哪里变了一样。」
我心中警铃大作。
因为在穿书过程中,宿主如果被发现身份,那就会直接被抹杀在该时空。
虽然这几率很小,但陆子狂这人路子很狂啊,我可不敢和他赌。
念及此,我赶紧恢复我二世祖的专业人设,拎包就走。
「变什么变?走,姐带你骑马去!」
陆子狂一愣,还没来得及有二话,就被我驱车带进了马场。
嚯,我俩刚进场地,远远就瞧见两个熟人。
沈棠华那孽障带着温婷在远处一站一坐。
一人眉目戾气十足,一人满脸不服管教。
我寻思今天也没被人喷狗血啊。
怎么这么倒霉。
本来就想防范陆子狂和这女主撞上,没想到开局就碰见!
果不其然出于男配的本性,他一眼就锁定了人群中气质出挑的两个人。
他惊道,「姐!我姐夫竟然当众出轨!我去给你教训他一下!」
我只看见,陆子狂一捋西装袖子,就朝沈棠华走去。
我赶忙追过去,就听见沈棠华那威逼利诱的声音。
「温婷,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我给你一席之地你都该感恩戴德了,你还甩脸色给我看?」
温婷冷笑一声,「脸色?我温家之所以负债累累,其中还不是有沈少爷的手段?你也不嫌害臊,吃着碗里的还看着锅里的,你就不怕凯蓝知道?」
沈棠华脸色阴沉,抬手就想打温婷——
事实上在前期的时候,他经常会打温婷。
他才不管对方是男是女,只要让他沈少爷不开心,自然就是一拳头的事情。
温婷眼睛已经闭上了,显然是对这举动见怪不怪。
我笑呵呵摁下了陆子狂想要打人的拳头。
陆子狂瞠目结舌,显然不知道我怎么成了这副菩萨心肠。
没等他反应过来,我当即从侧面给了沈棠华一巴掌。
沈棠华和温婷俱是一愣,抬眼见我冷冷地立在两人面前,神情又都是一变。
「你怎么在这里?」
温婷强撑着的眼泪,骤然落了下来,「凯蓝,我……」
*七
我心里转了千八百个弯,从方才温婷所说的来看,她开始是知道温家破产是和沈棠华有关的。
但为什么后期还和男主在一起呢?
也许这就是女主和男主该死的命运线吧。
我挡在温婷前面,抬眼,冷冷地看着沈棠华,「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是我打扰你雅兴了?嗯?」
沈棠华见惯我夹着嗓子说话,倒还是第一次见我这样尖锐。
他眉心一皱,还死鸭子嘴硬道,「什么雅兴,你不要血口喷人,你以前性格骄纵就算了,现在怎么还学会打人了?」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陆子狂先看不下去了。
他收敛了面上那纯良无害的笑,整个人显得冷峻与硬朗,说话却十分入乡随俗。
「沈棠华,你真当凯蓝瞎?你大庭广众之下和美女拉拉扯扯,还说没有雅兴?这睁眼说瞎话,可别把别人当瞎子啊。」
沈棠华看见陆子狂又是一愣,当即面色一变。
「凯蓝,你作为我的未婚妻,竟然和陌生男人一起来马场,你还好意思说我?」
在沈棠华的印象里面,我素来只爱粘着他,可从来没有和帅哥哥一起出过门。
他自然也不会认识我这一表三千里的表弟了。
我替温婷擦干净眼泪,才直起身,语气幽凉,「我敢承认我带男人一起来马场,你敢承认你带女人么?」
我抬眼看他,眸中锐光分毫不藏,可他却以为我这是因妒而怒。
他张口否认,还企图给我甩个锅,「我和温婷不像你想的那样,反倒是你——」
「够了。」我冷然打断他,抬步走到他的面前,伸手拍了拍他的脸,「沈少爷,若非做贼心虚,这巴掌你早该打回来了吧?」
「……」
我将目光转向温婷,「温婷,你说,是不是沈棠华公然骚扰你?」
温婷不假思索,斩钉截铁,「对!沈棠华就是一个变态!」
即便她声音很坚定,但我还是从中听出来一丝颤抖。
我觉着奇怪,凑近一看,果然看见温婷脖颈上厚重的粉妆。
我眼神彻底冷了下来,抬手揩了一层粉,才看见那白净脖颈上的青紫。
「……」
沈棠华也愣了愣,似乎不相信我观察那么细微。
他忙想辩驳两句,我却一句都不想听。
我拉着温婷,扭头往前走。
「温家欠沈家的债,从今天开始,一笔勾销。」
*八
所谓一笔勾销的意思,就是由我替温婷把债给还了。
温婷愣在我的副驾驶,眼中满是不敢置信,「凯蓝小姐,你这是——」
我摇摇头,「别说这些,说说你的伤。」
和初见那日相比,温婷眼中的光却是暗淡了很多很多,甚至说,已经濒临熄灭了。
是啊,她欠沈家的巨债到底是欠下了,要是没人帮她,她也只有认命一说。
温婷终于克制不住按捺在心头已久的悲伤。
她的眼泪喷涌而出,抽噎着说,「凯蓝……你帮帮我好不好……我求求你帮帮我……我受不了沈棠华了……他就是个变态……」
我柔声安抚道,「这些事情你不要担心,我会帮你解决的。」
我听她将那些藏在心头的愤恨,沾着心头血,一字一顿地吐露出来。
和所有传统总裁文的套路一样,沈棠华在酒会上对温婷一见钟情,沈棠华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看上了自然就是自己的。
他看上的不仅仅是温婷,还有温家的设计样稿。
和温家协商无果之后就用商业手段,逼迫温家破产,最后设计稿和温婷全被他收入囊中。
温婷一开始不愿意屈服,但沈棠华做事无所不用其极,一直暗中困着温婷,甚至不让温婷对外求救。
包括,不敢和我说。
这几天就是因为沈棠华逼迫温婷和我决裂。
温婷自然不愿意,就被沈棠华这个变态绑在小黑屋里面关了三天三夜。
「三天三夜?」
我感觉自己的指甲都陷进了肉里。
我扯开她的袖子,忍不住倒吸一口冷气,上面果然都是淤血导致的绳痕。
温婷遮遮掩掩,显然是不想让我看见她狼狈难堪的一面。
我觉着心酸——哪怕是一个小说的主角,最后还是被推向一个深渊。
哪怕这个深渊,是所有人期望的圆满结局。
我想,是时候得向沈家宣战了。
*九
正当我犹豫着,要怎么打响第一炮的时候,温婷却告诉了我一个新的消息。
那就是,沈棠华的设计稿极有可能不是他自己所创作的。
温婷和我说,「我在沈家当佣人的时候,无意间发现一张设计稿,那是沈棠华刚开始入圈之时,火爆设计界的那一张。但是上面的署名,是珠华。」
珠华,这我可太熟了。
我老爹的主卧可都是沈母的巨幅写真。
沈母,就是珠华。
珠华,就是我老爹的白月光。
当年我老爹和珠华情投意合,被沈棠华他爸横刀夺爱,仗着财大气粗将沈母娶回家。
彼时我老爹和珠华可是设计界有名的巨星——
珠华嫁入沈家,生下沈棠华没多久,就郁郁而终。
我老爹也因此多年未娶,只从孤儿院领养了一个我,并励志将我培养为凯平集团的继承人。
言归正传,也就是说,沈棠华最开始那几张设计稿,极有可能是珠华夫人的。
那么沈棠华极有可能是抄袭或者冒名顶替其母的劳动成果。
我敛下眉目,「这件事,还需要从长计议,不过你不用担心,我一定会让沈棠华自食恶果的。」
她像是一叶无依无靠的浮萍,哪怕再不惧浪花,终究是要向现实低头的。
我将她安顿在我的大别墅里,以防沈棠华那人暗中动什么手脚。
至于温家和沈家的债务纠纷,我则全权交给陆子狂那兄弟去操办了。
陆子狂当然不辱使命,很快将这些款项处理得井井有条。
但我不能动用公司的财产,只能从我的私库里面,汇了好大一笔零花钱,用来填这口井了。
当然,在我动用那么一大笔钱的时候,我老爹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我老爹对我素来是放养状态,但这会儿却觉着我脑子有问题,劈头盖脸先骂了我一顿。
「你脑子不好?出钱给沈棠华的小情人还债?血性呢?你的血性呢!去给爹干她!」
饶是我上辈子同他生活六七年,这会儿听他吃火药的声音,也觉着有些呛。
为了避免我老爹动真格的,我赶紧将事情的始末曲折解释了一二。
提到沈棠华极有可能冒充珠华夫人的署名权时,我老爹彻底沉默了。
电话那头,他语重心长地说,「这件事你放手去做,如果是真的,我不会绕了沈家的。」
好家伙,两极管是他无疑了。
变脸速度之快,连我这一个资深女配看着都觉着自愧不如。
我好声好气地应着,闲暇之余,还顺嘴提了一句,「可不可以给我报销一下?」
「不可以。」
我老爹的话也异常果决,没等我反应过来,就掐断了电话。
「……」
*十
沈棠华起先以为我说一笔勾销是意气用事,当他看我转过去的那笔款项之后,当即驱车来到我公司面前。
他好像第一次认识我似的,但脑袋里又自动将我的所作所为,补全了逻辑。
「你是不是吃醋了?我和温婷真没有什么的。」
他压根不知道我和温婷已经将他的底裤都扒干净了。
我就静静地看着他装模作样。
或许是我无动于衷的眼眉刺激到了他,他隐约觉着我最近有点古怪,「凯蓝,你不会性取向有问题,喜欢女人了吧?」
「……」
他眼见我的表情有些崩裂,以为是被他说中了,当即就一步作两步,跨到我面前。
「你有毛病吧?」
我想,他全家都有毛病好不好?
自己心术不正还来揣测我这个伟岸君子。
我向后靠去,好整以暇地望向他,「怎么?你自己出轨在先,现在还来给我戴一顶高帽子?」
他搞不懂为什么我能无动于衷地说出出轨两个字,更搞不懂我为何能如此心平气和地坐在这里。
思前想后,他又得出来一个结论。
「你是不是移情别恋了?」
我盯着他俊雅的面容,很像从这光鲜亮丽的皮囊之下,看见一些深藏不露的泥垢。
可惜深藏不露到底是深藏,我一无所获。
但当我凉凉的眸子掠过沈棠华的面皮之时,我相信,他一定清楚地知道,我不会再爱他了。
果不其然,他神情微变,似乎不理解前不久还粘着他的女人,今天怎么会用这种浅淡的目光打量着他。
可他也清晰地记得,我很久没有主动缠着他去一起游玩宴会了。
我将更多的精力,全都放在和温婷的往来上了。
于是沈棠华语气冷了下来,「你和温婷到底什么关系?」
搞笑,这话不是我来问他吗?
我觉着他脑子有病,但现在我不想和他彻底撕破脸,毕竟没有确凿的证据之前,我都喜欢看猎物怡然自得的样子。
我一句话将他堵得哑口无言。
「沈棠华,你将温婷带去别墅之前,有没有想过我和你是什么关系?」
什么关系?
我看见他眼神里有一丝茫然,又闪过厌恶,最终落到气定神闲的我身上,又成了一种疑惑。
他语气幽微,更让我察觉到一丝危险。
我看见他笑了,「凯蓝,你可是我的未婚妻啊。」
我也陪着他笑,「是呀,沈棠华。」
*十一
他好像第一次意识到,我和他,是位于平等的夫妻之位上。
而不是单纯地我追在他屁股后面,成为一个爱情的陪衬品。
可惜等他意识到这点的时候,我们已经隔着一层可悲的厚厚壁垒了。
沈棠华并不知道我在天马行空,但他知道,我是凯平集团的继承人。
如果我不爱他,一定会和沈氏解除联姻,那样沈家想要垄断服装界,就是难如登天了。
我不能不爱他,这是我从沈棠华眼中读到的东西。
我看见沈棠华表情微变,转而露出他惯有的儒雅笑容,对我说,「那晚上一起吃饭吧,未婚妻。」
我刚想拒绝,因为我看他那张脸实在是倒胃口。
念及此,我就应道,「不用了,晚上我和温婷一起去看电影。」
熟料,我这话说完,沈棠华那稍作镇定神情,刹那阴郁了起来。
「你不会……」他话还没说完,自己就先否定了。
毕竟我追着他好几年,倒也不会因为温婷的事情突然就转了性。
他拧着眉,一本正经地说,「你们不会想要整我吧?」
看来男人的直觉有时候还是蛮准确的。
我当然不可能告诉他原因,于是便搪塞道,「你想太多了,谁有空整你啊。」
沈棠华沉默了一会儿,才说,「那晚上我也要去。」
「哈?」
他又抽哪门子风。
我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你去干嘛?」
「给你提包。」他冷然说,「不行?」
我很想说不行,但是他的眼神实在有点危险。
虽然我这次重来是来当大女主,但是男主种族压制在前,我到底是有点发怵。
然而令我发怵的是晚上去看电影的诡异气氛。
……
电影院门口。
我一个弱小无助的女配站在两大主角的中间,属实有点瑟瑟发抖。
温婷事先被我告知沈棠华也会来,见到沈棠华第一眼就呛了起来,「我倒不知道沈总还有空陪女朋友看电影呢。」
沈棠华领教过温婷的牙尖嘴利,并且也曾打算将温婷的尖牙一颗一颗地拔掉。
可惜现在,和温婷双宿双飞已然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我这棵摇钱树马上就要卷铺盖走人了。
所以他冷哼一声,「不像某人,我和未婚妻看电影,还要硬塞进来当第三者。」
老实说,我觉着他这话是在内涵我。
有那么一瞬间,我觉着我站在他们中间倍感多余——
我的脑袋里已经在无限循环播放:我不该在车里,我应该在车底。
温婷眼神锐利,「呵呵,沈总说这话也不怕闪着舌头?」
眼见两人就要吵起来,我赶紧出声,「好了电影马上要开始了。」
倒不是因为我想当和事佬,主要是路人对我们这俊男靓女组颇觉奇异,这两人吵架没一会儿,已经有一群人在旁边拍照。
进了电影院,我就更后悔带这两个人一起来了。
脏话在我胸中辗转欲出(单方面针对沈棠华的),几次都被我狠狠地压下来了。
别的咱就不说了,单看这部爱情电影,凡沈棠华说一句,温婷必会呛一句——
当然,在普通电影院就算了!
关键这票还是个情侣气氛厅!
夭寿的沈棠华为了挤进来,硬生生地清了场!
整座电影院里面,就只有我们仨!
进来的时候工作人员看我们仨的眼神就颇为奇怪。
有一说一,我真不想看第二次。
我更搞不懂的是,沈棠华这厮对温婷做过那样下三滥的事情,是怎么能够心安理得地坐在我们旁边?
他真的不要脸吗?
我不明白,更觉佩服。
眼见电影就要到尾声了——
我从来没有觉着一部电影如此难熬,我也从未如此期待过一部电影就此散场。
可惜,我旁边这两位显然不想散场。
温婷冷哼一声,「这会儿沈少爷该走了吧?难道我们闺蜜逛街,你还恬不知耻地想要跟着么?」
沈棠华自然不甘示弱,「逛街?你有钱么?」
这确实是戳到温婷的痛处了,眼见温婷就要落下风,我赶忙出声道,「好了棠华,你先回去吧,我和温婷去办点私事。」
沈棠华跟看不懂眼色似的,无论我怎么暗示,人家非像牛皮糖一样跟着。
温婷翻了个白眼,凑到我身边小声地说,「他以前也这么黏人?」
他以前可一点都不粘人呢。
沈总以前左手抱着凯平集团大小姐,右手还有功夫去和温小姐一见钟情。
这么忙的大少爷,哪有空来粘我这等人。
到底是今非昔比了呀。
但沈棠华这样粘着也不是办法。
我脑袋里灵光一现,便侧目对一旁的沈棠华说,「棠华,我和温婷想喝奶茶,要不你帮我们去买一杯?」
从来只有别人帮沈少爷跑腿,哪里轮到沈少爷给别人跑腿?
沈棠华更是一愣,刚想拒绝,就被温婷呛了一句,「呦,沈总这么喜欢你未婚妻,连杯奶茶都舍不得买?」
「你——」沈棠华气结,但当着我的面,多多少少要维持一点稀碎的形象,他俊脸铁青,咬牙问,「你们要喝什么?」
我随便报了个名字,就打发他去买了。
等他扎进人潮人海的奶茶店。
我和温婷对视一眼,扭头就上了旁边的出租车。
我不知道沈棠华买奶茶回来之后作何感想,反正那天晚上之后,我的电话就被沈棠华打爆了。
最后他放弃联络我,给我了发了一条短信,只有三个字。
「你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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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穿成女配的第十六年,我好像喜欢上男主了。

这也怪不了我,因为他给我的,实在是太多了……



我是一个小孩子。

这个时候的我还不会说话,只是爬到了院子里数蚂蚁,不一会儿就被一双大手抱起来。

我转头一看,是我二哥。

我二哥今年十岁,是标准的美少年,他温柔地将我放在沙发上,说:「糖糖乖,不要乱走哦。」

我想说句话,嘴角的口水却流了出来。

旁边坐着的十二岁的我大哥,一张俊脸严肃而冷峻,面无表情地帮我擦了擦嘴角的口水。

我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毕竟我是个大人。

没错,我是穿的,胎穿。

说来真的有点丢人,毕竟上一世的我,是因为深更半夜看小黄文过度兴奋而猝死的。

开车需谨慎哪,各位姐妹们!

待我再次有意识,是在医院产房门口,一帮人围着我欢呼,我一脸蒙,直到最近才弄明白了我穿越的事实。

我穿进了我看过的小说里。

这是一本关于男主升级虐渣打脸的爽文,主角男主从小作为大家族的私生子被遗弃,母亲也在他五岁时抛弃了他,他在红灯区摸爬滚打谋生,受尽磨难。

在他十八岁的时候,因为他的家族唯一的继承人意外身亡,他被接到家里当作接班人培养,不出几年就成了手腕铁血心狠手辣的掌权者。

因为从小受过了太多的苦难,所以男主理所当然黑化成了黑芝麻,以极其狠辣的手段除掉了所有的仇人,然后以「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为基本精神,成了世界顶端的男人。

全剧终。

至于我家,也就是苏氏家族,是男主十来岁时当过园丁的地方,主角光环使得男主身边大多数人是他的仇人,他走到哪都会成为焦点,所以我家里人都肆无忌惮地欺负他,至于以后的结果……

我看了看从出生起就对我很好的大哥二哥,无法想象他们以后会是小说中那样的恶人,遭受那样的结局。

我想叹气,可是做不到,最后只能皱着个包子脸,苦大仇深地看着天……花板。

其实原著中是没有我这个角色的。

苏家只有三个儿子,个个都是男主的对头,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却穿越成了苏家备受宠爱的女儿。

我百思不得其解,这时我三哥跑了进来,他才四岁,脸上都是玩耍沾上的脏污,看到我的神情,大声地说:「大哥,二哥,你看,糖糖是不是拉粑粑了?」

……所以我十分不喜欢这个小崽子!

大哥二哥一听这话,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跑到我身边,大哥干脆利落地扒开了我的裤子,我连反抗的时间都没有,就被三个男生看光了。

空气中好像有什么咔嚓一声碎掉了,我仔细一听,原来是我的骄傲与自尊。

我大哥皱着个眉头,说:「尿不湿是干的,那是怎么回事?」

二哥显然也很担忧,就说:「要不要把糖糖送到医院里看一下?」

看着三人纠结的样子,我生怕真的被送到医院,就用力地朝他们笑了一下,想证明我没事。

这招果然有用,我的三个哥哥舒展开眉头,三哥更是过分,直接给我来了个湿吻。

我正嫌弃印在脸上的口水,大哥就瞪了一眼他,给我擦干了脸。

还是大哥好。

不过这么根正苗红的三个小少年,怎么以后会成了小说中的残忍阴狠的反派呢?

晚上我爸妈回来,抱着我就是一顿亲,我仔细打量着我爹,觉得我三个哥哥长得都那么俊俏,肯定是因为我妈。

看着老爹的厚嘴唇大肚子,我真心感谢我妈拯救了我家的基因。

我糊里糊涂地长到了五岁,这期间我天不怕地不怕,最怕的就是听到别人说:

「这孩子长得真像她爸爸。」

在我两岁时,有位贵妇阿姨说过这话后,我悲伤地流下了眼泪。

不过约莫是渐渐长开了,越来越多人夸我可爱,再也没有人这样说过。

五岁生日的时候,我二哥带我来到了一个房间门口,捂住我的眼睛,说是给我一个惊喜。

我有些期待,等到门完全打开的时候,我脸上的笑意彻底凝固。

里面是全粉色的标准公主房。

看着里头的蕾丝和各种娃娃,还有远处三哥兴冲冲拿过来的粉色公主裙,我终于流下了绝望的泪水。

从这以后,我住进了这个房间。

刚开始当然是各种不适应,但后面我已经麻木了。

我大哥已经十七岁,因为要接手家族事务,我很少能见到他,而逐渐成熟的他也越来越沉默寡言,我们兄妹几个都有点怕他。

这日晚上,我在客厅的冰箱里找吃的,拿了包零食,转身后却看见了我大哥。

他明显是喝得有点多了,脸色瞧上去十分疲惫,我连忙走过去,大哥蹲下身,对我温柔地笑了一下。

大哥笑起来真好看。

我后知后觉地想,他好像很久没有笑过了。

他从怀里拿出了一个小盒子,说:「糖糖的礼物。」

我打开一看,是个漂亮的天鹅项链,还镶了一颗钻石。

果然,大哥的品位就是不错。

我十分感谢,仗着自己是个小孩子,给了大哥一个大大的么么哒,大哥眼里笑意弥漫,拉着我的手将我送回了房间。

我在房间里看着那个项链,小心翼翼地戴上,想着我们家族以后的结局,叹了口气。

主角和我三哥同岁,现在这个时候,他应该才九岁,还在红灯区吧……

我有一下没一下地想。

如果在那儿的话……如果……

我猛地坐起身来。

或许我可以改变这一切!我能改变家族的命运!

我豁然开朗,心上压着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下床收拾了一下包裹才上床睡觉。

不关结局如何,我必须都得做点什么。

毕竟,他们不再是小说中冰冷的角色,而是我的亲人。

次日一大早,我留了个歪歪扭扭的字条,告诉他们我出去玩了,让他们别担心,然后穿着一件背带牛仔裤,戴着一顶粉色的棒球帽,最后背上了我的米奇书包。

我叫了一辆出租车,司机见我一个人乘车很诧异,我连忙解释我是去找亲戚,他才放过我。

我到了红灯区附近的一条街,一步一步走向目的地。

我要去找男主。

红灯区果然名副其实,到处都是浓妆艳抹的女郎,眼神呆滞,倚门而望,远处还有几人乱糟糟地打成一团,路上都是脏兮兮的垃圾,还有刺鼻的臭味。

我穿着我的新帆布鞋,生怕被弄脏,小心翼翼地走在街上。

不少的目光投在我身上,我心里头有些怕。

我不知道该去哪里找他,不过小说里年幼的男主似乎常常为了维持生计打黑拳,身上脸上经常挂彩。

我找啊找,死活找不到拳馆在哪,正是中午,我肚子饿了,咕噜咕噜叫,终于走向了不远处卖大包子的大婶。

我一字一句地说:「阿姨,我要两个包子。」

大婶长得慈眉善目的,连忙点头答应,嘴里念叨着,「这是谁家的娃儿,长得真俊呐,小琛你看,以后你就找个这么俊的当老婆……」

我顺着大婶的视线望去,果然发现了一个少年。

那少年穿着脏污破烂,身形瘦削挺拔,侧面轮廓分明,没有答应大婶的话,只是慢条斯理地嚼了一口包子。

等等……小琛?

难道是……男主!

我恍然大悟。

他一定是男主厉琛!这个大婶就是小说中厉琛童年唯一给过他温暖的人!

大婶给了我包子,嘱咐我路上小心,眼看着那边男主已经起身,我连忙跟了上去。

我一路上尾随他来到一个偏僻的小巷,他突然站住,我来不及刹脚,就撞在了他后背。

包子落了地,滚到了墙角。

厉琛缓缓地转过身来。

他眉目俊朗,眼神深邃又平静,似乎能吞没一切。

被他这样看着我很虚,于是我理不直气不壮地先发制人,「你你你……赔我包子!」

厉琛看着我,明明是一个小孩子,眼神却让人十分害怕,他平静地说:「是你跟着我的。」

我嘴硬,「呸呸呸,我才没有跟你!你这个大坏蛋!我要找我哥哥打你!」

厉琛不再理会我,转头就走,我连忙跟上,一直到了他住的地方。

那哪是什么住所啊,明明就是四面透风的废弃地。

屋子里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连个凳子都没有,地上甚至有积水,我站在门口,生怕弄脏鞋子,都不敢进去。

厉琛不再理我,自顾自躺了下去,我在门口大喊:「你不赔我,我就不走!」

厉琛还是不理我。

我无计可施,正发愁的时候,突然想到了一个好点子。

我对着厉琛唱道:「拔萝卜,拔萝卜,嘿呀嘿呀拔萝卜……」

这首唱完,我继续,「门前大桥下,游过一群鸭,快来快来数一数,二四六七八……」

不知道唱了多久,我口干舌燥,厉琛却还是不为所动,不知怎么地,我心里头委屈得不行。

从小被爸妈哥哥们惯着,哪里受过这种委屈,我这样一想,眼泪就决堤了。

「呜呜呜呜呜呜……」

我哭得伤心不已,泪眼模糊中我看到厉琛缓缓走过来,站在我面前,他仿佛是叹了一口气,说:「你到底要干什么?」

我眼泪一串串地往下流,抱住了厉琛的腿,哽咽着说:「我我……要……回家!」

厉琛终于答应送我回家了。

我拿出背包里的零食,虽然有些舍不得,但还是说:「给你。」

厉琛没有理我。

好吧。

我就自己快乐地吃零食。

街上有几个大汉,身上有文身,瞧着十分可怕,我有些害怕,就拉住了厉琛的手。

厉琛微微一顿,却也没说什么。

我就这样拉着他的手到了家门口。

他看着我家,眼神有些变化,漆黑无光,似嘲非嘲,只听他道:「你是苏家的人?」

我点了点头,却有些纳闷,难道厉琛这时候就知道我家了?

正在我胡思乱想之时,我妈看见了我,大喊一声「糖糖」,就流着眼泪朝我跑了过来,将我抱入了怀中。

我爸和哥哥们也连忙赶过来,见我安好无恙都松了一口气,我余光中瞥见厉琛似乎勾起了嘴角,然后一声不吭地离开。

我连忙追上他,在他诧异的眼神中,拉着他的手走回来,对同样诧异的家人们说:「我出去玩迷路了,是这位大哥哥救了我,我要一直和他在一起!」

厉琛转过头看着我,我一脸坚持,抱着他的手不撒手。

我妈见势不妙,连忙劝我:「糖糖,这位小朋友肯定也有家里人等着呢,你赶紧放开人家,不然家人们着急了怎么办?」

我理直气壮,「我去过他家了,他家里只有他一个!」

我妈和我爸面面相觑,似乎是有些为难,关键时刻,我二哥对我道:「糖糖,这样做是不对的,你还没有问过人家愿不愿意呢,听话,让他走,好吗?」

我犹豫了。

我看着厉琛,他面无表情,从始至终没有发表过任何意见。我看着二哥,心里骂道这还不是为了你们,这位可是男主,早点巴结他早点安全。

我心一横,不管三七二十一,像只树袋熊一样扒在厉琛身上,十分坚定地说:「我不管我不管!他走到哪儿我就去哪儿!」

最终,一直没有说话的我大哥发话了,他却是看着厉琛,说:「那你留下吧。」

厉琛似乎是笑了一下,不置可否。

我终于松了一口气,就拉着厉琛连忙进了我家,央求管家把他的房间安排在我隔壁,置办了一些衣服。

然后我带着厉琛去了新布置好的房间,骄傲地向他展示,昂着下巴说:「以后,你就是我苏糖的人了!以后有人欺负你,你就来找我,知道了吗?!」

厉琛面无表情地看着我。

我嗖嗖地跑到房间取回来了自己所有的零食,仔细挑选了一些自己不爱吃的,全给了厉琛。

厉琛这次说话了,他眼里似乎带着笑意,指着我手里的巧克力说:「我想要那个。」

我有些为难。

这巧克力是我爸出差专门给我带的,超级好吃,这是最后一盒了,我不想给,可是因为这个被男主记仇了怎么办?

我可是打算混成男主头号大红人的人。

最终为了大局,我咬了咬牙,将巧克力递了过去。

厉琛伸手结果,我舍不得松手,结果他悄悄一用力,就拿到了。

我此时十分忧伤,苦哈哈地回到房间怀疑人生,却有人走了进来。

我以为是哥哥,便没有睁眼,没想到听到厉琛的声音。

他说:「小姐,该睡觉了。」

我蒙了。

厉琛看着我解释:「大少爷说我以后的主要任务就是照顾小姐,其余活一律不用我干,不知道小姐满不满意?」

我看了看厉琛的表情,没有生气的迹象,才松了一口气。

行吧。

就这样,我的专属男主小管家上线了。

第二天,厉琛一大早就来房中叫醒我。

我耍赖就是不起床,厉琛也不逼我,端了我最喜欢的草莓蛋糕在我鼻尖晃悠。

我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睛,厉琛眼里都是笑意,说:「小姐再不起来的话,蛋糕就要被三少爷吃完了。」

算你狠。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我拒绝了厉琛想替我穿衣服的行为,毕竟我也是个成年人。

哥哥们都去上学了,我如愿吃完那块蛋糕,坐在花园的秋千上,陷入了沉思。

如今大哥已经上了大学,边上学边学习处理公司的事务,二哥也在高中,是非常优秀的学生,唯独只有我三哥,和厉琛一个年纪,还在小学三年级,调皮捣蛋样样精通,就是不爱学习,门门功课不及格,唉。

今年我也得上一年级了。

想当初父母让我上幼儿园的时候,我死活不愿意和一群毛还没长齐的小鬼玩,于是拼死拼活地就没去,但是不管再怎么说,一年级还是得上的。

我看着远处瘦瘦小小却有礼有节的厉琛,内心打定主意要让他也上学。

小说里的男主是天才儿童,学习效率十分高,而现在的厉琛缺少学习的环境。

晚上吃饭的时候,我看着和我抢排骨的傻三哥,心里萌生了一个绝妙的主意。

于是我在吃完饭后,趁着大哥二哥不注意,偷偷将他拉到花园里,说:「哥,你是不是不想写作业?」

三哥果然猛点头。

看着他的神情,我颇为骄傲地说:「我有一个好主意!」

三哥怀疑地看着我。

我连忙道:「你让厉琛帮你写!」

三哥眼睛一亮,既而又有些犹疑,说:「他都没上过学,他会写吗?」

我拍拍胸脯,说:「只要是我让他写他一定会写的,你把爸妈给你买的参考资料什么的都给他,让他自学给你写!」

三哥瞬间欢呼雀跃,亲了一下我的脸,开心地说:「糖糖你太聪明啦!爱你爱你!!」

我面无表情地擦了擦脸颊。

我与三哥找到厉琛,将书包递给他,厉琛有些疑惑,我清了清嗓子,说:「我三哥不想写作业,你来写。」

厉琛低着头,神情不明,片刻后说:「我不会。」

他的声音平静而冷淡,猛地抬起头看向三哥,眼神寒凉。

三哥本能地后悔了一步。

他拉了拉我的袖子,戒备地看着厉琛,示意我们赶紧走。

我见势不妙,连忙说:「我哥说有很多参考资料,你看着写。」

厉琛还是没有答应,我眼睛一闭,决定冒着暴露的风险下一剂猛药。

「实在不会的话……你就问我吧。」

气氛有些许的凝固。

我稍显沧桑地背过手,看到旁边目瞪口呆的三哥,突然听到一声轻笑。

是厉琛。

刚刚的气氛倏然消失,厉琛眼底都是笑意,仿佛前面的冷淡都是错觉,在我的呆愣中,听到他说:「好啊。」

我不知道我悄无声息地掉进了自己设下的火坑里。

厉琛以随时问我为由,让我陪他写作业,于是我与他坐在一张桌子上,他写作业我看故事书,瞧着是一副十分美满的模样。

但这只是错觉。

事实上我已经困到快失去意识了。

我的头一下一下地往下掉,几次险些磕在桌子上,厉琛仿佛没看到,只是专注地在写作业。

他没有问我问题,也没有翻桌子上的大堆参考书,我困得无暇思考,心里头想着明天必须要勒索三哥一堆零食,然后就失去了意识。

不知是什么时候,我觉得有人轻柔地抱起我,将我放在床上,我迷迷糊糊睁不开眼,嘴里乱叫:「厉琛。」

好像有人在笑。

我来不及深究,便陷入了香甜的梦中。

三哥晚上放学后,给了我根棒棒糖,兴高采烈地说:「厉琛作业竟然全做对了,我们班只有我一个人全对,老师今天还夸我了!」

果然是男主。

我没有一丝意外,因为小说里的男主就是这么万能,我在厉琛的房间里找到他,在他疑惑的眼神中左找右找啊,终于找到了刚刚三哥给的棒棒糖。

我昂着下巴骄矜地说:「奖给你的。」

厉琛一愣,随后伸出手缓缓接过,露出一个完美的笑容,「谢谢小姐。」

……

我与厉琛开始了帮三哥写作业的生涯,这期间我对他也越来越熟悉,就是不知道他对我怎么样。

我坐在沙发上看二哥给我新买的连环画,觉得没什么意思,但为了二哥开心,还是假装很喜欢。

正看着呢,突然感觉脊背痒得不行,我用脚丫子踢了踢旁边的厉琛,说:「痒。」

然后乖乖趴在他腿上等着他挠。

厉琛竟然有些不知所措。

我疑惑地看他,他才将手伸到我衣服里,轻柔地替我挠背。

真舒服。

我满足地叹息一声,看到厉琛穿着我给他新买的限量款鞋子时,满足感爆棚。

很快我就得上一年级了。

这日我边哭边闹,抱着厉琛的大腿说死活不离开他,终于让老爸松口,答应把厉琛安排在三哥班里。

见目的达成,我假装伤心地抽噎了两下,然后决定出去玩玩以享受最后的自由。

大哥忙得抽不开身,就叫厉琛看好我,还带了几名保镖,这才允许我出门。

我其实挺纳闷的,原著小说里我的哥哥们和厉琛明明就是死对头,而现在,我可以明显地看出来,大哥十分欣赏厉琛,而二哥也把厉琛当朋友看待,就只有三哥比较㞞,看起来似乎有点怕厉琛。

我习惯性地主动拉上了厉琛的手。

厉琛小时候生活得那么可怜,一定没有享受过普通孩子的快乐,于是我带他去了海洋馆。

我等着他发出惊讶的声音,没想到他自始至终都很平静,很少看那些鱼,大多数时间都在看着我。

奇了怪了。

我又带着厉琛去游乐场,打算玩过山车海盗船之类的,但厉琛看了看,皱起了眉头,随后很温和地说:「小姐,太危险了,我怕吓坏你。」

最终我们只坐了旋转木马。

好吧。

前面有个专门拍照的阿姨,一次二十,我突发奇想,对厉琛说:「咱们拍个照片吧。」

厉琛不明,我却已经拉着他的手摆好了姿势,叫阿姨来拍。

咔嚓一声,就将时光轻易定格。

我拿着洗出来的照片,里面的小女孩和俊俏小男孩瞧着十分和谐,厉琛看了看照片,竟也露出了笑容。

我说:「以后咱们每年都来拍一张吧。」

厉琛没有回答。

……

今天是我第一天上学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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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纹 | 来自北京
【陶乐思篇-完结,全文18000+】
我穿成炮灰女配了,这次是真的。
因为我来到这个世界时,许愿者就已经死了。
当我成为她之后,却发现她重生在了一只猫身上。
嗯,真不错,穿越的第一天我就有猫了!
01.
古猫宁。
是一只大橘的名字。
它的主人叫陶乐思,是古风花店“思远人”的老板娘。
同时也是这个故事的炮灰女配——重生男主的青梅。
我遇到她的这年,正巧是她二十四岁的生日。
但时间永远停止在了这一天。
我接收她的记忆时,也看到了她的走马灯。
她有一个竹马,叫做楚暮乐。
两人自小就相识,青梅竹马的长大,在懵懂青涩的少年时,就对彼此产生了好感。
若无意外,总有一天会有一人将心意告诉另一人。
年少青涩的喜欢,会成为相伴一生的爱意。
可若是楚暮乐没有重生,或许俩人的故事就真是这样。
遗憾的是,楚暮乐是男主,他不负众望的重生了。
他重生那天,正是高考前夕。
拥有前世记忆的楚暮乐,给有关部门打了一个电话之后,只与家人见了最后一面,也没与陶乐思道别,就乘着飞机离开了这座城市。
从此,楚暮乐开启了他用前世记忆为城市而战的辉煌一生。
经历了许多载入史册的大事件后,他成了不为人知的英雄。
在陶乐思看来,楚暮乐是忽然从她生命里消失的,没有一点预兆。
高考之后,她去拜访了他住在同一小区的家人。
但他们却对他的去处讳莫如深,仿佛不可告人的秘密。
唔,虽然确实不可告人。
但陶乐思不知道啊。
后来的许多年里,即使他的家人搬离了这座城市,她仍然对真相一无所知,也在等待楚暮乐的归来。
六年之后的某天,她一觉醒来,就发现世界不一样了。
天空、大地、与海洋交汇,昼夜交替变为了永恒长夜。
在抱起古猫宁,跟着爸妈慌乱下楼时,她陡然后听到了楚暮乐的声音。
“敬告全城市民——”
熟悉的声音,一遍一遍回荡在全城的广播里。
但她无心去听他说的什么,因为她看到了广告屏上一脸肃穆的楚暮乐。
他不辞而别已经六年了,可他还是同当年一样的少年模样,时间未曾在他身上留下一点痕迹。
她还没来得及思考是为什么,就被轰然倒塌的建筑埋在了下面。
而我刚好就在这个时候,来到了这个世界。
这六年时间,也并未让陶乐思忘记楚暮乐。
不过,她对他的感情却不是年少懵懂的喜欢了,而是亲人之间的思念。
只是,不管是喜欢还是思念,都注定得不到回应。
于是,陶乐思便有了遗憾。
不过,她遗憾的不是自己未能向楚暮乐告白。
她遗憾的是自己未能再见他一面,还什么都不知道,就与他生离死别了。
所以,她向我许下的愿望,便是再见到楚暮乐,而非重来一次。
但当我接收了她的记忆,成为陶乐思之后,却发现最后一幕的视角,是那只叫古猫宁的大橘。
于是,我将它从废墟里掏了出来,探查了一番。
却发现在这小小的猫脑里,有陶乐思的记忆碎片。
嗯哼,很好!
只要把她交给楚暮乐,我的任务就算完成了!
就在我这么愉悦的想时,一只利爪穿透了我的胸口。
在我倒地前,听到了一句疑惑不解的声音,“哥哥,你不是说已经把这片区域的所有生命都摧毁了吗?”
“怎么还有一个入侵者和猫啊?”
02.
【42-66%】
长夜深沉。
陶乐思惊醒时,天际刚现曙光。
循着声音来到主卧时,发现爸妈正在收拾行李。
昨天刚放暑假,今天爸妈出差,之后这一周,家里就只有她一人。
送别爸妈之后,陶乐思开心的抱着柴犬公仔在床上翻滚,直呼这就是她想要的自由!
洗漱完毕,她打电话给楚暮乐,约好一起去商场采购。
楚暮乐开玩笑的说,要她一起开启肥宅吃喝玩乐的快乐假期。
然而,陶乐思刚出小区,就遇到了一只脏兮兮的小猫,正可怜的蜷缩在垃圾箱旁。
天气很热,垃圾堆熏的它睁不开眼,叫声也是细弱到不可听闻。
陶乐思在心里同情的啊了一声,心说好可怜,但也没有多做理会,抬脚朝不远处的冷饮店走去。
她和楚暮乐约好要在这家冷饮店见面,算算时间,他这会儿也乘上电梯了。
她这会儿先去点两杯柠檬红茶,等他到了,红茶也就做好了。
时间刚刚好啊!她喜滋滋地想。
但就在她准备推开门进去时,却从玻璃的反光里,看到了不远处有一辆垃圾车正驶来。
等楚暮乐出了电梯,拔腿朝小区门口跑去时,就看到陶乐思站在保安亭里,正在和保安大爷争执。
他放慢步子,疑惑的走过去,“小陶子,你在做什么?”
“啊,楚暮乐,你来了。”陶乐思看到他,面上一喜。
“你在这里做什么?”楚暮乐打量着她,还未到正午,陶乐思就已经满头是汗。
他一低头,就看到了她抱在怀里的手提袋里,有一只黑乎乎的不明生物,凑近一瞅,好奇的噫了一声,“你怀里抱的是流浪猫?”
陶乐思嗯了一声,然后又对保安大爷请求道,“老爷子,我就先把它暂时放你这儿,等我回来了,一定带它走!”
保安大爷眯起精明的眼睛,不管这还是在工作的时间,点火抽烟,吐了个烟圈,问她,“你有同情心是好事,可万一它死在这儿了怎么办?”
“要我说啊,你把它丢回去,正巧垃圾车还没走呢。”
陶乐思一听,果断摇头,“哪能这样做啊!”
楚暮乐问,“小陶子,你要不先带它去宠物医院?”
陶乐思愣了一下,有些犹豫,“宠物医院很贵吧?”
楚暮乐笑了一下,“当然了,养宠物哪能不花钱呢?”
保安大爷也在一旁说,“小姑娘,你还是把它扔了吧,没必要花这个钱。”
陶乐思看着手提袋里的小猫,还那么小,眼睛都睁不开,终究是软下心来,“算了,我还是带它先去宠物医院看看。”
然后她看向身旁的少年,“楚暮乐,你要不陪我一起?”
楚暮乐点头,“当然。”
打车到了宠物医院,将小猫交给兽医去检查时,陶乐思看了一眼价目表,将楚暮乐拉到角落里,“那个,楚暮乐,我有事跟你说——”
“说吧,什么事?”陶乐思在他点头后把价目表给他,有些难以启齿的问,“能不能借我点钱?”
“怎么?你也有向我借钱的一天?”楚暮乐揶揄的笑她,却在看到价目表后倒吸一口气,压低声音惊呼一声,“好贵啊!”
“是啊。”陶乐思也叹了一声。
之后,给陶乐思转账时,楚暮乐认真的问她,“你真打算以后要养它?”
陶乐思嗯了一声,看着怀里被洗的干干净净的小橘猫,“我捡到了它,如果放着不管,我会良心不安。”
交完费用后,两人看着几乎为零的余额,相视一笑。
这一年,陶乐思十六岁,正是青春最好时。
她喜欢的少年,也喜欢她。
而她捡到的这只流浪猫,因为是在一个早晨捡到它的,就取了个名字叫古猫宁。
古猫宁陪伴了陶乐思八年,直到异变发生,陶乐思被压在了废墟之中。
作为一只猫,它不明白主人为什么不动了,只能不停的去扯动她的衣袖,舔舐她的手指。
最后在我出现时,它因距离过近,竟然承载了陶乐思的记忆碎片。
不过,也只有记忆碎片而已了。
等到陶乐思的愿望完成之后,古猫宁还是古猫宁。
因为陶乐思,已经死了。
03.
陶乐思与楚暮乐自幼相识,从幼儿园到现在已经做了十二年的同窗。
她见证楚暮乐从沉默寡言的小男孩到阳光开朗的少年,再从高岭之花的学霸到又拽又酷的校霸。
蓦然回首之时,她发现自己其实并不了解楚暮乐。
高二刚开学时,班上转来了一个女生,给人的感觉就是娇娇软软的乖乖女。
乖乖女在白板上写了她的名字,指法却张扬自信,有她一眼就知道自己写不出的风骨。
“叶、叶什么啊?”陶乐思只认出一个“叶”,努力辨认后面俩字时,听到身后的楚暮乐说,“叶朝欢。”
作为青梅竹马,两人一向心有灵犀。
陶乐思侧脸看他,只见少年嘴角弯起,笑了一声,“竟然叫叶朝欢,跟我的名字倒是挺对称。”
听到楚暮乐这么说,陶乐思微怔。
叶朝欢,楚暮乐。
——朝欢暮乐,终日相守。
这种仿佛宿命存在一样的喻意,令陶乐思心里有点不太舒服。
她闷闷的嗯了一声,也没多做理会,心想不过是巧合罢了。
谁知乖乖女竟然坐在了楚暮乐隔壁,下课之后还主动向他伸手自我介绍,“你好,我叫叶朝欢。”
陶乐思一侧身就看到,在女孩那双明亮的眼睛里,只有黑发少年一人。
那是和她一样的,对楚暮乐藏不住的喜欢。
说实话,陶乐思心里有点不太高兴,但也未表露在脸上。
这会儿,周围的同学都在瞎起哄,她也多看了女孩几眼,不过注意力都在楚暮乐身上。
虽然大家都知道,楚暮乐对陶乐思以外的女同学,都是一副高岭之花的样子。
但叶朝欢是转学生,而且也长得挺乖,他们便想让楚暮乐为难,看他的好戏。
谁料,楚暮乐大大方方的回握住了叶朝欢那只纤细的小手,平静的说了一句幸会。
虽然只是两个字,却也得到了女孩清浅的微笑。
见到她令人惊艳的笑容,一旁的男生吹起了口哨。
“楚——”她还想说什么,就被班长邀请一起去卫生间了。
这时,楚暮乐也对上了陶乐思的视线,眉头一挑,“你看到了?”
她看着他没说话,不过楚暮乐读懂了她眼神代表的意思——这不是废话吗(눈_눈)?
楚暮乐一笑,“她长得还挺好看。”
陶乐思点头,“确实好看。”
早在女孩站在讲台上自我介绍时,她就已经发现,女孩的颜值秒杀了同班的校花。
不过她并没有感到嫉妒,因为楚暮乐喜欢的是她。
他将她脸颊边的碎发拨到耳边,“小陶子,今年寒假去我奶奶家?我奶奶可想你了~”
陶乐思一笑,“好。”
虽然这才刚开学,也不妨碍两人现在就决定好之后的计划。
这时,她忽然看到班花和跟在班花身边的那几个女生,随着叶朝欢与班长一起不见了。
忽然想起她们是去了卫生间,心里有了不好的预感,便起身朝外走去。
楚暮乐迈开大长腿,也跟着她一起出了教室,不解的问,“你生气啦?”
他知道她不是真的生气,她好像从来不生气——除了小时候他弄坏了她的彩铅盒,她给了他一耳光。
因为楚暮乐跟在她身后,有同学在一旁指指点点,陶乐思便停下脚步,对他道,“我去厕所。”
楚暮乐哦了一声,站在走廊上朝她一笑,“那快去回去啊。”
陶乐思点头,想了一下,“你还跟我一起去好了。”
楚暮乐眨眼,欸了一声,笑的有些滑稽,“这不太好吧?”
陶乐思没理会,直直的朝卫生间走去。
开门的一瞬间,她就听到了一句话,“——我喜欢他,不论如何我都不会放弃!”
等楚暮乐走到卫生间时,正巧遇到了从里面跑出来的叶朝欢。
她那双漂亮的眼睛此刻微微发红,像是哭过一样。
楚暮乐随口一问,“怎么回事?”
女孩看到他,摇头,“没事。”
“真没事?”
“真的没事!”
这时,预备铃响了起来。
陶乐思从卫生间出来,便看到楚暮乐望着女孩的背影,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她想到了自己来时就听到的那句话,走到比她高了一个头的少年身边,同他一起看着女孩消失在教室门口。
少年听到身侧的少女平静的声音,“你看出来了吗?她喜欢你。”
眼里的喜欢,怎么可能看不出来呢?
此刻,上课铃响起,班主任在走廊尽头出现,少年说,“上课了,回去吧。”
“好。”
这就是这个世界线的男女主——楚暮乐与叶朝欢的初遇。
一个心有所属,另一个也心有所属。
04.
楚暮乐是南城一中的学霸兼校草,才思敏捷的高岭之花,每次都能在全市的各种比赛中夺得第一名次,是个经常被学生家长提起的风云人物。
陶乐思早就知道,喜欢他的女孩不止同校,还有外校的女生。
所以下意识的,陶乐思以为叶朝欢是为了楚暮乐才来到南城一中。
但是她又觉得自己想的太多,能写出那样潇洒笔迹的女生,又怎会为了一个喜欢的人,就丢下相识多年的同学老师来到一个陌生的学校呢?
事实证明,确实如此。
陶乐思从班长那里得知,叶朝欢并不是特意为了楚暮乐才来到南城一中,而是恰好转学过来。
上次带叶朝欢去卫生间就是为了告诉她——楚暮乐喜欢陶乐思,让她趁早放弃。
别爱他,没结果。
班长说这话时,楚暮乐不在教室。
他这段时间都跟他的兄弟们泡在了网咖里,只在月考这几天回了学校。
一个月后,月考成绩下来了。
陶乐思的排名提升到了年级第十位,但楚暮乐的名次却下跌了。
不过就算这样,他也排在了年级第三。
但他本来可以排第一。
而夺得第一的,是叶朝欢。
随着同学一起祝贺她时,却听她偷偷问班长,她得了第一,楚暮乐会不会生气。
班长让她放宽心,绝对不会。
晚自习时,班主任找不到楚暮乐,便让陶乐思去办公室一趟。
晚自习后,陶乐思去了网咖找楚暮乐。
这时的楚暮乐正在观战,忽然从屏幕反光里看到陶乐思在前台,对上她的视线后立刻下机。
之后,两人乘着月色,顺着江边往家走。
走到一处凉亭里,两人坐了下来,陶乐思将一叠折好的试卷递给他,“月考成绩你看了吗?”
楚暮乐挑了挑眉,自信的说,“看不看我都是第一。”
陶乐思面无表情的说,“第一是叶朝欢。”
楚暮乐有些不可置信的嘶了一声,“我第二了?”
陶乐思噗嗤一笑,“第二是班长,你排第三了。”
“……”
“对了,老班找不到你,让我去了办公室。”
楚暮乐挑眉,哦了一声,“他这次又让你跟我说什么?”
陶乐思叹了一声,“还是跟以前一样,你要是想听,我就复述一遍。”
楚暮乐立刻面露嫌弃,“别了,我知道他会说什么。”
“那你现在要认真学习了吗?”
“不。”
“嗯?”
“这些东西太简单了,我只用看一眼,就知道该怎么写。”
楚暮乐随手将那叠试卷丢进一旁的垃圾桶,恰逢明月破夜云,如水的月光下,他的面容看不真切。
“小陶子,你不是早就明白吗?我跟他们不一样。”
“楚暮乐!”陶乐思叫他的名字时加重了语气,神色凝重,“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我说错了吗?”楚暮乐笑了一声,“放心好了,我会让自己变得普通。”
说着,他抬手弄乱了陶乐思的刘海。
陶乐思抬眸看向月光下的深蓝夜空,忽然笑着问他,“放假之后,我们去小香山看日出,怎么样?”
“好。”楚暮乐点头,“听你的安排。”
但等到有机会去小香山看日出时,已经是很久后了。
05.
这个同学很乖巧~
这是一开始大家眼里的叶朝欢。
这个同学真厉害!
这是现在大家眼里的叶朝欢。
一开始,陶乐思也以为叶朝欢是个娇娇软软的女孩,直到她亲眼看到叶朝欢在运动会上跑1800m得了第一还不喘气时,就觉得人不可貌相。
后来,陶乐思发现叶朝欢能考第一,是因为经常在图书馆挑灯夜战,付出的努力比她还要多时,便觉得努力是能超越天赋的。
不过她也清楚,自己的上限非常有限,她成不了叶朝欢,更成不了楚暮乐。
再后来,因为楚暮乐喜欢去天台吹风,她晚自习前就会偶尔过去看一眼。
恰巧有一天,她看到叶朝欢在对面那栋楼的音乐室里,陶醉的拉小提琴。
陶乐思听不懂,楚暮乐见她听得入神便告诉她,叶朝欢拉的是《卡农》。
除此之外,叶朝欢还会许许多多陶乐思叫不出名字的乐器。
高三上学期的校庆上,叶朝欢表演了她会的所有乐器,得了个乐器高手的称号。
连楚暮乐也忍不住赞赏的说,“叶朝欢真的非常有才华。”
在校庆结束之后,楚暮乐和陶乐思去江边散步,看到叶朝欢从一辆跑车上下来,指挥着只在电视上看过的黑衣白手套管家,去搬后面那辆大卡车上她在校庆上用过的乐器。
看到马路对面柳荫下的他们,叶朝欢脸上一喜,准备过来。
但马路中间隔了护栏,她只得摊手,远远的朝他们点个头。
楚暮乐也点了点头,然后就带着陶乐思走了,然后告诉她,叶朝欢是叶家家主唯一的女儿。
陶乐思在心里自嘲地想,叶朝欢原来是叶家的大小姐啊。
——那个跟楚家世代联姻的叶家。
说起来,南城一中除了各个学校的尖子生,就只有权贵子弟能入学,而她本来不算尖子生,能进入南城一中是因为楚暮乐的缘故。
当年,楚暮乐不想来南城一中,但陶乐思想来,他也就来了。
巧的是,班主任是他的小叔,还是曙光科技的副总裁。
他来南城一中当二十四班的班主任,也是因为要管着动不动就玩失踪的楚暮乐。
虽然楚暮乐不喜欢他这个小叔,可他的小叔却很喜欢他,还连带着看重陶乐思。
不过陶乐思觉得,这个小叔虽然看起来像只不怀好意的狐狸,却是个专业的好老师。
所以她会同大家一起,亲切叫他老班。
听楚暮乐说,他已经三十多岁了,可还是一张二十来岁的娃娃脸,仿佛岁月未在他脸上留下一点痕迹。
全班一起玩真心话大冒险时,老班被叶朝欢抽中,选了真心话。
陶乐思记得,叶朝欢的问题是,“老班老班,你的理想是什么?”
那时,老班的回答是,“打算将我的一生献给科研事业。”
楚暮乐对他小叔的回答表示不屑,私下跟陶乐思说他放着纨绔子弟不做,却要去实现崇高的理想,真是可笑。
陶乐思不觉得可笑,反而很钦佩。
而且,当她听到叶朝欢也说“愿将一生献给科研”时,她彻底改变了对叶朝欢的看法。
但叶朝欢有一点令陶乐思不太高兴,就是在她每次去医务室看装病偷懒的楚暮乐时,叶朝欢都比她快一步坐在他床边。
哪怕楚暮乐对她不理不睬,她也不生气,相反还给他削兔子苹果。
班上与她关系好的同学,不管有没有邀请她去生日宴,她都会私下送一份生日礼物。
班长感叹不已,叶朝欢这么乖巧的女孩子,怎么就看上了楚暮乐这朵高岭之花?
难不成,真的是因为朝欢暮乐?
也对,毕竟叶朝欢与楚暮乐的名字,就是叶楚两家合计的。
陶乐思想,若楚暮乐回了楚家,多半得娶叶朝欢。
至于楚暮乐喜欢的人是她,不会有人在意。
要知道,叶朝欢都不曾将她当做情敌,反而将班长视作对手。
06.
时光荏苒,一转眼就到了高考倒计时。
五月中旬,楚暮乐在最后一次模拟考中发挥了应有的实力,考出了747的高分。
老班赞赏的说,若高考能有这个分数,十二城邦里所有的高校都能任他挑选。
陶乐思的成绩虽然不错,但想跟他去同一所高校还是有难度。
所以在倒计时只剩百天时,楚暮乐开始在私下里给她补课。
五月中旬的某天晚上,陶乐思做了个梦。
她梦到自己躺在草地上,阳光透过树枝投在她身上,安详的望着一碧如洗的天空,看到了金色蝴蝶在飞。
有道白色身影倒挂在树梢上,对她说了一句“快醒来吧。”
但陶乐思醒来之后,却什么也不记得了。
醒来时古猫宁睡在床头,她忽然记起古猫宁也在梦里。
翻了个身,她觉得脸上有些微凉,抬手一抹,发现自己在梦中哭了。
“奇怪,我梦到了什么?”
没想太多,因为时间很快就到了决定大多数人命运的高考。
考完的当天,她跟楚暮乐核对了答案,算算分数,去同一所学校已经稳了,便打算去小香山看日出。
但在出发前夕,班长打来电话,说她组织了一场散伙饭。
也就是在那天,叶朝欢私下找到陶乐思。
虽然是两年的同班同学,叶朝欢与她的交流却不多,反倒与楚暮乐亲近。
所以,叶朝欢这会儿突然找她,多少令陶乐思有些吃惊和防备。
本以为会是些情敌之间的狠话,然而叶朝欢却羡慕的对她说,“他从未对你说过喜欢,却又将少年时唯一的一点爱意给了你。”
陶乐思觉得莫名其妙,随便客套几句就离开了。
第二天,她跟楚暮乐去了小香山看日出。
在天空云霞绚烂如火的那一刻,少年忽然拥住了她,在她耳边说,“小陶子,你抱抱我。”
她一愣,不懂他的意思,不过也伸手抱住了他。
然后她看到了古猫宁,从不远处的灌木丛里跳了出来。
那双漂亮的猫儿眼里,是人性化的笑意。
她忽然冒出了一个荒唐的想法,“你不是古猫宁,你是——我?”
当陶乐思察觉到这一点之后,整个世界开始如玻璃被击碎一样破裂了。
她忽然想起,这是一场梦。
一场为了度过漫长时间而编织的梦。
在整个世界消散之际,我从废墟里抱起古猫宁,对她说,“两年前,你就该醒来了。”
在她被这串【42-66%】的数字惊醒的那一刻。
现在,数字变成了【42-75%】
此刻,在她怀里逐渐消散的楚暮乐温柔的在她耳边说,“你不要忘记我啊,小陶子。”
听到这句话,陶乐思的泪水便止不住的滑落脸颊。
她看着我,喃喃自语,“这真的是梦吗?”
我说,“当然只是梦,因为陶乐思和楚暮乐根本没看到日出。”
“你也不是真正的陶乐思,你只是她的一块记忆碎片。”
“是陶乐思短暂的一生里,唯一留下的东西。”
07.
——这是个很特殊的世界。
叶楚两家是南城有名的豪门望族,为延续家族荣耀,两家的嫡子嫡女世代联姻。
在跟叶家大小姐叶芙湘订婚的当天,楚家大少爷楚衍带着他的心上人苏纤云私奔了。
因为在叶楚两家举办订婚宴的一年之前,楚衍就明确的告诉叶芙湘,他不会顺从家族的安排,娶一个自己不爱的人。
谁知他放这狠话不久之后,叶芙湘就给他下了春药,打算霸王硬上弓。
楚衍逃掉之后,遇到了苏纤云。
那时苏纤云的饮料里也被人下了药,昏昏沉沉中就进入了楚衍的房间。
两人干柴勾地火,就滚了床单。
清醒后楚衍很自责,他说他会对她负责。
不过他没想到,苏纤云留下五百块钱就跑了。
这种大胆的举动,瞬间令楚衍爱上了苏纤云。
苏纤云会跑掉,是因为她知道这不是楚衍的错,也打算忘掉这一夜情,却没想到两人又会在楚家再见。
因为苏纤云也不是什么灰姑娘,她是帝都苏家流落在外的千金。
不过她刚回家族,就被安排代替她的妹妹跟楚家的小少爷订婚。
如今苏家因为楚家大少爷,便也对苏纤云更加看重了。
可不知道为什么,明知道楚苏两家有为楚衍和苏纤云订婚的打算,叶芙湘非要横插一脚,让叶家向楚家施压,非嫁楚衍不可。
楚家的家主不想打破两家的盟约,更不想与帝都苏家产生误会,便想将叶芙湘的订婚对象换成了楚家小少爷。
但这两人得知之后,都怒不可遏,打算跟楚家断绝来往。
迫不得已,楚衍答应了与叶芙湘订婚。
但在订婚当天,看到苏纤云发来的分手信,楚衍幡然醒悟,立刻找到她,要跟她私奔。
不过,作为这个世界的主角,楚衍与苏纤云自然是冲破了一切阻碍走到了一起,还生了三个智力超群的孩子。
而作为恶毒女配的叶芙湘,自然被逐出了叶家,不知去向。
这便是一代主角——楚暮乐父母的故事。
而他与叶朝欢是续作里的二代主角。
一开始,我本以为二代主角的故事也是个简单的现代甜宠文,却没想到续作的画风一转,变得黑深残了。
而这一切,要从当年的楚家小少爷——楚暮乐的小叔楚源说起。
当年,在苏纤云这个本该成为自己妻子的女人成了自己嫂子之后,楚源并不伤心,反而借此让楚苏两家给他的公司投入了大笔资金,让他的研究更上一层楼。
而他的研究对象,就是楚衍与苏纤云生下的三个智力超群的孩子。
在这三个孩子五岁那年的生日宴上,楚源给了他们一份关于空间转换器的制作方法。
本来只是逗他们玩玩,但没想到一年之后,这三个孩子真的制造出了空间转换器。
这一下可不得了了,当他们被测出智商高达250之后,就被有关部门带走了。
楚衍与苏纤云万万没想到会是这样的发展,更没有想到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会是叶芙湘。
当年被逐出叶家之后,她来到了有关部门所属的研究基地——曙光科技,如今,已经成了负责人的副手。
而曙光科技的负责人,正巧就是楚暮乐的小叔。
世界上有太多异象,无法用巧合来解释。
那时,楚源这个连自己头发丝都上了千万保险的天才少年,将自称能看到未来的叶芙湘拉入了他的科研基地。
当年,叶芙湘在告诉楚源这个世界是有主角,而且主角还是楚衍与苏纤云之后,楚源便建立了曙光科技,来测试这个世界是否处于虚拟之中。
很显然,通过叶芙湘不管怎么折腾和作死,都会进入跟她当初看到的未来一样的结局时,楚源便确认这个世界之外还有被称作【现世】的世界。
在叶朝欢与楚暮乐故事发生之前,楚源通过研究知道了一些真相,也在故事发生之后,打开了前往另一个世界的通道。
但通道的另一边不是【现世】,是另一个时间流速1:1000的世界。
而通道被开启的那天,正是陶乐思死去的那天。
在那一天,两个世界、两座城市、六千万人,一瞬间被空间转换器交换了。
因为两个世界的时间流速不同,另一个【慢】世界的人们早就知道这座城市会出现,便做好了清理入侵者的准备。
这是城市变为废墟、长夜深沉的真相,也是我在附身陶乐思之后被袭击的原因。
可恨的是,他袭击了我不说,还准备带走古猫宁。
我飘在空中恨恨的想,我好不容易才有猫的啊!
于是,我将古猫宁拉入了我的茧中,进入了长眠。
——直到【42-66%】这一天的到来。
08.
当我从茧中醒来时,时间不知过去了多久,一切恍若隔世。
通过天眼,我看到南城上空的深沉长夜已经换做了金色黎明,废墟之中也开出了红色花朵,还有黄金蝴蝶在风中飞舞。
然后,我看了一眼茧的计时器,显示【42-66%】
为了让祈愿师在度过漫长时间之后,并且不会丧失热情变得无欲无求,茧都会形成一个以许愿者记忆搭建的虚拟世界。
陶乐思的人生只有短短二十四年,我却在茧中看她重来了四十二次。
算算时间,这边的世界已经过去了一千年,但因为时间流逝速度的不同,所以在楚暮乐那边,时间只过去了一年。
不过很快,他也要到这边的世界了。
所以陶乐思想再见到楚暮乐,相隔的不仅是生死,还有一千年的时差。
而这个世界的主线剧情,是空间交互实验开启之后,女主叶朝欢误入异世被俘虏,在反派梵罗手下挣扎求生,并与男主楚暮乐互相救赎的故事。
虽然含有科幻元素,但说到底还是个言情故事,所以整个故事也不怎么悲伤。
——当然,作为工具人的陶乐思除外。
在主线剧情里,她在楚暮乐的回忆里只出现了一瞬,一个转身就消失了。
所以,哪怕梵罗做出了跟她一模一样的生化人,将它设定的极其舔狗来侮辱楚暮乐,楚暮乐也没有一丝动容。
因为楚暮乐很理智,他知道陶乐思已经死了,更知道人不能怀念过去。
不过,陶乐思不知道。
如果不是遇见了我,她永远都不会知道事件的真相。
很多年前,楚源为了更好的研究楚暮乐兄弟三人,要做一个对照组,便选中了最小的楚暮乐。
那时,楚源让他随便选一个城市,作为唯一没在曙光科技长大的实验体,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活着。
然后,楚暮乐留在了南城,也顺从楚源的安排,住在了乡下奶奶家。
当然,他从不向父母提及自己的两个哥哥。
也就是在那一年,在那个客流量不大的景区小镇里,楚暮乐遇到了在码头售卖门票的陶乐思。
那一年,陶乐思与楚暮乐都只有六岁,两人都是彼此真正意义上交到的第一个普通朋友。
所以,与陶乐思相识这么多年,楚暮乐从未在她面前暴露过自己的能力。
听我告诉她这一切时,陶乐思天真的认为,只要楚暮乐不重生,他们就会有未来。
但我告诉她,就算楚暮乐不重生,他身后的人也不会让他们走到一起。
何况,空间转换器在他重生之前,就已经被制造了出来。
空间交互实验是一定会进行的,楚暮乐也是一定会重生的。
而他的能力正是【时间回溯】,类似于读档,最短是一秒,最长是十年。
不过就算能读档,有些事情也一定会发生。
比如说,他无法阻止两个哥哥造出空间转换器,无法阻止另一个世界的通道打开,更无法阻止陶乐思死在空间交互实验里。
所以,他虽然将少年时仅有的爱给了陶乐思,却没有更改命运与她轰轰烈烈爱一场。
理智、冷静、又残酷。
但不管楚暮乐重来多少次,到最后他都会爱上叶朝欢。
因为在两个世界的战争里,无意被卷入其中的叶朝欢,真的为楚暮乐付出了很多。
在漫长的陪伴里,令他得到了救赎,也救赎了她自己。
正是这种超越了亲情友情爱情的感情,令叶朝欢与楚暮乐顺理成章的走到了一起——
只能说,陶乐思死的太早了。
我从茧中醒来之后,古猫宁承载了陶乐思记忆碎片的化身,却还在继续她的人生。
虽然只是一场为了度过漫长时间而编织的梦,但在我呼唤她之前回溯的那些过往,都是真实发生过的。
我看着【42-75%】的提示,看着茧中这个陶乐思记忆碎片的化身,心想有些难办啊。
在某种意义上,她就是陶乐思。
于是,我强行进入了梦境唤醒了她。
对她说,“楚暮乐就要来这个世界了,我打算把你和古猫宁送到他身边。”
她思索良久之后,问我,“能让我把这个梦做完吗?”
“梦是虚假的,没有意义。”我顿了一下,“何况这是第四十二次了。”
她微微叹了一声,说,“但对我而言,只有这一次。”
当然,对死去的陶乐思而言,也只有这一次。
09.
我随着陶乐思再次入梦。
虽然知道是梦,陶乐思也在忐忑的等待录取通知书,进入大学之后参加军训、加入社团、追剧追番,以及楚暮乐不知去向、叶朝欢成了练习生、班长进入了曙光科技——一切都跟记忆里一模一样。
毕业那年,陶乐思选择了创业,开了一家名为“思远人”的古风花店,而我附身古猫宁,充当了店里的招财猫,度过了一段平静如水的时光。
两年后,班长来到她的店里,说要送她离开南城。
同记忆里一样,陶乐思不知缘由,拒绝了班长。
但在班长离开后,她问了我缘由,也问了楚暮乐不在她身边的日子里,都发生了什么。
我告诉她,楚暮乐进入了空间转换器里,那里面的时间流速是1000:1。
所以,二十四岁的陶乐思见到的其实是十八岁的楚暮乐。
当时,等楚暮乐从空间转换器出来之后,空间交互实验也即将开启。
因为来不及疏散市民,于是他便委托他的副手——高中时期的班长,将陶乐思一家人送离南城。
但班长故意没告诉陶乐思这是为什么,所以陶乐思拒绝离开南城。
然后,空间交互实验开启,两个世界两座城的六千万人,成了开启新时代的烟火,也成了楚暮乐需要背负的罪孽。
我来到陶乐思身边时,长夜深沉、天空大地海洋颠倒、城市化为废墟,是因为另一个世界的人类在清除他们眼里的入侵者。
但还有很多没有清除完毕的区域,异乡人便又投下了时间加速器,让南城与城外的时间流速变成了1000:1,使之物竞天择,自然毁灭。
也就是说,这两个世界的时间流速其实是相同的,被快进的只是转换之后的两座城市。
如今,南城经过一千年的时光,已经化作废墟,没有人类的存在;而转换到原世界的那座城市,原本就是一座空城。
但通过这座空城,能传送到南城。
楚暮乐有前世记忆,自然知道南城的时间流速被改变了,所以他要等到一年后,才会带着部队行动。
不过,他不知道,他的一年是陶乐思的千年。
千年时间里,陶乐思想见楚暮乐的这个愿望,因为在茧中重来了四十二次,变得不可磨灭。
【42-100%】
我结束了漫长的休眠之后,看到陶乐思抱着古猫宁,坐在城市的废墟之上。
她抚摸着怀里的古猫宁,怀念一笑,“若是能和他成为恋人就好了。”
然后,她朝我郑重无比的点头,“南衣,之后就拜托你了。”
我点头说了一句“好”之后,她便消失了。
然后,古猫宁睁开大大的猫眼,一副茫然的样子,刹那就萌化了我的心。
“古猫宁,我们走吧。”说着,我抱起它,走在城市废墟里。
此刻,天际初现曙光,霞光万丈。
我不禁呆愣在原地,感叹道,“好美的日出——”
看到如此绚丽的日出,我想到陶乐思念念不忘的小香山日出,忽然有些伤感。
茧里的陶乐思,本来就已经是在本体死后,记忆碎片虚拟出来的人,结果现在又死了一遍。
前辈说,当一个人的记忆都被抹除时,那个人也会随着那份记忆一同死去。
陶乐思是个好女孩,却在短暂的一生中死亡了两次。
啊,说起来,小香山也被转换到这个世界了。
因此,我下定了决心——
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会把古猫宁送到楚暮乐身边,让两人继续千年之前的约定!
10.
我站在倾倒的高楼之上,看着这座陶乐思曾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城市。
千年之后的世界,早已分不清哪是哪。
放眼望去,树木成林,杂草丛生。
然后,我看到了叶朝欢。
她穿着一字肩的浅蓝礼服,正提着裙摆小心的行走在绿草如茵的草地上,那里过去曾是球场。
我猜叶朝欢肯定不会想到,不过是同以往一样的新品发布会,竟然会颠覆了她的人生。
这时,叶朝欢走到了草地边缘,望着长长的溪流发呆。
我听到她在疑惑的喃喃自语,“这儿以前是哪里呢?”
我想,多半是中心公园。
忽然,叶朝欢捡起石子丢进溪流,却未溅起一点水花。
前方是无法度过的溪流,后方是倾倒的高楼,左侧是高高的断崖,而她一开始来的右侧布满了枯骨——都是千年间被送入这个世界的探险者,明知有来无回,却甘愿为了理想献身。
已经走了很久,叶朝欢便在草地上躺了下来,以婴儿在母亲肚子里的姿势睡了过去。
“你要去跟着她吗?”我看向怀中的橘猫,大大的猫眼里正流露着人性化的神色。
见我问它,它疑惑的喵了一声,我搓它的猫脸,笑道,“我离开之后,谁来照顾你?”
“你承载了陶乐思的记忆碎片,灵智已开,若是跟着她,没准有一天能化为人形。”
“喵——?”
“当然是真的。”
我看向穹顶,视线却穿透了时间加速器的护盾,看到了整装待发的骑士团、翱翔于天空的龙族、以及屹立在世界中心的红色高塔。
“这可是充满了剑与魔法的世界!”
若不是陶乐思已死,我也想亲眼见证这两个风格不同的世界,它们的战争是如何开启,又是怎样落下帷幕的。
这可是产生了令【塔】都想得到的特异点!
而我要去见那个特异点,因为【塔】给了我任务。
当叶朝欢醒来时,看到一只蹲在她头顶,用王之蔑视盯着她的大橘时,第一反应是闭上眼睛。
我想,她一定是觉得自己在做梦。
古猫宁被忽视,不高兴的喵喵了好几声。
“我一定是在做梦!”
叶朝欢不敢相信的将它抱到怀里,狠狠亲了一口,“你长得好像我一个同学养的猫啊!”
然后,她摸到了大橘脖子上的挂饰。
“嗯……古、古猫宁?”
“喵~”
叶朝欢抱着它喜极而泣,“既然你还活着,那陶乐思也一定还活着!”
猫的寿命比人类短。
既然猫都能在这种极端环境活下来,那陶乐思、还有市民们一定都还活着——叶朝欢是这样想的。
但真相却是古猫宁在茧中度过了这千年时间,所以跟当初没有丝毫变化。
之后,古猫宁带着叶朝欢从探险者之墓向城市边缘走去,一路上给她寻来了可食用的水果。
期间,叶朝欢将长裙撕成短裙,绸布做了兜帽遮光,雪纱用来过滤河水。
令我意外的是,她竟然强忍着害怕,将探险者之墓里那些可收敛的森森白骨入土为安,从而得到了他们留下来的探险笔记,知道了南城消失前后发生了什么。
之后,一人一猫路过了南城一中、路过了古风花店“思远人”、路过了叶楚两家的大宅——但在千年时间里,一切都化作了废墟。
时间一长,叶朝欢倍感孤独,便跟古猫宁聊天。
“古猫宁,你是怎么活下来的呢?”
“喵?”
——休眠啊。
“话说,我们已经走了很久了吧。”
“喵~”
——也没走几天吧?
“笔记上说,顺着这个方向再走几天,就能看到这个世界原有的古堡了,到时候我们就不用风餐露宿了。”
“喵~”
——那真是可喜可贺。
“古猫宁,你说,古堡里会不会有人呢?”
“喵~”
——有人。
叶朝欢揉了揉古猫宁的猫头,唉叹了一声,“要是有人能陪我说说话就好了。”
“喵~”
——我也这么觉得。
叶朝欢不知道,我一路上都跟着她,此刻就坐在她身侧。
但她看不见我,也察觉不到我,更听不到我的声音。
此刻,我同她一样,都在忍受找不到人说话的孤独。
一段时间后,叶朝欢顺着笔记所指的方向,来到了边缘地带的一处城堡遗址。
此处对应的地点,是整个南城之中,唯一没有被转换到异世的曙光科技。
我看到叶朝欢抱着古猫宁进了古堡,知道剧情正式开始了。
她将遇到自空间交互实验之前,便被封印于此的龙神之子,梵罗。
梵罗是个人狠话不多的反派。
但他被关久了,也产生了对另一个世界的好奇,所以后来在某种程度上,他待叶朝欢极好。
比如说教她这个世界的语言和文字,将他的魔力分给了她,以及让人保护她直到战后。
做到这种地步,若说不心动,那是假的。
但到了最后,叶朝欢还是没有选梵罗。
因为她说,她没有资格去原谅伤害同胞的恶魔——哪怕他不知真相。
当年的空间交互实验,古堡附近出现的入侵者,打扰了梵罗的休眠。
梵罗一怒之下便将空间扭曲——这便是长夜深沉与城市化为废墟的原因。
此举不仅杀了大部分入侵者,还有不少这个世界的战士。
所以当年这个世界的大魔导师宁愿投下时间加速器来解决入侵者,也不愿留在这里太久。
因为他出生时,便被预言是毁灭这个世界的灾厄之子,所以他被关在古堡中数千年——直到叶朝欢的到来,才明白应该多在世间走走看看。
而在此之前的这数千年之间,陪伴他的也只有他的同胞弟弟,利利亚特。
可巧的是,利利亚特是当初袭击我的人,也是我要寻找的特异点。
接下来,我要按照【塔】的指令,邀请他加入故乡!
11.
叶朝欢是叶芙湘的侄女。
在她出生时,叶芙湘就知道她会在二十四年后前往另一个世界。
所以,叶朝欢自小就在按照叶芙湘的安排进行锻炼,中学时就能跑1800+不喘气,这么多年来,野外生存之类的自然不在话下。
但当她穿越到异世之后,在城市废墟里挣扎求生;
后来遇到了梵罗,又不知道怎么交流;
知道他杀害了自己的同胞,却为了活着不得不隐瞒心思;
与楚暮乐重逢了那么多次,又被利利亚特一次次分开——
唉,真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但好在没吃什么苦头。
这时,叶朝欢在找古猫宁。
但古猫宁在进古堡之后,一个转身就被我抱走了。
叶朝欢为了寻它,上了古堡最高的塔楼。
在这里,叶朝欢遇到了梵罗。
与古堡其他荒凉的地方不一样,塔楼开满了蔷薇花,一直蔓延到最高处。
在叶朝欢推开缠绕着蔷薇花的木门后,看到的便是身着西幻世界骑装的银发少年。
他坐在绚丽的蔷薇花丛中,微眯着双眸,长长的睫毛似蝶翅轻展。
看着呆愣在原地的叶朝欢,他愉悦的勾起唇角,对她的第一句话是,“你是这么多年里,第一个造访这座囚笼的人。”
“所以,我不杀你。”
叶朝欢眨了眨眼,“你说什么?我听不懂。”
梵罗的笑意随着这句话消失了。
因为他这才发现,眼前这个女人穿着的并非这个世界的服饰,还有令他听不懂的语言——
“原来是那个世界的人啊!”
他恍然大悟,从蔷薇丛中起身,折了一枝含苞欲放的蔷薇花,绅士的递给叶朝欢。
叶朝欢本来打算拔腿就跑,但见他长相不俗似乎是古堡的主人,便打算与他交流交流。
却没想到他会送她蔷薇花,更没想到她接过蔷薇的瞬间,就听懂了他说的第二句话,
“——欢迎来到这个世界,异乡人。”
这一年里,叶朝欢从梵罗这里学到了很多东西,从这个世界的历史传说、语言文字,到魔法剑术、不老药剂。
相应的,她也会给从未尝过人间烟火味的梵罗做美味佳肴,跟他讲自己在故乡时的故事。
每当这时,银发美少年那双容纳了碧海蓝天的水蓝色眸子里,都仿佛有光点在跳动。
本来,作为叶朝欢的老师,梵罗在前期稳拿男主剧本。
但在后期,因为他杀害了太多同胞,叶朝欢做不到替同胞原谅他的罪行,便狠心割舍了这段不该有的感情。
不过,梵罗在朝夕相处间,却对叶朝欢产生了不一样的感情。
尤其是他知道异乡人并非都是入侵者之后,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后来,梵罗不顾利利亚特的阻止,也要与叶朝欢定下契约,共享永恒的生命。
这是一个龙族一生只能许下一次的誓言,向来不会用在人类——更何况是异乡人的身上。
但叶朝欢没有选择这唾手可得的永生。
她说比起与梵罗去经历更加精彩的故事,她更愿意陪着楚暮乐白头偕老。
时间一晃,一年就过去了。
记录来到这个世界365天的这天,叶朝欢用她能收集到的材料,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
看着浩瀚星海,流星坠落之时,叶朝欢许了一个愿望,说她想回到故乡。
但身处这时间流速1000:1的世界里,回到故乡又岂是那么容易?
然而,梵罗却说,他会实现她的愿望。
在时间加速器被梵罗摧毁的一瞬间,我看到了一身墨绿军装的楚暮乐,出现在古堡外的山丘上。
不过,他看起来并非是二十岁的少年,而是一个面容冷峻,浑身充满了肃杀之气的青年。
12.
此时此刻,我惊讶不已。
因为这个孤身向古堡而来的年轻人,竟然是二十八岁的楚暮乐!
不不不,这不对啊!
我明明没有插手主线剧情,他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我正准备飘过去读取更新后的剧情线时,古猫宁忽然挣脱了我的怀抱,跑到了叶朝欢的身边,朝她喵喵了好几声。
“古猫宁?!你怎么突然出现了?”
叶朝欢惊讶不已,这一年来她一直没见到它,还以为它的出现只是一场梦。
梵罗也惊讶的挑了挑眉,“这是利利亚特在找的那只猫!”
“利利亚特?”叶朝欢还是第一次听到他提起这个名字。
梵罗蹲下身子,也摸了摸古猫宁,“利利亚特是我的兄弟。”
“在这座亚迦古都被传送之后,他捡到了一只跟这只猫气息一样的猫,但又不知为何气息忽然消失了,他便离开这里去外面寻找了。”
叶朝欢微怔,“我记得你说,亚迦古都是在千年之前传送的?那——”
梵罗看着她,不说话,眼神却已经说明了一切。
叶朝欢不敢相信,抱起直打呼噜的古猫宁,喃喃道,“古猫宁,这千年时间你是怎么度过的?”
梵罗的蓝眼一瞬间变成了金色,看了一眼古猫宁,忽然看向了我所在的位置,“有一道很强大的执念在守护它。”
叶朝欢心里有点发毛,瑟缩的抱紧了古猫宁,有点疑神疑鬼,“难道是陶乐思?”
“你的朋友?”
“不,只是同学。”
梵罗轻笑了一声,“能让你这么久了都还记得住她的猫,那一定不是普通的同学。”
叶朝欢犹豫了一下,“陶乐思是个很好的女孩。”
“聪明,安静,勤俭,持家——”
后面那句“很适合当某人的妻子”,叶朝欢没说。
不过,梵罗明显是察觉到了她的沉默,便转移话题问,“你接下来是打算跟我走,还是在这里等你的同伴?”
眼下最优的选择,便是跟梵罗离开这里。
所以,叶朝欢毫不犹豫的开口,“我跟你——”
“亚迦古都的守护之龙,梵罗?”
梵罗转过身,看向站在城墙上的年轻人,双眼微眯,“你是谁?”
我看到他背在身后的手里,出现了一柄黄金长剑。
“曙光科技,十号专员,楚暮乐。”年轻人嘴角扬起笑容,“代表曙光科技,前来与亚迦古都之王梵罗——达!成!盟!约!”
不一样了!
我看着城墙上的三人一猫,心说这个世界不一样了。
本该随着陶乐思一起死在废墟里的古猫宁,因为我的出现得以承载她的记忆碎片,被利利亚特看中;
后来,它因为我的鼓动,去到了叶朝欢的身边,如今又现身在梵罗眼前,让我装作了一道没有意识的执念;
而如今又多了一个掐着时间出现,说要跟梵罗结盟的二十八岁楚暮乐——真是好奇,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本以为他们会打起来,但因为叶朝欢,两人竟然心平气和的谈了起来。
楚暮乐说,这十年来,曙光科技已经将那边的世界整合成了一个联邦,只要这边的世界答应合作,便大规模的开启空间通道,共同发展科技,共同繁荣文明。
因为没有原剧情上发生的那些事,这两个同样背负了罪孽的年轻人,产生了惺惺相惜的感情,也决定一起踏上劝说这个世界上的各方势力加入盟约的旅途。
从宿敌变成了同伴,从幻言变成了公路文。
我本以为和陶乐思定下了约定,楚暮乐能看到我,却没想到过去了好几个月,他却根本看不见我。
我很惊讶,难道读档不算重生?
而且,我都把古猫宁送到了楚暮乐身边,【塔】却没有提示我任务完成。
就在我打算跟着古猫宁随遇而安时,叶朝欢、楚暮乐、以及梵罗出发的日子到了。
薄雾朦胧的清晨,古堡的蔷薇花开的热烈。
梵罗化为黄金龙,载着他们途径了已经化为青青草原的小香山。
楚暮乐看着海岸边绚丽的日出,忽然就落了泪。
但海风很大,掩饰了他的狼狈。
而就在这时,【塔】提示我任务之一完成了。
我看到小香山的那棵参天大树下,站着古风花店的老板娘——那是二十四岁的陶乐思。
我从黄金龙身上跳下去前,摸了摸被楚暮乐抱在怀里的古猫宁,轻声说了一句“再见”。
夕阳西下时,我倒挂在树上,看着躺在草地上的陶乐思,问她,“陶乐思,你还有什么遗憾吗?”
“能再见到他,我就没有遗憾了。”
我忍不住问,“就只是这样?你不打算跟他说说话?”
“说什么?”陶乐思自嘲道,“说我等待了一千年,重来了四十二次?”
我说,“你不告诉他,他永远都不知道。”
“这样最好。”陶乐思笑了一下,看着楚暮乐一行人远去的方向,笑意逐渐消失,忧伤晕染在她的眉目。
“我有想过,若是能陪在他的身边,看着他变成白发苍苍的老头就好了。哪怕做不成恋人,也好过生死相隔。”
“可是我已经死了。”
“这个样子的我出现在他面前,只会让他不知所措,而我消失之后,他又该怎么接受这个事实?”
“我能再见到他,能一起看日出,就已经很幸运了,不能奢求太多。”
说这话时,陶乐思的脸上露出了恬淡的笑容,令我不由得眼眶微红。
“不过,还是谢谢你的好意,南衣。”
“请你不要为我哭。”
【如果我幸运的经过了你
你一定看见了我
我的青春
当春风吹过时光
吹过记忆
有一朵平凡的花
只为你开】
13.
陶乐思化为坐标后,我开始寻找利利亚特的位置。
利利亚特是故乡都想要的特异点。
特异点是不会受到故乡观测——也就是没有剧情线的存在。
因为他们的存在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塔】的判断。
但如果利用的好,也能成为【塔】的战力。
因此,可控的特异点会在任务结束后,被【塔】邀请加入故乡;而不可控的特异点,自然就会被【塔】清除。
利利亚特是不可控的特异点。
从他袭击了我,却没被我察觉,就可以知晓一二。
要知道,我有【塔】作为运算系统,都未察觉到他的出现。
若是他加入了故乡的敌对世界,会成为一个棘手的敌人。
本来,【塔】是要派传令官来清理掉他的。
但因为他的父亲是故乡的执行者,在任务开启的不久前,为故乡牺牲在异乡战场上。
所以,【塔】特地为利利亚特开启了这个世界的任务,让我邀请他加入故乡。
但在我找到他的位置时,却发现他就在古堡附近。
作为梵罗的同胞兄弟,利利亚特跟他长的很像,同样身着白金色的骑装,同样的银发蓝眸。
但不同的是,利利亚特的脸上有黑色符文,那是龙族为压制他的魔力所设下的封印。
从他出生的那一刻起,朝他汹涌而去的魔力,每分每秒都在增长。
因此在我看来,比起被称作灾厄之子的梵罗,他更像是会毁灭这个世界的定时炸弹。
而且令我惊讶的是,他看得到我。
“——我记得你的气息。”
说着,眉眼精致的少年张开隔绝空间的护盾,一副强忍着反胃的表情,“你和父亲一样,都有那种令人反胃的气息!”
“既然你出现了,就说明他已经死了。”
“但我不想知道他的消息,滚!”
“否则——杀了你!”
汹涌的魔力朝我扑来,明知不会对我造成伤害,我也忍不住面色发白。
此刻,我庆幸自己戴着兜帽,遮住了脸上的表情,才没在他面前失态。
不过,既然他不想知道他父亲的消息,又怎么会在我的气息消失这么久后,仍然坚持寻找呢?
真是不坦率的孩子啊!
我这么想着,便按照【塔】的指示将他父亲的遗物留下,然后溜之大吉了。
在向【塔】上传了记忆之后,我忽然想着去看一眼古猫宁后面经历的故事。
或许是有陶乐思的影响,它这一生都跟在楚暮乐的身边。
这三人一猫的组合,在长达五十年的旅途之中,既没让两个世界达成盟约,也没打倒新生的大boss,就这样作为挚友走遍了两个世界,打打闹闹的度过了平淡却不凡的一生。
而古猫宁在送别楚暮乐和叶朝欢后,便随着梵罗回到了古堡,开启了更加漫长的休眠。
我本以为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谁知【塔】的资料又显示在另一条世界线上,二十八岁的楚暮乐知道陶乐思等待了他千年之后,便将读档这个能力交给了【塔】,换来了避开茧的检测,进入陶乐思梦境的方法。
也就是说,他是带着记忆进入的第四十二次梦境。
从【42-66%】开始,梦境之中的楚暮乐就是真正的楚暮乐了!
所以他才会在我打破梦境时,对陶乐思说出“小陶子不要忘了我”这样的话。
看到这里时,我忍不住叹息了一声,“这是爱吗?”
【塔】只有资料,没有答案。
然后我又看到,利利亚特在亚迦古都的废墟上,建造了一座代表加入千年远征的天之碑。
恰巧,天之碑就是他父亲的遗物。
当初他的父亲加入天都,就是为了不让这个世界加入千年远征。
而他得到了他父亲的遗物之后,却开启了千年远征。
我不用多想,便知道这也是在【塔】的算计之中。
既然不可控也不能清理的特异点不想加入故乡,那就让他所在的世界成为千年远征的副本!
我指尖轻点在他的数据面板上,心想或许还会再见面。
14.
【塔】
——向导登入
新公告:千年远征——
——【世界编号525706306】将于一个塔世纪后开放——
【月是故乡明-祈愿师-陶乐思篇,END!】
——此篇为祈愿师1.0系列第三篇,上一篇是结霜篇-点这里~,下一篇是陈盈篇-点这里~,主线剧情序章-点这里~挖坑中,欢迎入坑~
——祈愿师1.0系列一共十二个故事【配图及更新顺序-点这里~】,咸鱼为了锻炼对故事的构思能力,与此后的传令官等系列一样,永久免费,请放心追更~
——配图:废墟里的花与猫~


——谢谢你能看到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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瞬伊 | 来自福建
《我与师尊共卿卿》
这是一篇类似的小说,觉得放在这里也合适。
一朝身死竟穿成了前男友笔下的炮灰女配!还是十分恶毒令人发指的那种!对男主死乞白赖最后舔到一无所有……
云清:呸!想得美,姐要痛打渣男!
想写一个正统修仙文的,想想要好几万字,肝不动肝不动。还是写个降智小甜饼吧
1.
所有人在穿越的那一瞬间都是懵逼的。
这天,风和日丽,万里无云。
云清上了一辆非常平常的3路公交车,其实坐12路车更方便,但是眼前正好有辆3路车,也就下了车多走几十米路而已。
她打开了前两天追更的知乎回答,满满当当近200个回答,没一个完结的。
问题:如果成为爽文女配该怎么办?
云清想,这些作者挖坑贼溜,填坑贼慢。
突然,车里的人齐齐尖叫起来,云清抬头,发现公交车已经冲出了护栏,直接朝着桥下的城中河而去。
一时间,尖叫声,求救声,哭喊声,叫骂声,齐齐炸起,简直要冲破车顶。
“嘭”整辆公交车摔进了水里,那个抢夺方向盘的大妈正瑟瑟发抖地抱着扶手。
当水漫过云清鼻子的时候,那种窒息感让人瞬间绝望。她伸手想要抓住什么东西,可是除了水,还是水……
她想,她就不该犯懒上了这辆公交车,再等十几分钟后的12路它不香吗?
随后她失去了意识。
“哗啦”一声,一黑发白衣女子直接从水底冒了出来,止不住的咳嗽。
她环顾四周,发现这里云烟缥缈,处处涤荡着一股通灵之气,远处的山峰若隐若现,头顶的大树直通天际。
云清想,自己大概来到了天堂,如果被救下来,醒来也该在医院。
只是,天堂的接引之地怎么是一汤温泉,不该是又美又飒的天使吗?
一阵山风吹来,浑身湿透的云清冻的瑟瑟发抖,她低头一看。
emmmm……自己为啥只穿了一层薄纱,这被水一打湿,等于没穿,还朦朦胧胧的更具诱惑,瞧得她自己都想上手摸两把了。
她这厢还在思考天堂是不是还给人整容,以提高平均颜值水平。
那边一股犀利的视线直接让她浑身一激灵,她不由得转头看去。
一白衣美男正坐在池边,一脸禁欲,他双眼淡漠,仿佛世间万物在其眼中皆为云烟。额间一缕红色印记使他多了几分妖娆之气,可此人浑身高冷,硬生生将这妖娆之气压了下去。
男子刚刚应该是在打坐,此时已经调息完毕,淡色的眸子正平静地看着云清。
虽然此人眼神平静,但被他这样没有感情的看着,云清有些害怕。
她想,反正大家都是来上天堂的,何必闹得不愉快呢。不过天堂把这人整的也太好看了吧,整个一古风绝色男子。
她七手八脚地爬出池子,打算去找天堂入口。
男子平静的视线一直跟着她。
她转了一圈,发现这里除了山,就是大树和小草,没一点建筑的影子。
她不由得又退回来了,打算问问温泉里的美男。
“你好,请问你知道天堂的入口在哪里吗?”
男子古怪的看了她一眼,这美男总算有点表情了,但是没说话。
云清只好尴尬地笑了笑,“不好意思,打扰了。”
她想自己要不要再走远一点看看,身后传来一如泉水敲击冰涧的声音,透着一股清冷意味。
“清儿。”
云清不认为这是在叫她,因为此人看起来与她并不相识。
等她再迈出一步,已经被一股大力掀起,直接砸到了水池里。
她手脚并用地从水里钻了出来,止不住地咳嗽,睁开眼,对上的就是男子绝色的容颜。
他轻启薄唇,无甚感情地问道,“你,到底是谁?”
什么和什么啊?莫名其妙被砸进水里,莫名其妙被一个男人揪着问是谁,这天堂的安保做的也太差了。
但此人气息过于强大,自己又穿的如此清凉,为了不发生桃色事件,她决定还是老老实实回答问题,顺便找一下逃跑路线。
“我叫云清,今天是第一次来天堂。我刚刚在人间不小心出车祸掉水里淹死了,所以对天堂不太熟悉。先生您也是第一次来吗?”
她小心翼翼地后退,与男子拉开距离。
男子不仅更古怪地打量起了她,甚至皱起了好看的眉头。
“云清死了?”
听见这话,她不禁想,难道这人是天堂的工作人员?
“额?对,我死了。”她快速答到,以求给面试官留个好印象。
“原来如此。”男子突然一展眉头,似乎已经想明白了前因后果。
“那先生,您能带我去天堂的入口了吗?”
男子又恢复了他高岭之花,生人勿近的姿态,平静地看着云清。
“本尊名为顾云卿,乃凌剑宗逍遥峰的峰主,云清是本尊唯一的徒弟,随本尊出来历练。”
???她很迷惑,自己什么时候多了个师父?
但顾云卿一脸淡然,仿佛在说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
突然,她灵光一闪,脑中飞速划过几十本百万字小说,她好像有点明白怎么一回事了。
她犹不死心,继续不确定地问道,“那云清是怎么死的?”
“被本尊不小心一掌劈死的。”
这下,她算是明白了,合着她压根没上天堂,而是穿越了。
她还没能从穿越的事实中缓过神来,顾云卿和云清这两个名字又让她浑身一激灵。
这两个名字让她莫名有一种熟悉感。
哦!我的九尾狐lailai~啊!
这不是她前男友写的小说人物吗?当年朋友圈里都传阅过,连云清自己都看过。说实话,除了文笔幼稚,前男友写的不错。
当然,如果恶毒女配不是她的名字就更好了。
云清接受现实的能力很强,她知道自己已经在现实世界中死了,与其揪着过去不放,倒不如看好眼下。
2.
当年云清和前男友在大学毕业后分了手,当时和平分手,好聚好散。
没想到前男友想吃回头草,云清不同意,她正看上了研院里新来的小狼狗。
前男友一直抱着写网文一夜暴富的梦想,他开了一本小白男主升级流。大概是怀恨在心,他把书中两个反派角色都用上云清的名字。
一个就是书上的中期boss,顾云卿。
一个就是对男主痴恋不已,寻死觅活地对男主跪舔的恶毒女配。勾引男主,替男主干坏事,最终惨死在官配女主手中的云清。
云清读到这里,只想来句:mmp。
因为是自己的名字,云清看的时候格外注意这个恶毒女配。尤其是第一次的勾引戏码,十分香艳,但女配没能勾引成功,被宗门责罚禁地思过十年。
(前男友:老子是你云清得不到的男人!)
男主由于为了摆脱女配,慌不择路掉入到一个神秘遗迹中,在其中捡到了本书最大的金手指,为他后期升级,秒杀一切boss立下汗马功劳。
云清隐隐约约记得,第一次的勾引戏码是在女配和男主随顾云卿历练的过程中,她和男主进入了一处秘境。男主受伤后在灵泉里疗伤,女配趁机给他下了咒术,打算成就好事。
所以,应该就是现在?
那谁能告诉她,为什么池子里的不是男主,变成了女配师父?
前男友那本书写到一半扑街了,云清只知道顾云卿是中期大boss,入魔之后被男主一剑穿心。
顾云卿,在小说前期,是修仙界第一人,修为深不可测,人人尊称一声“云阳剑尊”。而后期的修仙界第一人自然就是男主了。
女配是顾云卿收的唯一徒弟,男主的师父是顾云卿师兄,无尘。无尘不幸身死道消后,男主就被顾云卿代为教导,实际上和亲徒弟没两样。
两个人一起修行,历练,女配就喜欢上了男主。
大概是女配勾引错了人,才会被她师父不小心一掌拍死吧,云清想。
理清了自己的处境之后,云清虽然不知道剧情出现了什么偏差,但这并不妨碍她以一个新身份继续活下去。
于是她朝顾云卿礼貌地说道,“先……大师的徒弟是被您自个儿不小心拍死的,跟我可没关系,我只是一个借尸还魂的孤魂野鬼而已。”
“再说,冤有头债有主,我跟您也没啥仇怨。所以……如果您没什么事的话,那我就先走了……”
云清想,女配又不是她杀得,自己跟顾云卿也没什么仇,他应该会放自己离开吧?毕竟自己也不是他真正的徒弟。
顾云卿依旧沉默,云清只好默默地等大佬思考。
顾云卿淡淡看了一眼云清,这个占了他徒弟身体的异界人。他能看出,此人目光清明,绝非大奸大恶之人。他不会滥杀无辜,那么云清也就不必死。
他还记得上一辈子走火入魔之前,徒弟云清亲手捧来那碗灵茶。他欣慰地接过,一饮而尽,而后修炼就出了岔子。
那碗茶里被下了魔种,修仙之人一旦服用此物,必会入魔,除非爆体而亡。一些邪修为了入魔,更是不择手段得到魔种。
他还没想明白,自己唯一的徒弟为何要陷害自己。而接下来的事更让他心寒,自己悉心教导的师侄(男主)不仅宣布与自己划清界限,更是带领修仙者对自己围追堵截,喊打喊杀,最终一剑杀了自己。
两个徒弟,拳拳爱护,诲之不倦,结果换来这么一个下场,他不甘心。
当他醒来时,发现自己竟然重回到三百年前。那时师兄刚死,李逸凡(男主)刚被自己接到门下,云清也是认真修炼的好苗子。
他冷眼看着云清一点点喜欢上李逸凡,原来事情早有迹象。
他记得就是在第一次历练中,云清勾引李逸凡未遂,宗门看在自己面上,并未对云清严加惩戒。而李逸凡更是因祸得福,得到了修仙路上的最大倚仗,从此扶摇直上,成为修仙界新一代的领头人。
于是,他按照前一世的轨迹,继续带他们出来历练。跟在他们后面进入秘境,在李逸凡受伤之后,快要被云清下咒之前,自己亲自出来将李逸凡传送走。
迎着李逸凡感激的眼神,自己硬生生受了咒术。而后借故将云清一掌拍死。
自己是云清师父,回去之后怎么说都不会有人怀疑,更是有李逸凡作证,云清心怀不轨。
他记得神秘遗迹就在这灵泉下方,打算解了咒术之后,亲自下去查看一番。
没想到,醒来的第一眼看见的就是活蹦乱跳的云清。看着她陌生的眼神,他大概猜到,这壳子里已经换了人。
接下来云清的一系列骚操作,更是验证了他的想法。
现在,眼前的云清问他,可不可以放她离去。
他本来是想答应的,仇人已杀,此人跟自己无仇无怨,按说应该放她离开。可他想到,此人顶着云清的脸,招摇过市恐怕会引来猜测和祸患,倒不如留在身边好好看着。
等自己大仇得报,再放她离去。
“不行,云清是本尊唯一徒儿,你既已占了她的身子,合该替她完成这师徒缘分。本尊会视你和云清一样,悉心教导于你,也全了我和云清师徒一场。”
听了此话,云清默默吐槽:what? 我看你分明是怕杀了徒弟之事说出去难堪,才会想把我留下来。
你真相了!JPG.
不得不说,云清猜中了一部分。即使以逐出师门的理由放她离开,令她保守秘密,顾云卿依然不放心。
云清还想再抗争一下,大佬一个淡淡的眼神就让她闭了嘴。
行吧,您厉害您说啥都是对的!
云清默默安慰自己:自己在这人生地不熟的,有个大佬带你装b不好吗?只要自己避开傻缺男主,躲过作死点不就OK了吗!
说不定,自己还能修仙有道,成就无上大道,长生不老,最后再找一群小狼狗和自己一起嘿嘿嘿。
鸵鸟心态百试百灵,云清一下子就想通了。
又一阵山风吹来,云清更冷了,她想起自己跟没穿衣服一样的身体,一脸黑线。
合着自己不仅裸奔了一圈,还裸/聊了半天。
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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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uzxb | 来自上海
我穿越了,到了一本《霸道总裁爱上我之校花》里,成为了男主角的亲妹子,女主角的亲闺蜜,大反派的白月光!
原本我该过上幸福的人生,可是奈何我是个炮灰。
什么?你问我这样的出身怎么可能是炮灰?哈,愚蠢的人类。
在书里,我!杨浓浓!第一次出场就死于一次车祸,然而这场车祸是因为我替女主顶了包。


看看这漫不经心的名字,第一次看小说自己一直以为她叫汤浓浓,不错,这很炮灰。
女主叫李云香,是军政大家庭李家的唯一一个女儿,是真的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这场车祸原本是政敌买通了司机针对李家的报复。
可这个政敌粗心,只告诉司机女主穿什么衣服,而我作为女主角的闺蜜穿了一模一样的衣服一起逛街。
女主角肚子不舒服去卫生间,我在街角等她,没想到司机认为要害的人是我,一场杯具就诞生了。


就不能去商场上厕所嘛?!
就不能不穿一样的衣服嘛?!
男主角也就是我的哥哥调查发现真相自此和女主纠缠不清,大反派调查真相坚定的认为是女主角的错从此花样作死。
而我,作为男女主相识的桥梁,作为男女主感情升温的烟花炮弹,作为整个故事推进的纽带,一个炮灰,等故事正式开始就会GG。


好在我穿来的时间不算太晚,是刚要与女主结识的大学开学。
我所在的这所大学是世界一流的国际大学,面向世界招生,就造成分数高学费贵的特点,于是这所学校也渐渐成为贵族学校。
我的亲哥哥也就是男主角程潇然是学校的赞助,说好听是赞助说不好听就是学校的财神,学校哪里想用钱都得找他。
你说我和我哥不一样姓?那是因为我爹妈离异了,我被判给了我妈于是改了姓。
在说我的婶娘,我舅舅的老婆马女士是学校的副校长,虽然是挂名的,但她也是响当当的国际知名科研人员。
而我自己以差30分满分的高考成绩考到了这所坐落于首都的明城国际大学,在这个学校里这个成绩不算很高但也不错了。
再加上家庭原因,一家子天天上报纸上热搜知名度很高的缘故,作为新生的杨浓浓不能说在校园横着走,起码是所有人给面子的。


反观女主因为家庭原因,为人十分低调,由于高考失利只考了690分擦边进了明大,身上的衣服也不显(人家穿的高定当然不显)又因为颜值爆表,被人偷拍发到变白墙上一夜爆红,成为校花,被宿舍的小人嫉妒,联合孤立欺负。
一次女主下楼取快递就被宿舍的人关在门外,被路见不平的自己拔刀相助,之后发现女主的种种优点,从此和女主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也从此开启了炮灰之路。
现在是开学的第二天,昨天刚报完名收拾好宿舍,今天就被自己穿来了。
宿舍有四人间和双人间,自己原本应该和同班同学住四人间的,但是来送自己的老妈和老哥都不同意。
作为学校财神的老哥大手一挥给自己安排了一个空着的双人间,并且和上面打了招呼不要再安排人进来。
而且房间是小套间,有厨房阳台卫生间书房客厅,这个宿舍由于条件太好学校害怕引起学生争议一直没有对外开放。
现在待在这间屋子里不经感叹一句,万恶的资本主义。
想自己没穿以前,普通的学校,普通的六人间,每天因为些鸡毛蒜皮就要呛几句…
既然穿来了当然不能直接去当炮灰啊,想改变就要从头开始!直接切断和女主相识的事情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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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吵醒的,看看时间已经7点钟?!!!
以前的自己每天6点就醒了,果然有钱人的床不好睡啊。
来敲门的女生是代理班长,开学为了班级同学互相熟悉要先展开团体活动,不同于其他大学大一军训的传统,明城大学是在大二军训的。
由于同学之间相互不熟悉,为了更好的管理学生,导员在男生和女生中各选一人担任代理班长,不出意外的话班长也在俩个人中选择。
一开始导员是非常强烈暗示杨浓浓竞选代理班长的,但原主拒绝了,这一点深得我心。我才不想美好的大学当大家的管事婆。
来的这位叫做西韵文,她也算是老朋友了,这位西韵文是小说里的女反派了。
她家庭条件不好考上大学以后也希望在这所贵族学校里找个靠山,首先找上的就是原主。
但后来原主有了女主这个好朋友以后就把她忘的一干二净,因此恨上俩个人。
原主死后大哥程潇然找她了解情况,她爱上了男主,于是开启花样作死的反派道路。
这个西韵文长相标志、五官大气是个难得的大美人形象,在看看这腰这pp,你不做反派谁做反派。


本来打算远离她的,但是现在!!姐姐我来拯救你的反派之路啊!
被美貌迷惑了双眼的我决定和她做朋友。
“杨同学,你好,咱们今天下午要去野营,你知道这件事么?”
和我想的巴结不一样,西韵文并没有流露出对我土豪身份的垂涎之情,反而有些距离感。
“没有啊?昨天没有通知吧?”现在的剧情我没看过,原主的记忆也没有这段,我只能装傻充愣。


“嗯,昨天晚上系主任在管理群通知的,我在给其他宿舍通知时才发现你和大家不住一起。当时没有你的微信,也不知道你住哪,问导员她也没回,早上刚给我回了消息,我怕你不及收拾就赶快来通知你了。”
大美人就是大美人,这么长的话说的这么流畅,真好。
“我先给你说说注意事项,本来这次野营是给大四快毕业的学长学姐们准备的活动,但是那个翟哥的事情,咱们学院论文也要大规模检查。大四没时间去才安排给了咱们,这次走的时间比较长…”
大美人西韵文非常耐心的讲解了这次的野营首先,得走10天之久,其次,这次规模庞大所有大一新生都要走,最后这次要去的是真的深山老林需要和家长报备。
和大美人交换了微信,送走大美人。
想想还是给男主打电话吧,记忆当中我的母亲大人杨女士打死也不会让自己参加这种野外活动,说不定还得闹到校长那里,后背一凉赶快给男主角程潇然拨了视频电话。
卧槽!男主角这么帅的么?这本书的大背景亲兄妹可以相爱么?


按耐住自己躁动的内心,吸气呼气~吸气呼气~
这是亲哥,乱伦违法乱伦违法…
“?”
“上了个大学你精神出问题了?”
md吃我一拳,这刻薄的语气,好的,亲哥无疑了,性趣也打消了。
“学校临时通知要野营,我不知道野营要带什么东西,你给我准备。”
“劳资堂堂总裁就是用来干这个的?”
“不然?”
好的,成功把亲哥气吐血。
男猪脚还是疼爱妹妹的,没一会就派了人送来一大堆东西,可是…
户外刀?绳索?钢丝?我是去野营不是去攀岩吧?
无奈,自己整理整理,带了些吃的换洗衣服必须的护肤品防晒,收拾了一个皮箱。
帐篷什么的大美人也交代过学校会发,自己带太累赘了。
收拾了半天吃点东西也该冲冲澡去去汗。
进了浴室看到镜子里的人,惊呆了!
小说可没说过这杨浓浓是个大美人啊?!我算捡了个便宜?
也难怪大反派念念不忘了,虽然没有西大美人的身材那么火爆,但杨浓浓到底也是凹凸有致,加上这么一张清纯不失美艳的脸…


勉强控制住自己不要爱上自己的同时觉得这个镜子或许可以换个小一点的。
我可不想每次洗澡对着自己流鼻血…
一切准备完毕看了看表已经11点30了,正要看看有些什么外卖的时候,电话响了。
!!!大魔王???大反派???
这个大反派是原主的未婚夫,不过文中介绍原主对这个未婚夫并不感冒,俩人订婚也是祖父那一辈定的娃娃亲,反而这位未婚夫苏渐澈对原主真心不移。
“…”
“下楼,吃饭。”
这就挂了?
这就挂了?
这就挂了?
总觉得这文不太对的样子。
文中的男主角是彬彬有礼的霸总人设,和妹妹相处有些出入也不算太违背人设。
文中西韵文心思歹毒言语刻薄,虽然自己没体会出来,但也可能是因为现在隐藏的深。
可是这个苏渐澈!
作者为了激发个别读者对反派的爱惜,大量描写了反派和原主的回忆,甚至在反派死亡以后特意加了五章番外。


这个反派的人设是彻底崩了啊?!文中反派在原主面前每天撒娇卖萌,待在一起时候也总是反派话多一些。
想来想去自己还是得下去一趟,只是心里莫名有些忐忑。
换了衣服怀着忐忑心情的我磨磨蹭蹭下课楼,一眼就见到了在楼下等着的,不耐烦的,未婚夫。
剑眉星目棱角分明,不同于亲哥的成熟男性气质,苏渐澈身上有淡淡的冷。
这种冷不会让人望而生畏,反而给他笼罩上了一种神秘感。
他抬眸,见我下来也没说别的,转身上了车。
这是让我上车的意思叭???
我更加忐忑了,他可是这本书里最了解原主的人了,我虽然拥有原主的记忆,但各个方面都与原主不同。
家人面对不一样的孩子总会归根于长大了,可如果面对爱人不同…
哎    ,,Ծ^Ծ,,   现在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苏渐澈和自己同龄只专业不同,原主修的是金融管理,他修的是——考古。
你没有看错,确实是考古。原主修金融为的是毕业以后进自家公司,苏渐澈上头有俩个哥哥,苏家对他就不要求一定进公司了。
报志愿也让他自由选择,他想都没想就报了考古。
问他原因,他也一直不说。
车里没开冷气也冷的一批,这反派还是个大冰棍?
一路上反派也不说话,自己只能假装睡觉,拼命翻找原主关于他的记忆。
可是越翻越不对,原主关于苏渐澈的记忆只停留在高一,高二高三的记忆一片空白。
可其他人的记忆一个都不少,穿越后遗症?
没一会就到了吃饭的地方,到了离学校不远的一家私房菜馆。
迎宾小姐姐微笑:“欢迎光临,您有预约么?”
“苏渐云。”
小姐姐微笑更深了些:“三楼6号。”
苏渐云是苏家老大,这家私房菜应该是苏家的产业,就是不知道今天是不是苏渐云来,或者这只是给苏渐澈特意留的包厢了。
进了包厢大概明白苏家老大是不回来了,这是一个二人包厢,地方虽然小但也处处透露出雅致精细。
普通包厢可没有这里装潢好,且这个包厢隐蔽隔音也非常好,看来是苏家给自家人留下的一个包厢了。
看着对面的少年,自己莫名有些不安和紧张。怕被发现自己不是原主是一回事,另外这个少年的气压实在压抑。
自己面对他需要打起精神,小心应对。
—————
我是不是该说些什么缓解缓解气氛?现在这个气氛太诡异太尴尬了吧!!
好在没尴尬太久,服务员及时带着菜单出现了。
只是这个价格?!一盘鱼香肉丝188???怎么不去抢劫?!
“一品锅,在上俩个招牌凉菜,一荤一素。”
骚年你可以啊,等等容我看看,这一品锅…好的我闭嘴。
服务生走了以后,又陷入尴尬的氛围。
“下午的野营…你们专业通知了么。”
他微微抬眸撇了我一眼:“嗯。”
“……”
太尴尬了,尴尬症要犯了。
“到时候我会去你们班找你。”
“嗯?找我干嘛?”
这句话说完我就后悔了,大反派这个眼神瞬间阴沉下来,周围温度又下降了。
“你要闹多久?嗯?苏星辰只是一个私生子,就算咱俩退婚,你家也不可能让你和他在一起,更何况……总之你俩不合适,别在妄想其他了,你只能和我在一起。”
啊,记忆啊,记忆里也没有苏星辰这么个人啊,夭寿哦。


苏渐澈的脸快黑成锅底了,介于没有记忆,小说里也没提到这些事,又介于面前这个人是残忍的大反派…
“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觉得你不和班里其他人在一起,来找我会不会不太好。”
这下他的脸色总算好看许多,没等说话饭菜已经上来了,真是没有愧对他的价格,上菜速度好评。
吃过饭刚回到宿舍就收到了大美人的微信,俩点到学院门口集合。
在自己解释过以后苏渐澈明显话多了一些,虽然没有小说里那么夸张,总之也不会像之前一样气氛那么紧张。
睡醒午觉准备出门,看看门口堆着的那些钢丝绳索,鬼使神差的从里面挑出户外刀装进了包包里。
下了楼就见到大美人和她们宿舍其他三个人,简单的自我介绍以后,我无语了。
这个宿舍怎么回事?反派窝?
西韵文就不用说了,女主在处理她以后就得到一个去国外交换的名额,交换名额每个专业一个人,金融专业的交换生叫李悦。
文中提到在国外,一次校园聚会上闯进了外国黑帮,混乱中女主差点挨了枪子,但是她身边有男二,男二反应迅速拉了旁边的女生挡枪。
这个女生就是李悦,李悦虽然学金融管理但她一直梦想成为音乐家,一首钢琴弹的出神入化,子弹打到了她的右臂从此不能再弹琴。
于是李悦记恨上了女主,经过几次争斗,李悦被男二送到了外国黑帮势力手中,沦为玩物。
宿舍另外俩个一个叫连云菲,一个叫贺鑫,读书时是没和女主对上,毕业以后一个是女主事业上的挡路石,一个由于垂涎男二对女主出手,被男主处理。
这是捅了反派窝嘛?
另一个宿舍是原主本来被分派去的宿舍,原主没住进去,所以只有三个人。这三个人迟迟不下楼,西韵文打电话也不通。
无奈下只能先去和男生那边集合,在等她们过来。
<hr/>(我学会分割线了)
要去的原始森林在祖国的的西南,经常作为军人野外求生的训练场所,所以这次在路上花费的时间就很多,首先坐大巴到机场,坐飞机到了S省在转大巴去野营的森林,学校为了保证安全特意每个班都有俩位老师及一位军人带领。
带领金融管理的教官姓林,年纪偏大,可浑身的气度摆在那里,叫人不能忽视。
另外俩个老师一男一女,男老师叫秦风女老师叫贺馨柔。
大家都上车准备出发了,另外三个女生依然没到,秦老师的脸色明显的阴沉下啦,贺老师虽然没有明显的不悦,但眼神里的不喜也表露无疑。
贺老师叫了西韵文出来:“你在给她们打电话催催,全班这样等着也不是办法。”
话音还没落,就见三个女生拎着大包小包涂着厚厚的妆气喘吁吁上了车。
其实这届的金融管理班级真正出身大家的没几个,除了原主杨浓浓也就是西韵文宿舍的李悦和男生那边的出身南方刘家的刘光寒了。
其他同学要么是出身于二三流家族,要么就都是像西韵文一样的普通家庭。
这三个迟到的女生只有一个是原主记忆里出现过的,叫做窦婷。
她父亲窦勇华做煤炭生意白手起家,虽然不能和有底蕴的刘家李家和原主的程家相比,但在这个班级里也称的上新贵。
看得出另外俩个女生也是以窦婷为中心的。
原文中李悦被男二算计以后为了阻止李家捞人下了大功夫对付李家,李家落败以后男二的家族和这窦家快速划分李家,那时候就是原主的哥哥程潇然面对窦勇华也得给几分面子。
“对不起秦老师、贺老师,我们几个收拾的慢了,西韵文说这次野营地方远时间长,我们怕不方便,希望准备的周全一些,届时还能帮助下同学什么的。还好西韵文她们没等我们,不然也得被我们拖累的迟到了。”
开口的是窦婷,这话听着是道歉解释。
实际上却包含很多意思,翻译过来就是:1.我们来的晚是为了大家着想,不是故意要晚。2.是因为西韵文说了我们才想多做准备,责任不能都算在我们头上。3.西韵文说好等我们一起的,可她先来了,暗指西韵文没有认真负责的催促她们是西韵文的失职。


相比较另外俩个女生的浓妆艳抹,窦婷没化妆显得更加清爽俏丽,再加上她神色的焦急,秦老师明显对她们缓和不少,贺老师更是如此,还不悦的撇了西韵文一眼。
这妹子是个高端玩家啊,一句话就让老师不止她印象改观,还顺便把西韵文往下拉了一把。
“各位同学对不起,我是女生宿舍C608的宿舍长,这次迟到实在是我们的错,耽误大家这么长时间我很抱歉。这次野营中大家如果需要我们帮忙,我们一定随叫随到,希望大家可以原谅我们。”
一边说眼里一边闪着泪光,加上楚楚可怜的表情,真诚的语气,说完还像大家深深的鞠了一躬。
得,同学的不满也都消散一空。
由于三人来的晚,前面的座位都满了,但她们明显对坐后面不太满意,另俩个女生求救一样的看着窦婷。
“浓浓!”这饱含惊喜的一声背后总感觉有些阴谋。


“浓浓,能碰到你真是太好了,一开始我以为你不愿意和我住才搬出去一个人住呢。浓浓你知道的,我晕车很厉害,你可以和我换下座位么?”


卧槽,我就知道没这么简单。
一来表明她和自己认识,二来说自己搬出去一个人住,暗示自己对她的不喜,最后提出换座位,如果自己不换就会被当做脾气大架子大。真是高招。



<hr/>这个时候不能怂,这种高段位的绿茶婊一旦发现你的弱点就会不断针对,这第一次交锋十分重要。
起身,微笑。
“这位同学你好,我如果没记错的话我们这是第一次见面,其次关于你说的宿舍问题…”
这时在深深的看她一眼,暗暗掐自己一把,眼泪出来了,很好。
“我也很想和大家住在一起,可一开始分配宿舍我就被单分出去,我哥哥说是之前分配宿舍时…有宿舍的人说和出名的人在一起压力大,投诉到了学校,学校才把我另外分出去的。”
说瞎话我也会!!
“没有,绝对没有,浓浓你误会我了。而且我们当然认识啊,之前T家的新品发布会,当天的晚宴上你还和我说话的。”
“噗。”
没想到旁边的人忍不住了,话说坐自己旁边的人就是刘光寒,原主与他也算从小认识,上车就看到他冲自己招手,能坐舒服的位置自己当然也不想去后面,谁也不是圣母玛利亚。
被嘲笑以后的窦婷黑下脸来,也意识到自己掉进了坑,只能讪讪离去,也不好意思和其他人提换座位的事情乖乖坐到了后面。
路上和刘光寒东扯一句西扯一句很快到了机场,也难怪学校不愿意取消这次活动了,花了大价钱包了三架飞机这钱就不能打水漂啊!
候机室大家基本以班里为单位聚集…除了…外人眼里的这群富家子弟。
自己和刘光寒居然也算亲民了,那个身穿专业户外作战服正朝自己昂首走来,身后还跟了一个迷彩服女兵…
“杨浓浓!你可算来了!快过来试试我给你准备的作战服!贼拉风!”
这女孩叫邬菲,是原主的闺密,原主死后把对原主的感情转移到了女主身上,她家是军事之家,但她从小喜爱美术,大学也是选择了服装设计专业。
女主后来的各种礼服都是出自她手,女主的风光无限也与她有密切的关系。
虽然自己和不熟悉的班里同学待在一起更舒畅,但为了避免与原主的不同还在留在这边有个叽叽喳喳的邬菲更能避人耳目。
值得一提的是窦婷,她自己跑来和曲子齐搭讪反而被人家的正牌女友奚落走了。
但是最奇怪的是苏渐澈,直到自己上了飞机都没有见到他。
学校虽然本着一视同仁的心,可这次活动明显是有赞助的,就比如飞机和野营用的帐篷,教官老师的费用都是像男主那样的商家支持的;训练场所教官配备是军政家庭牵头的。
三架飞机其中一架是最新款的飞机,也是安全性能最高的,能分在这架飞机的都是有些背景的。
一上飞机看着这一个个眼熟的面孔,还有什么不知道的。
可最奇怪的是这架飞机上也没看到苏渐澈的踪影。
邬菲:“浓浓你快坐下吧,这飞机马上起飞了,你找什么呢?”
“你见到苏渐澈没?”
“听说他家有事,这次活动不参加了,他没告诉你么?”
……
渣男!
<hr/>下了飞机坐上了来往大山的大巴,我一上车,依然看到刘光寒对我招手。
“你知道苏渐澈为什么没来么?”
大反派毕竟是名义上的未婚夫,而且中午说过来俩个小时就变卦,可能是出了大事情,从小学开始刘光寒、曲子齐就和苏渐澈形成了铁三角,问他应该没错。
“哦,他晚几天过来,苏家出了点事,事儿不大,你别多想,他那边忙晚了就过来。”
看他表情,应该话没说完,但自己不是强求的人,也不用挖根揪底。
大巴走了6个小时才到了山脚,天已经彻底黑下来,山下已经搭好了帐篷,听说是山上的部队下来帮忙搭的。是集体的大帐篷以班级为单位男女分开左右相邻。
金融管理专业一共25人,但女生只有八个,每个帐篷能住12人,这种特殊时期多出来的位置是不可能空着的,所以分配过来别的专业的3个女生,再加上老师贺馨柔这个帐篷算是住满了。
分过来的也不是外人,邬菲和她的女保安另一个女孩叫车怡然,车家是书香门第世世代代出的都是教授科学家,一家子都特别…嗯…板正,独独这个车怡然性格跳脱,学习成绩也不好,如果邬菲是由于爱好才走艺术道路,那她只是为了混个大学毕业证。
(这次只能更一点,我的姨妈怕是要折磨死我)
<hr/>邬菲首当其冲的霸占了自己旁边的位置,那个军人打扮的女保安睡邬菲另一边,女保安姓赵,一副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样子就知道来头不小。
等收拾好了时间已经接近凌晨三点,为了更好的休息老师教官决定下午野营正式开始,上午让大家好好休息调整。
刚躺好要睡,旁边就伸出一只手轻轻的拽自己的被子,是邬菲。
“浓浓啊,你猜我来的时候看见了谁?”
虽然自己很想睡觉,可看她一脸激动,实在不忍心泼她凉水:“谁啊,看把你激动的。”
她撇了我一眼,没好气到:“没良心的,我看见苏星辰了,要不是你喜欢他,他一个私生子我在意他干嘛。”
她说完突然像想起了什么:“哎呀,浓浓,我不是这个意思,毕竟是苏家的种,我没别的意思的…”
“没事啦,你不用这样,他本身就是私生子,没什么的。”
邬菲松了一口气才继续到:“其实抛开他私生子的身份他也不错啦,虽然他不能继承苏家,可他自己能力不错,高中自己开的咖啡馆现在全国连锁,营业额也不错。以后有你帮他总会越来越好,我相信你哥和杨阿姨都可以理解你的,你也不要太担心。”
“不过他没有在自己的班级,似乎是在别的专业,明天我在帮你打听…”
说着就没了声音,接着就传来微微的呼噜声,像自己没穿之前养的一只小猫。
<hr/>第二天大家都起的晚,错过了早餐时间,自己带的小零食就起了用场,睡在自己另一边的就是西韵文,分给了邬菲和她的兵姐姐一些,又看在和西韵文她们宿舍同是天涯炮灰人的份上也分给她们一些。
洗漱回来的窦婷看到大家有东西吃,不知出于什么心里明戳戳的上眼药:“哎呀,杨同学你们哪来的吃的丫,大家起的晚,现在连贺老师都饿着肚子呢,你在哪领的,我顺便帮老师和大家领点。”
悄悄人家这话说的多好听,一副关心老师关心同学的样子,却是暗自指责这些人吃独食。
而自己最讨厌的就是窦婷这种人,损人利己,整天只知道勾心斗角,她老子窦勇华算不上英雄却是个不折不扣的正牌人,也不知道怎么教养的闺女。
如果这是一个普通大学,那么讨好老师确实会让自己过的如鱼得水,否则学生会就不会那么嚣张了。
可偏偏,这个学校没有家庭背景的老师只有不得罪有后门的学生才能保住工作。
而窦婷却没点脑子,就不说自己,在坐的吃“独食”的,邬菲和李悦背后的家庭就不是现在的窦家能招惹的,李悦会不会告状自己不清楚,可邬菲,这位就是祖宗!
她的出身和女主差不多,可掌握的实权是女主家都招惹不起的,从小那叫一个有仇必报,男主程潇然同志小时候都在她手上喝过一壶。
至于自己嘛,有仇不报非女子,何况这个不长眼的三番俩次主动招惹,嘿嘿。
“贺老师,你回来啦,我走之前我哥给我准备了一些零嘴,大家都没吃东西我就分给大家一些,记得老师最喜欢泡芙了,我给老师留了一盒,是我家厨师做的,口味还不错。”
这个窦婷真是蠢,贺馨柔家的公司的大股东就是原主的舅舅,她能进这个学校当老师也是原主舅妈推荐,原主和她早就认识,就连秦风和林教官也都和程家有不少关系。
昨天在大巴上窦婷对自己发难就把她在贺馨柔眼里的形象败了个一干二净,她今天依旧死性不改。
(๑`н´๑) 活该啊!哈哈哈哈!
给窦婷吃了个闷亏心情一直很不错,出了帐篷就开始溜达,邬菲说是要帮自己打听苏星辰带着兵姐姐走了,西韵文作为代理班长要帮老师处理事情,另外三个忙着谈对象。
自己只好一个人出来,这里的风景说句世外桃源也不为过,云雾缭绕的山脉没有工业污染的空气。
帐篷的背后有一条通向山上的小路,老师也说无聊可以顺这条路走走。不过除了自己,其他人貌似并不感兴趣,一路走来没碰到其他人。
上山没多久,自己就后悔了…因为,内急…
哪个小说里的人会拉 啊?!原主死是因为女主拉 ,现在散个步自己又?
真是辣鸡小说。<(`^´)>
顾不上那么多,钻进了树林,顺利的解决完以后,刚要走就听到一阵阵的婴儿啼哭。
大白天,不会吧???
壮了三遍胆子,才向声音方向走去。
声音是从一堆落叶里穿出来的,要不是现在艳阳高照自己真的难免想到别的什么。
又壮了三遍,才扒拉开树叶。
只是眼前这个…确实是个婴儿…可是是个塑料做的…巴掌大小的婴儿。
“发现可寄宿宿主,寄宿启动…”
“宿主拒绝意识强烈,开始强制寄宿!”
<hr/>
意识恢复了,只是…我身上的树叶是怎么回事?
“宿主你好,我是来自星际联盟的观测系统,代号T702,由于你的反抗意识过于强烈,系统自带的强制寄宿没有激活,导致系统开始了保护模式,现在宿主处于我的身体当中…”
“等等!你的身体?那个塑料婴儿?”
“是的。”
“那你快解除啊,我才不要被奇怪的东西寄宿。”
本来穿越成炮灰就够倒霉够心烦的了,才不需要劳什子系统。
“如果你不愿意被寄宿,那么这样的状态是无法解除的,除非出现另一个符合标准的宿主。”
“你选人的标准是什么?”
“短命。”
……
想爆粗口怎么回事…
“宿主现在的情况在我们星际联盟的档案中曾经出现过类似的情况,你的意识出现在了平行时空星球的你自己身上,只有挽救这个世界的自己,你才能回来原来的地方。”
“平行宇宙?你可拉到吧,作为五星红旗下生长二十多年的我,这种话你骗骗别人可以。”
“每个星球都有自己的平行世界,这俩个世界中的同一个人也许从身世外貌性格方面完全不同,但命运却一直连在一起,一个死了,另一个也会受到影响。你在原来世界应该身体健康,可由于这个世界的你的死亡,那个世界的你身体状况也会越来越差。”
“所以会出现俩个世界的意识互换的情况,宿主你的就属于这样的情况,而我,作为星际联盟最优秀最顶尖的团队研制的观测系统可以帮助现在面临困境的你。”
“你有什么作用?是像小说了的系统一样让我做任务换金手指?而且!我凭什么相信你!最后,我是穿越到了小说里!”
“第一个问题:我作为最新一代观测系统具有报时、预测天气的功能,可谓居家必备良品,最重要的是我具有一个超强功能,完全可以帮你延长寿命度过难关。”
“第二,宿主说的做任务换金手指的系统是联盟严令禁止的行为,这样的系统属于三无产品,会危害宿主安全。而我是全宇宙182个高等文明共同研究,由联盟管理的系统,观测系列系统主要任务是记录个体生存事件,不会危害宿主健康,所以你可以相信我。”
“第三,宿主提到的小说,很有可能是作者通过梦境或者其他思维意识进去过此世界,把这里的所见所闻记录下来成为了你看到的小说,但这里,这个世界绝对是真实存在的。”
听它这一解释,确实很靠谱,可是自己依然不想被寄宿…
“怎么办啊,她失踪了,这样会不会影响到我们的计划啊?”
这个突然闯进来的声音如春雪消融,如夏花纷繁,总之太好听了!如果不是被困了动不了,一定看看有这样声音的人长什么样啊!
“你急什么?离计划执行还有一段时间,如果她真的失踪启用备用计划也是一样的。”
这个声音更像深夜的冷风,冷的仿佛能将人冻结成冰。可这个声音十分耳熟,那种熟悉感仿佛要刻进骨子里,只是怎么想都想不出这是谁的声音!
“警报!警报!附近出现恶值超过70人员,请注意隐蔽!请注意隐蔽!”
这个系统在搞什么啊!
“星辰!对不起,是我太懦弱了,拖你的后腿。”
星辰?不会是我想的那个星辰吧?
“收起眼泪,如果你不想我们的计划功亏一篑,就尽力找到杨浓浓,虽然备用计划也可以,但是却没有她效果好,实施起来也很困难。”
这里还有我的事!!!???
“嗯,我已经联系家里,拖家里的关系联系到了山里的士兵,他们也会帮忙找的。”
他们的声音越来越远,如果这个星辰自己没有猜错,就是那个苏星辰了。这个小说里没有提到,记忆中也没有的人。
“警报解除!警报解除!”

“喂,系统,我在问你,你为什么要来这个世界?”
“宿主你的这个问题十分好,最近一千年,步入高等文明的星球数量为零,一千米前所有高等文明都是禁止和普通文明或者低等文明接触的。可这么多年,没有新的高等文明衍生已经引起联邦重视。”
“而且,就在离地球十三万光年的地方,那里在五百年前就已经马上步入高等文明了,可不到一百年,那个星球的人几乎灭绝,联邦为了寻找原因也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在发生,研制了观测系统,将我们派往各个星球做观测记录并把记录的事情上传联邦,交给他们研究低级文明不能进去高等文明的原因。”
“那如果我同意寄宿,我的所有事你都会上传么?”
“不会,系统只会记录有关生存的事件,比如宿主遇到了什么事,解决方法是什么,一旦涉及有关隐私方面的事,没有经过宿主同意是不会上传的。”
“等等,联邦研究低级文明进化问题的,不是应该找长寿的?找什么短命的?”
“联邦不会只派出一个系统观测,一个星球每50--100年就会派出30个左右的系统,为了观测全面,所以有不同群体的观测系统,T系列的系统只能寄宿短命的宿主。但是所有系统里只有我们T系列的系统有那个超强功能哦~”
穿越成炮灰,消失的记忆,和小说不同的人设,还有刚才关于自己的计划,现在多一个观测系统也没什么大不了。
“我同意了,你寄宿吧。”
“グッ!(๑•̀ㅂ•́) ✧真的嘛!太好了!宿主谢谢您!”
其实自己聊这么多,不过是为了套这个系统的话,确保他不会威胁到自己而已。
而这个系统貌似还傻乎乎的→_→
<hr/>
出来以后才知道,现在已经下午俩点多了,本来下午开始的野营也因为自己的失踪变成了寻找自己。
到了营地,营地里一个人影都没有,只好先回帐篷里找找手机联系老师。
只是走到帐篷口…
“真烦,这种大热天老师发动所有人去找她一个人,我们只是学生哎,又不是警察,真烦。”
如果没记错,这个人应该是原来那个宿舍的人叫郜语诗,成绩不算好也不算差,表面十分温柔和窦婷有的一拼。
“谁叫人家是程家的千金呢,有点特权啊,咱们这样的普通人家比不了啊。”
这个是梨榕,在这个骏男美女遍地的学校里,她的外貌真是相当“突出”啊,单眼皮还三角眼,嘴角有个大痦子隐约还能看到上面粗壮的毛,香肠嘴还大鼻孔,好在皮肤好身材好。
正常来说她虽然算不上好看但也不算丑,可偏偏这个学校里的学生一个个都如花似玉,愣是显得她丑的新奇。
自己可懒得理她们,径直进去拿了手机就出来,半个眼神都懒得施舍给她们。
<hr/>联系了老师以后大家都陆陆续续回来了,看着红着眼睛向自己冲来的邬菲,不知怎么突然想到小说中对邬菲为数不多的描写。
最记忆犹新的是邬菲在原主葬礼上哭的差不多要背过气去,一度阴沉疯癫。
知道女主带着原主送的发饰出现在她面前,她把女主当成了原主才振作起来。看小说时自己总觉得作者没底线,为了给女主铺路无所不用其极。
现在看看眼泪汪汪挂在自己身上的邬菲,觉得作者的描写确实不为过。(ー_ー)!!
“注意!注意!与宿主接触者友善值高达110!!请宿主谨慎交往!请宿主谨慎交往!”
“???这是什么原因???”
“根据联邦数据显示,除高级文明外,人均友善值为45,互为朋友的平均友善值为63,亲人平均友善值为91,超过100的友善值的人会因为一些事件黑化,黑化概率为89.9%”
“这样的人一旦黑化,宿主存活的概率为3%所以请宿主谨慎对待。”
总感觉自己前有狼后有虎怎么破??
看来自己本来想远离这个除大反派以外第一了解原主的邬菲,看来现在是得重新考虑了。
虽然因为自己的缘故耽误了一些时间,但老师并没有追跟溯源也没有责怪自己,野营从晚上正式开始。
不同于学美术的要背着画具写生,自己的这个专业,在这个深山老林里…最后老师决定陶冶一下学生的身心,简称放养。
果然不能小看人类的智慧,没几天班里就形成了小团体。
不知到是心大还是神经粗,班里的大部分男生不知不觉的就以刘光寒为首。
一小部分男生加入了607以窦婷为首的小团体。
另一个就是以西韵文为主的班委小团体。
其中刘光寒的人数最为庞大,却也最悠闲,他们主要是以吃喝玩乐为主。
另外俩个是在争权夺利的巅峰。
至于自己…除了和窦婷那一伙不对付,其他俩波对自己都很不错。
野营逐渐进去尾声,邬菲可能被自己的失踪吓怕了,野营期间对自己寸步不离,也把她要打听苏星辰的事忘的一干二净。
自己有意无意的想找找那天说计划的俩个人,但都一无所获。
今天是野营的最后一天了,想到结束野营自己是既高兴又不幸。
高兴离开这个连2G网都断断续续的地方,不幸的是按书中说的剧情就要开始了,自己的炮灰命运也要开始了。
“杨浓浓同学?秦老师叫你过去。”
来人是窦婷宿舍的,这姑娘除了迟到那次花了个及其不和谐的大浓妆,之后都保持素颜。
也许是上次背后说坏话被自己抓到的原因,她脸上的表情也很尴尬,显然是没想到老师会叫她来叫自己。
不过嘛,防人之心不可无…
“系统,给我看看她的恶值和友善值。”
“目标人物恶值21,友善值48。属于正常范围。”
“秦老师在哪边?我过去找他。”
“老师说…帐篷后面的树林…”这孩子边说还边用余光瞟自己,仿佛被她知道了什么秘密。
自己和秦风并没交集,但他弟弟秦雨记得之前在哥哥那里做贴身保镖,中间出了事辞职了,哥哥为了补偿秦家安排秦风进学校做大学老师。
难道是那个不靠谱哥哥有事?
<hr/>来到帐篷后面,树林里隐约有人影晃动,应该是秦老师。
“秦风老师?”
“注意警惕!注意警惕!系统探测到恶值68的人物,请宿主小心行事。”
“?”
自己和秦风并没交集,程家对他们兄弟俩也算爱护有加,这平白的恨是哪里来的?
“杨浓浓同学,老师这里有点事需要你帮忙,你和老师进趟山里,取些东西。”
秦风笑眯眯的样子一点看不出怀有恶意。
“我觉得我可能并不是太能胜任。”
“这东西…和你哥哥有关,不能够让外人知道,所以…只能你来,你懂么?”秦风一脸的为难。
仗着系统有杀手锏,自己当然没什么好怕的,跟着他还能看看他有什么阴谋。
“嗯…那好吧,秦老师。”
走了半个小时左右树林越来越密,周围阴寒的氛围也越加浓郁。
“老师,我想你没有东西要交给我呢。”是时候摊牌了。
走在前面的秦风停下脚步,慢慢回过头,表情不像之前和蔼,身上的负能量浓的遮挡不住。
“确实…只是你发现的…太晚了。”
“杨浓浓,不要怪我,你要怪就怪你那个性程的亲哥!”
“这和我哥有什么关系,据我所知,我哥对你们兄弟俩…”
“闭嘴!!!闭嘴!!!你闭嘴!!!你什么都不知道!本来我不想你知道这么多,可既然你要死了,临死前得让你知道知道原因,不要做了冤死鬼。”
嘶吼让他更加面目狰狞,整个人仿佛粹过毒一样。
“你哥哥就是个混蛋!他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我弟弟为他买了那么多年的命,生病了以后他一分钱都不愿意出,假惺惺的给我安排工作,他那么有钱,他明明只要拿出那100万,我弟弟就不至于残疾!”
“100万,我记得,他在我哥身边工资就不止这些钱,更别提加上一些补贴了。”
“哈哈哈哈哈哈,什么工资!我们家不用花钱的么?我们一家都靠弟弟养!那些钱哪够我们一大家子嚼用!?至于补贴,不都是你们有钱人的施舍!!既然开始施舍了!为什么在关键时刻不能继续?!那些钱对你们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
得,这就是我穷我有理了。中产阶级的家庭都不可能2年花完100万,一个保镖,一来秦雨不是职业出身,二来程潇然算不上什么大咖,做他的保镖安全稳定工资还高,哪的保镖年入50万呢。
而且听秦风这意思,之前他也靠他弟弟养啊,这哪是亲人,这是吸血鬼啊!
“我杀不了程潇然,那也要让他付出些代价,去死吧!”
秦风从裤腰间抽出一把短匕首,向自己冲来。
“警告!警告!附近有恶值超过70人员,请宿主注意隐蔽!注意隐蔽!”
这不废话么!你的大招呢!此时不放更待何时!
自己等来的不是系统的大招,而是秦风的刀子。
肚子上凉凉的,摸起来黏黏糊糊的,低头一看,啊,是血啊。
接着自己陷入了黑暗,靠哦,原主晕血来着。
<hr/>躺在病床上的杨浓浓质问着辣鸡系统,你的大招呢?啊?让狗吃了?
我的大招…就是…就是可以监测善恶值啦,是你自己异想天开…
说着说着系统声音越来越小,自己接下来暴跳如雷的质问没有得到半点回应。
这次自己能活命多亏了…嗯…他叫什么来着?ヾ(◍ ° ㉨ ° ◍)ノ゙
反正那个变态秦风捅了自己以后撒腿就跑了,自己用系统的小人身体及时捂住了伤口,撑到了别人救我。
至于救自己的人,由于这个人从来没在小说中出现过,自己对他是真的没有印象,记忆当中他还挺帅的,可也非常没有存在感。
明明刚才还记得他名字来的啊?
愚蠢的宿主,你连你救命恩人的名字都忘记了!
你知道?你知道你说啊!说出来我就原谅你骗我!
那个男生叫白臻,也是你们学校的学生,是学历史的,好歹人家把你从山上背下来,你连人家名字都记不住!
说来也奇怪,自己虽然不是过目不忘,可起码的记忆力还是可以的,但是对于这个救命恩人,他的存在感可以说太低太低了。
“我的乖团团,快让妈妈看看!该死的程潇然,老娘当初就不应该生他,看看把我可怜的团团害成什么样子了。”
这位阿姨!请把你的胸从我脸上拿开!!
“扎我刀子的是秦风,又不是我哥!”
“呦,可算是给你哥我说了句公道话。”看着他贱兮兮的样子,我能收回那句话么?
这男主角怎么一点霸道总裁的样子都没有。
接下来的一个礼拜我就被原主的麻麻囚禁在超级VIP病房,每天不是喝粥就是吃面,马上要忘记肉是什么味了,医生终于宣布自己能出院了。
中间学校老师带着班里同学来看过自己一次,可能除了西韵文和刘光寒是真心想看看自己的情况,其他人一个个巴不得在男主面前好好展示自己一番。
对了,大反派苏渐澈也来过一趟,释放的冷气差点把医院冻结。
自己出院那天秦风也被捕了,本来这一刀子就够他判3年,但是亲哥给警察提供了秦风受贿的证据,大反派利用秦风老师的身份在网上炒作了一番,也是他自己倒霉,和学生谈恋爱还带学生去医院打胎的事也被扒出来。
最后硬是判了15年,至于从监狱出来会不会被报复…那就以后再说吧。
本来今天是值得高兴的一天,自己平安出院,坏人绳之以法。
可是…自己为什么依然逃不掉这破剧情啊?!
自己好端端回宿舍的路上怎么就遇到了女主呢?
看看面前的这场大戏。
“李云香,你以为仗着那张脸你就能为所欲为么?之前宿舍里丢了东西我们都没有计较,可这次,芊芊母亲留下的遗物你都不放过么?”
“我没有!小起,我没有拿,芊芊!芊芊你相信我…”
“东西在你柜子里找到!柜子钥匙只有你自己有!你还有什么可狡辩的?”这个叫小起的女生看来气狠了,憋的一脸通红。
旁边一边流泪一边擦的那个应该就是芊芊了,小说里是讲女主太美了被针对,可没说她偷东西啊。
在看女主的样子也不像演戏,还真是魔幻,也不知道是谁在说谎,这可真是拼演技的时刻了。
“我们只给你俩天的时间,搬出宿舍,这件事我们不会告诉老师,如果到时间了你不搬走,这件事不止老师,警察也会参与进来,毕竟这叫东西价值已经超过5万块了!”
好戏散场,自己赶快趁着人群掩护,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可是!
是什么东西!拽住了自己的袖子!!??

“同学,你是杨浓浓同学吧?求你帮帮我好不好,我知道你搬出你之前的宿舍了,你让我和你一起去住好么?”女孩子楚楚可怜,声音也颤抖着,一般来说任谁都不会放着她不管!
可是!
“警报!警报!宿主正和恶值大于70的人员接触,请宿主快速撤离!快速撤离!”
女主角!你有毒吧!
“同学!既然你知道这么多!那你一定知道,我搬走的宿舍还有一个床位,而我,一个被歹徒扎了一刀住院一个礼拜刚刚出院的人需要静养!”
“哎呀,伤口好疼!哎呦,哎呦,同学,你快放手,你扯到我伤口了!”
彻底摆脱女主后,自己才算松了口气,尼玛,这女主为什么对自己这么大恶意啊?嫉妒我有钱?
她的家庭也不差啊!
嫉妒我长的美?
虽然自己被自己美到流鼻血,可女主角更美好不好!
实在是想不到原因。
<hr/>
等肚子上的伤口愈合差不多,没有疼痛感的时候苏渐澈老爹的生日到了。
苏渐澈搞来一套高定晚礼服,衣服我挺喜欢的,是月白色的长裙,领口用的是复古设计不会很暴露。
杨母请的发型师和化妆师。
其实这次聚会也在小说剧情出现过,作为大反派回忆。
这次本来这也应该是自己和反派的订婚宴,之前俩人是娃娃亲,只有相熟的人知道。这次是要宣告大家俩人正式订婚了。
可原主不愿意订婚,跑了。
这给反派留下及其深刻的印象。
虽然自己也不喜欢苏渐澈,但自己可不会跑。要改变剧情,就要从细节开始。
这场宴会在苏家的私人别墅里举行,在自己这个小平民的眼光里,这恐怕不是别墅,是城堡了。(x_x;)
房子是复式设计,一共五层楼,坐落在山上,房屋前后是大片的花园。
自己来的稍早一些,宴会厅里只有忙碌的工作人员。
刘管家见自己来了:“杨小姐,我带您去楼上书房待会,离开宴还早,在下面怕冲撞了您。”
“嗯,那麻烦刘伯了。”
“您客气了。”
书房很大,与外面哥特式风格不同,书房里的装潢是古代风格,屏风后面的床边有个小塌供主人休息。小塌位置算隐蔽,看书是不可能看书的,睡一觉倒是可以。
<hr/>
“警告!警告!附近有恶意值超过80的人,请宿主远离此人!远离此人!”
杨浓浓被系统的报警声吵醒了,但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相貌十分清秀,眼神异常清澈且深情地望着自己的苏星辰?
“浓浓,我真高兴能在这里遇到你。”
这声音,是树林里的人!苏星辰和女主的计划是什么?难道原主的死亡不是意外?
一把推开眼前的人,立马冲到门口,跑!
这样一个善于掩饰内心的人,他才真的是反派吧。
冲出房门,一头撞进了一个人的身上。
“杨浓浓,你走路不看路的么?嗯?”
妈呀大反派,你可来了!你爹的私生子也太可怕了!
被苏渐澈拎着进入了舞池后,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在他们的身上。
来了!
订婚。
管家换了一身燕尾服,扶着苏老爷子上了台,随后苏父也从人群中走上台去。
“今天是我苏某人的生日,非常感谢各位能够抽空前来……”这一听就是提前写好的稿子,宛如老太太的裹脚布又臭又长。
10分钟后终于:“在这个喜庆的日子,我们苏家也希望喜上加喜,今天不止是我的生日也是我的儿子苏渐澈和程家女儿杨浓浓的订货日!”
程家女儿杨浓浓…你品,你细品。
不知道的,还以为程老爹的头是绿色的呢。
杨女士在台下激动的抹着眼泪,程潇然端着一杯红酒过来,拍了拍苏渐澈的肩膀:“以后好好对我妹子,否则程家不是吃素的。”
在苏星辰出现时她本来以为这场订婚宴会不了了之,没想到居然如此顺利进行。
接下来一个月杨浓浓顶着个苏渐澈未婚妻的头衔在校园里无数次和苏星辰相遇,要不是系统久久不散的警告声,自己都要相信苏星辰是喜欢她了。
女主住到了窦婷的宿舍里,和窦婷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虽然这窦婷很像从前的原主的宿命,可自己却懒得管。
倒是救命恩人,杨浓浓去历史系堵了他几次都没堵到,历史系的人也对他模模糊糊,要不是班长想起来,怕是其他同学都不知道班里有这样一个人。
“系统啊,这救命恩人别是个外星人吧?”
“宿主,您想多了,您的救命恩人恐怕只是气场弱。”
“弱到谁都记不住?你家气场这样啊?这明显有问题啊好不好。”
几次围堵失败,她也放弃了,计算着日子,应该快要到文中杨浓浓出车祸那天了。
最近她是严防死守,请了半个月假,坚决不出门。
直到,学校论坛里一个帖子……
#校园女神被霸凌!只因长相好看?#
#你听说了么?窦婷和她们宿舍新室友的事?真是绝了,平时知道这窦婷做作,可没想到脑子也不太好,和那个姑娘逛街,不知道怎么想的把人家一把推了出去,那姑娘差点被车撞!#
#窦婷是谁?#
#科普:窦婷是经管系的班花,被推的姑娘是校园女神李云香。#
#楼上别给窦jr脸上贴金了,杨浓浓也是他们班的,她能有杨浓浓好看?还班花?#
#最毒妇人心啊,我见平时她俩关系那么好,总是在一起呢,女生的友谊这么可怕么?#
#还好女神没事,否则这个窦婷就逍遥法外了,听说周围都没监控呢!#
#没监控怎么知道是窦婷推了她,不是她自己摔倒?#
#楼上阴阳怪气,女的吧?丑八怪吧?#
……
一个帖子盖了几千层楼,全校都知道窦婷嫉妒李云香的美貌欲杀害她。
只有杨浓浓觉得这事不简单。
<hr/>这天家里打来电话,让杨浓浓回家吃饭,躲了这么多天,也是时候出来见见人了。
来到家里,她发现人员是格外的齐,原身的父母一脸严肃,一个坐在沙发最左边一个坐在沙发最右边。
程潇然一脸愁容站在一边,见到杨浓浓进门,脸上才露出些许轻松。
“行了,浓浓回来了,赶快吃饭吧,一个外人的事,以后在说。”程潇然抖抖袖子,仿佛身上有什么脏东西一样。
“刘妈,通知厨房上菜吧。”
饭桌上的气氛也很尴尬,实在受不了这样的气氛,杨浓浓放下筷子开口:“爸,妈,我这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你俩个板这个脸是怎么嘛?难道我在学校惹事了?”
程父叹了口气,眼神躲躲闪闪,杨女士见他这样子十分想过去轮他几巴掌:“乖团,你知道你们学习有个叫李云香的么?”
不只知道,熟悉的很呢:“知道啊,听说是我们学校的校花。”
程潇然一挑眉,校花?那玩意儿连他妹妹一个手指都比不上好么?!
杨女士点点头:“他们李家啊,算是你爸的救命恩人,那会咱家还没现在这条件,生了你哥以后,妈妈也亏了身体。你爸一个人在外照顾生意,都一次他回来的路上出了车祸,是李云香的父亲救了他。”
<hr/>居然还有这种事?那小说里的剧情不是歪到蛙爪国去了?
杨女士继续到:“李家原本只是小门小户,倒是有一门好亲戚,就是你小时候见过的李纵叔叔,原本咱家是打算报恩的可没过多久,接到你李纵叔叔邮件,李云香一家,目标大着哩。那次车祸明显是人为,你李纵叔叔查这门亲戚时候查出来,幕后黑手就是李云香的父亲。”
“那李家没说什么?”
“当时是要找他们算账的,可李纵发完邮件后,没几天就失踪了,李家老爷子只好扶持李云香的父亲上位。咱们苦无证据,只好假装不知道,带着礼物登门致谢了。”
听到这儿,哪有什么不知道的,李纵怕是成了人家权利路上的绊脚石,已经惨遭毒手了。
自己对这些事不是很关心,能继续苟着保住小命就好了。
“行,妈我知道了。”一边说一边眼疾手快抢先程潇然一步,夹了块鱼。
程老爹看闺女这开窍的样子就来气,啪的把筷子一扔,吓得杨浓浓抢来的鱼都掉了。
“你妈跟你说这个,你别不放在心上。李家那个图谋很大,你能避就避着点!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被人家算计了还不知道呢!”
“你凶浓浓干嘛!”杨女士不干了“你就不能好好说!家里就这么一个宝贝闺女,是我拼了命生下来的,给我闺女吓出个好歹我和你拼命。”
程老爹扶了扶额无奈到:“知道了,知道了。浓浓,昨天李家给我们带了话,说他家那个李云香,在学校交友不慎,希望你能多看顾看顾。现在毕竟他家还顶着恩人的名号,不好撕破脸,可你一定要保护好自己。我和你妈怕他们这次提这个要求也是不安好心。”
何止不安好心啊,想想那恶意值,不禁要抖三抖。
“这李家可真有意思,说起来那李云香比浓浓还大几个月出生呢,怎么就轮到浓浓看顾她了?”程潇然没把李家放在心上,李家没了李纵以后也就全靠老爷子撑着,成不了气候。
<hr/>有了家里人的提醒,杨浓浓心里也有了底。
周一上午的课程结束以后,就看到李云香早早的等在了班级门口,有了之前的事情大家都认识她了,见她来了,多是幸灾乐祸的眼光盯着窦婷宿舍那头的人。
窦婷的脸色可谓是精彩纷呈,一会白一会紫的。
可杨浓浓知道,李云香的目标是自己。
果然,刚出了门口,李云香就贴了过来:“浓浓,你好,我…我叫李云香,想必家里和你打过招呼了,真是不好意思,给你填麻烦了。”
李云香声音是真的很好听,杨浓浓自己不禁感慨一番,如果没有系统的警报声,她怕是都要相信李云香对她是一见如故,毫无恶意了。
转过身来,看着她小心翼翼的样子,果真是我见犹怜,可惜啊:“既然知道给我添麻烦了,那就尽快自己解决了,这样才好,不是么?”
杨浓浓看着无害,可说出来的话直戳心肺,眼前的杨浓浓和苏星辰说的杨浓浓完全不一样,现在的她表面笑着仿佛是在开玩笑一般,眼里却无一丝笑意,仿佛一口古井般平静。
李云香的笑容微僵,不过一瞬又调整过来:“嗯,我知道,事情我会尽快解决的。不过这之前还是要拜托浓浓了。”
她知道,几句话是不可能逼退她的,不然她也不会是女主了。
回到宿舍,杨浓浓有些惊讶,宿舍里明显多了很多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浓浓,嗯,以后我就是你的新舍友啦。是老师知道我家的事情以后帮我调换的宿舍,你如果介意的话…等过了这几天我就搬出去。”
老师才不会突然多管闲事,八成是李家找了人。“不用,你想住就住吧。”惹不起,我还躲不起么?乐意住,你就自己住吧。
说完便转身去了厕所,反锁上门,才松了口气。在进宿舍的那一瞬间,李云香对自己的恶意达到了90多,不得不说,她真是怕了,这半夜给自己谋杀了都不知道。
坐在卫生间里的小板凳上,就开始给大家发信息,先是舅妈。
程老爹说过的,他会和学校那边打招呼,尽量不要让自己和李云香有多余的机会碰面,可今天李云香就搬进了自己的宿舍。
李家能把人送进来,八成是学校里头出了问题,程家的投资可不是用来做慈善的,到底是谁吃里扒外,就交给舅妈解决吧。
然后是大反派,记得学校对面的小区是他家的产业,未婚妻向未婚夫借套房子住,这总是可以满足的吧。
接下来是刘光寒,宿舍里的东西,可不能给李云香白白留下,作为未婚夫的朋友,来帮忙搬点东西总是可以的吧。
最先来的是大反派,学校里没有人不认识他,宿管例行问了几句话就放他上来了。
听到敲门声,杨浓浓立马起身冲出厕所,开门,一气呵成。
“都说不要来了,我住宿舍挺好的,咱们刚订婚,住一起不好呢~”杨浓浓右手搭在他肩上,左手却死死拽着另一边的衣角。
她在害怕?苏渐澈目光向里面射去,李云香停下手里要收拾东西的事,看向俩人,眼里的不甘无憎恨被苏渐澈看得一清二楚。
顺势上前搂住了杨浓浓的腰,配合到:“不是住一起,我让那头留了两套房子,你就在我隔壁。订婚以后你的身份可就不一般了,住学校不安全,什么阿猫阿狗的都能进来,进来了倒也无妨。就怕爪子没收拾干净被人剪了,流一地血在吓着你。”
说完还似有似无的往李云香的方向看了一眼,吓的李云香直冒冷汗。
“可是,我东西这么多,一时半会也搬不走啊。”
话音刚落,刘光寒和西韵文就上课楼,后面还跟着十几个同学。
刘光寒人是随性爱玩了很多,到十分通透,一眼就看出来情况不对:“嘿,我就说渐澈怎么让我多带些同学过来呢,感情是迫不及待了啊。”
经他这么一打岔,后面的同学也都开起了玩笑。
西韵文也一脸姨母笑,看着俩人。还给宿舍其他人打了电话,一起上楼帮忙。
女生打包东西,男生往楼下送。
眼看大家忙活起来,李云香也坐不住了:“浓浓,你这就要搬走了么?”
“嗯,没办法,刚订婚那会渐澈就想让我过去了,这回好了,给我下死命令了。”杨浓浓一脸不舍。
装绿茶,谁不会呢!哼!
李云香尴尬的笑了笑:“这也太匆忙了,我也一起来帮忙吧。”
“姑娘你别客气了,你收拾自己的吧,我们这么多人,都快站不下了。”西韵文说的是事实,李云香也不好硬着头皮挤过去。
西韵文大宝贝威武!!
眼看着东西马上就搬完了,李云香又拉着杨浓浓的手到:“浓浓,你今天就过去啊?那我怎么办啊?”
刘光寒送了几趟东西,刚坐下歇着,没忍住:“哎呦喂,校花大人啊,你不会要说你一个人不敢睡吧?都多大了!”
“不是,不是,我没有这个意思。”李云香记着摆摆手。
又被刘光寒刺了几句,李云香也乖乖闭上了嘴巴。
东西都搬完了,为了感谢大家,晚饭由杨浓浓做东,请大家出去吃饭。
倒是没想到,这次吃饭还有意外的收获。之前杨浓浓为了躲苏星辰和女主每天俩点一线,上完课就回宿舍和同学也没多接触。出去军训也有邬菲半步不离的跟着,大家都觉得她高冷,现在才发现她这人好相处的很。
一个男生喝了点酒,脑子还有些糊涂,委屈巴巴的问杨浓浓:“我是真好奇你那红色垃圾袋里装的是什么丫?可太臭了,我感觉自己现在身上还有味道呢。”
“垃圾袋?没有啊,我家保姆每天晚上都会来收拾的,她周五收拾完我今天上午才刚过来,哪来的垃圾啊。”杨浓浓想了半天也不知道是啥。
西韵文倒是突然想起来:“哎呀,周芋,你不会是把李云香的东西扔了吧?我见她收拾东西时候就用红色的垃圾袋!”
“啊?那,这可咋办啊?拿东西她不会还有用吧?”
“害,那东西那么臭,八成是要扔的,你担心那么多干什么!”
<hr/>苏渐澈给她安排的房子确实就在他家旁边,环境也格外不错。
只不过尽管如此都没能摆脱李云香,她依然每天坚持不懈的等在教室门口,比苏渐澈这个未婚夫都尽职尽责。
以前大家觉得李云香长的好看,可这人啊最怕有对比,两个同样好看的人经常一起走,难免听到不一样的评价。
杨浓浓的相貌是纯欲派,可170的身高和深邃的眼神,硬是让整个人十分独特、神秘,说不出的好看。
李云香属于蜜桃派,单看脸会让人有一种朝气蓬勃的感觉,倍感亲切,可身高162,一个人站着不显,但凡旁边多站个人,后果可想而知。
两人一起走的照片被发到论坛上,大家发现校花也没那么出色嘛。
#以前没发现,现在一看,之前的校花投票你们是用脚投的么?@_@#
#我怀疑自己当时是被什么东西蒙蔽了双眼#
#过分了吧?明显李云香更好看啊!#
#楼上大可不必,张眼睛的都知道谁更好看吧!#
论坛上的骂战没多久就发酵到一定程度,甚至被校友顶到了wb的热搜榜单,杨浓浓因为家庭原因已经被熟知,被广大吃瓜群众看到以后热度节节升高。
热度高了,大神也就多了,由于野生大神没有骂过李云香的铁杆粉丝,气的大神一晚没睡,扒出很多料。
#明诚大学校花注假#
#给钱就能当校花#
以飞一样的速度封顶热搜前三,野生大神不仅扒出来李云香这个校花是花钱买的,还扒出她这样的操作不是一次两次,从初中开始,她就是她所在学校的“校花”了。
霸凌比自己漂亮的女同学,表面温柔善良背地里却经常陷害别人。一桩桩一件件全部都有证据,吃瓜群众在她一个人身上吃了好多种瓜。
网上对李云香的骂声一片,窦建华顺着这次的事件立马将之前李云香和窦婷的事情重新整理发到了网上,窦婷的风评也回来了不少。
当然也有一些小姐妹跑偏,磕起了杨浓浓和李云香的cp。
热搜爆了,李云香出名了。这段时间她没有时间黏着自己,回家处理烂摊子去了。
<hr/>李家万万没有想到,他们这么多年步步算计,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的时候,差点毁在这场网络风波里。
要不是李父意识到不对,及时请了计算机专家和野生大神斗法,这位大神怕是连他家里人穿什么颜色的内裤都能扒出来!
“爹爹,现在如何是好?那杨浓浓软硬不吃,连星辰哥哥都接近不了分毫。一旦男女主结婚,生下气运之子,我们的……”
“闭嘴!”李父怒吼,“之前看你办事麻利妥帖,如今看来我真是瞎了眼,连这种货色你都对付不了,这次如果不成功……你也不会有下次机会了。懂么?”
李云香啪得跪了下去:“父亲大人!女儿知错了,这件事我一定能办好!”
两人之间的气氛说不出来的怪异,李云香的母亲全程一句话都没插,宛如木偶般的坐在沙发一边。
跪在一旁的李云香毫无尊严可言,垂着的双臂微微颤抖,哪怕她竭力掩饰,也遮不住她十分害怕眼前这个人。
杨浓浓,这都怪你!
杨浓浓有了保镖苏渐澈的保驾护航,最近的日子是十分惬意,平白无故打了两个喷嚏:“谁在骂我!”
“宿主真是多心了(自恋了)”
…孽畜,吃我一拳!(▼皿▼#)
这几天杨浓浓也没闲下来,在惬意的生活下顺便将李云香家扒了个老底朝天,还请了一位散打老师全方位学习自保(武力)知识。
她可不认为她想不起来的记忆是巧合,也不认为那本小说的出现是巧合。
经过一系列的扒皮,终于被她发现了端倪,李家原本生活在小县城里,虽然知道有一门从政的亲戚,但却没有来往。
可就在杨浓浓出生的那一年,他们变卖了家产直接来找李家,在李家住了没几天,便“救”了程父,在接着就是李纵的失踪。
李老爷子那是把李纵当继承人培养的,李纵的失踪明显和这家子脱不了干系,李老爷子在怎么头晕眼花,都不至于把这样的人放在身边毫无芥蒂。
可偏偏李纵失踪后,李老爷子别说派人出去找了,连问都没问,直接将李家实权交给了现在的李父,表面上还是李老爷子拍板可李家的行事风格大不相同,细心的人很快就能发现李家,已经换主了。
接下来李家都是东打一榔头,西敲一棒槌,没人看得清目的是什么,可将几件事串联起来,杨浓浓却发现有很多件事全部都是围绕杨浓浓和苏渐澈的。
程父之前给杨浓浓的服饰都是统一品牌,这个品牌的背后就是李家,杨浓浓这边还好说,苏渐澈就惨了,他的公司另一位大股东就是李家的远方表亲;他投资的很多项目也都有李家的身影,甚至他的好兄弟,刘光寒的母亲身上也有李家的血统。
她不相信这些都是巧合。
系统看到这些证据,也终于认识到了事情的不对劲,很严肃的要求杨浓浓最近找机会见一见李家的其他人。
李家目前最好的就是李云香的母亲了,打听了几天,她知道李云香的母亲每个月14号下午都会去一家叫魅力人生的医疗美容店做护理。
14号这天,杨浓浓乔装打扮以后在店门口蹲了一下午,终于蹲到了李云香的母亲。
系统难得陷入沉默。
回家以后十分郑重的说:“宿主,请尽快见上李云香的父亲一面,我有很重要的事要确认。”
<hr/>自从见过李云香的母亲,系统一改往日的话痨。
李云香的父亲,原名李后,后来改名叫李一卓,以前不觉得,这需要见他一面,才知道他多难露面。
酒局只参加熟人的,酒会基本都是李家的老头和李云香的母亲参加,很少出现在外。公司那边除了秘书,没有人能见到他,可以说是神出鬼没。
蹲了几天都没结果,好在学校举行活动,拜托了舅妈一定要邀请到李一卓。
李家并没有拒绝,反而表现的十分乐意。
活动如约举行,舅妈十分给力,还安排了李一卓上台讲话,和想象中油腻的形象有所不同,李一卓反而文质彬彬,脸上总有温和的笑意。
李云香的漂亮也有了源头,只是,上台后,他朝着自己的方向望了一眼,猛然间脑海深处仿佛被利剑穿过一般。
虽然只有一瞬,可却十分清楚。自己不能露出别的表情!仿佛是来自第六感的提醒,又或许是觉醒的直觉。
自己生生忍住了疼痛,好在接下来这样的感觉没有了,如果多来几次,自己可不一定能坚持下来。
“现在李一卓见到了,你应该可以告诉我,你的判断了吧?”
系统沉默许久:“宿主,对不起,是我大意了,这太危险了。李一卓那个人……应该就是原主杨浓浓悲剧的根源。”

“他有什么特别么?”
“系统最初被设计出来的目的其实并不单纯,现在的联合星系中最发达话语权最大的星系就是种花星,种花星在几百年前科技并不发达。一位科学家发明了系统,并把系统派发到各个科技发达的地方进行学习。”
“要知道,当时统治整个星系的是崽牛星,他们不允许别的星系文明超过自己,就将科学技术牢牢地掌握住,种花星这样的学习是不被认可的。所以那位科学家改进了很多次系统,使他们能不被发现。”
“后来,系统太过繁杂,科学家又创造了一个更智能的系统,这个系统不止拥有人类的感情,还拥有超强的学习能力,也被设定了性格。给他起了名字叫一卓,并且让一卓系统管理所有的系统。”
“嗯……这个一卓不会是我想的那样吧?”
“很遗憾,就是你想的那样。一卓系统的诞生加快了学习的速度,种花星的科技突飞猛进,短短几十年就晋升为高等星系。到这也被崽牛星的人密切关注,经过几年的调查,他们发现了一卓系统,并且向一卓系统输入了病毒。
这个病毒可以让一卓系统失去理智,他会变得想要摧毁一切文明,本来崽牛星是想让一卓摧毁种花星的科技成果,没想到偷鸡不成,蚀把米,一卓系统拥有人的情感。他在病毒入侵的前一刻,将自己和宰牛星的其他系统交换。
后来他摧毁了宰牛星,之后大家都以为他也跟着崽牛星一起灭亡了,可只有我们知道,他并没有消亡。我们一直怀疑进些年文明星系的毁灭与他有关,毕竟,他由于病毒的原因,更喜欢毁灭和破坏。”
“那你现在确定了?”
“百分之八十,浓浓,这件事我需要汇报给星际联盟,我不在的时间你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不要和李家的任何人有接触,等我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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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缘更新
最近突然多了好多赞,果然,赞就是动力啊!グッ!(๑•̀ㅂ•́) ✧
(非常感谢催更的崽崽,由于本人有些…懒。所以想看后续可以留言催更,不然我自己都可能忘记这个回答了。只要有一个人看就会继续更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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